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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人於此,可進而窺叔氏之倫理學。從叔氏之形而上學,則人類於萬物同一意誌之發現也,其所以視吾人為一個人,而與他人物相區別者,實由知力之蔽。夫吾人之知力,既以空間時間為其形式矣,故凡現於知力中者,不得不複雜。既複雜矣,不得不分彼我。然就實際言之,實同一意誌之客觀化也。易言以明之,即意誌之入於觀念中者,而非意誌之本質也。意誌之本質,一而已矣。故空間對間二者,用婆羅門及佛教之語言之,則曰“摩耶之網”,用中世哲學之語言之,則曰“個物化之原理”也。自此原理,而人之視他人及物也,常若與我無毫發之關係,苟可以主張我生活之欲者,則雖犧牲他人之生活之欲以達之,而不之恤,斯之謂“過”。其甚者,無此利己之目的,而惟以他人之苦痛為自己之快樂,斯為(應為“謂”)之“惡”。若一旦超越此個物化之原理,而認人與己皆此同一之意誌,知己所弗欲者,人亦弗欲之,各主張其生活之欲,而不相侵害,於是有正義之德。更進而以他人之快樂,為己之快樂,他人之苦痛,為己之苦痛,於是有博愛之德。於正義之德中,己之生活之欲已加以限製,至博愛,則其限製又加甚焉。故善惡之別,全視拒絕生活之欲之程度以為斷:其但主張自己之生活之欲,而拒絕他人之生活之欲者,是為“過”與“惡”;主張自己,亦不拒絕他人者,謂之“正義”;稍拒絕自己之欲,以主張他人者,謂之“博愛”。然世界之根本,以存於生活之欲之故,故以苦痛與罪惡充之。而在主張生活之欲以上者,無往而非罪惡。故最高之善,存於滅絕自己生活之欲,且使一切生物皆滅絕此欲,而同人於涅槃之境。此叔氏倫理學上最高之理想也。此絕對的博愛主義與克己主義,雖若有嚴肅論之觀,然其說之根柢,存於意誌之同一之說,由是而以永遠之正義,說明為惡之苦與為善之樂。故其說,自他方而言之,亦可謂立於快樂論及利己主義之上者也。

叔氏於其倫理學之他方而,更調和昔之自由意誌論及定業論,謂意誌自身,絕對的自由也。此自由之意誌,苟一旦有所決而發見於人生及其動作也,則必為外物所決定,而毫末不能自由。即吾人有所與之品性,對所與之動機,必有所與之動作隨之。若吾人對所與之動機,而欲不為之動乎?抑動矣,而欲自異於所與之動作乎?是猶卻走而惡影,擊鼓而欲其作金聲也,必不可得之數也。蓋動機律之決定吾人之動作也,與而果律之決定物理界之現象無異,此普遍之法則也,必然之秩序也。故同一之品性,對同一之動機,必不能不為同一之動作,故吾人之動作,不過品性與動機二者感應之結果而已。更自他方麵觀之,則同一之品性,對種種之動機,其動作雖殊,仍不能稍變其同一之方向,故德性之不可以言語教也與美術同。苟倫理學而可以養成有德之人物,然則大詩人及大美術家,亦可以美學養成之歟?有人於此,而有貪戾之品性乎?其為匹夫,則禦人於國門之外可也。浸假而為君主,則擲千萬人之膏血,以征服宇宙可也。浸假而受宗教之感化,則摩頂放踵,棄其生命國土,以求死後之快樂可也。此數者,其動作不同,而其品性則絕不稍異,此豈獨他人不能變更之哉!即彼自己,亦有時痛心疾首而無可如何者也。

故自由之意誌,苟一度自決,而現於人生之品性以上,則其動作之必然,無可諱也。仁之不能化而為暴,暴之不能化而為仁,與鼓之不能作金聲,鍾之不能作石聲無以異。然則吾人之品性遂不能變化乎?叔氏曰:“否。”吾人之意誌,苟欲此生活而現於品性以上,則其動作有絕對的必然性,然意誌之欲此與否,或不欲此而欲彼,則有絕對的自由性者也。吾人苟有此品性,則其種種之動作,必與其品性相應,然此氣質非他,吾人之所欲而自決定之者也,然欲之與否,則存於吾人之自由。於是吾人有變化品性之義務,雖變化品性者,古今曾無幾人,然品性之所以能變化,即意誌自由之征也。然此變化,僅限於超絕的品性,而不及於經驗的品性。由此觀之,叔氏於倫理學上持經驗的定業論,與超絕的自由論,與其於知識論上持經驗的觀念論與超絕的實在論無異。此亦自汗德之倫理學出,而又加以係統的說明者也。由是叔氏之批評善惡也,亦帶形式論之性質,即謂品性苟善,則其動作之結果如何,不必問也。若有不善之品性,則其動作之結果,雖或有益無害,然於倫理學上,實非有絲毫之價值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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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可注意者,叔氏一生之生活是也。彼生於富豪之家,雖中度衰落,尚得維持其索居之生活。彼送其一生於哲學之考察,雖一為大學講師,然未幾即罷,又非以著述為生活者也。故其著書之數,於近世哲學家中為最少,然書之價值之貴重,有如被者乎!彼等日日為講義,日日作雜誌之論文(殊如希哀林[謝林,德國哲學家]、海額爾等),其為哲學上真正之考察之時殆希也。獨叔氏送其一生於宇宙人生上之考察,與審美上之冥想,其妨此考察者,獨彼之強烈之意誌之苦痛耳。而此意誌上之苦痛,又還為哲學上之材料。故彼之學說與行為,雖往往自相矛盾,然其所謂“為哲學而生,而非以哲學為生”者,則誠夫子之自道也。

至是,吾人可知叔氏之在哲學上之位置。其在古代,則有希臘之柏拉圖,在近世,則有德意誌之汗德,此二人,而叔氏平生所最服膺,而亦以之自命者也。然柏氏之學說中,其所說之真理,往往被以神話之麵具。汗德之知識論,固為曠古之絕識,然如上文所述,乃破壞的而非建設的,故僅如陳勝、吳廣,帝王之驅除而已。更觀叔氏以降之哲學,如翻希奈爾、芬德、赫爾德曼等,無不受叔氏學說之影響,特如尼采,由叔氏之學說出,浸假而趨於叔氏之反對點,然其超人之理想,其所負於叔氏之天才論者亦不少。其影響如彼,其學說如此,則叔氏與海爾巴脫(德國哲學家、心理學家,科學教育學的奠基人)等之學說,孰真孰妄,孰優孰絀,固不俟知者而決也。

凡天才自某點觀之,皆赤子也。昔海爾台爾(Herder) (赫爾德)謂格代(Goethe) (歌德)曰“巨孩”。音樂大家穆差德(Mozart) (莫紮特)亦終生不脫孩氣,休利希台額路爾謂彼曰:“彼於音樂,幼而驚其長老,然於一切他事,則壯而常有童心者也。”

—— 叔本華

叔氏更由形而上學進而說美學。夫吾人之本質,既為意誌矣。而意誌之所以為意誌,有一大特質焉曰:生活之欲。何則?生活者非他,不過自吾人之知識中所觀之意誌也。吾人之本質,既為生活之欲矣,故保存生活之事,為人生之唯一大事業。且百年者,壽之大齊,過此以往,吾人所不能暨也,於是向之圖個人之生活者,更進而圖種姓之生活。一切事業,皆起於此。吾人之意誌,誌此而已;吾人之知識,知此而已。既誌此矣,既知此矣,於是滿足與空乏,希望與恐怖,數者如環無端,而不知其所終。目之所觀,耳之所聞,手足所觸,心之所思,無往而不與吾人之利害相關,終身仆仆而不知所稅駕者,天下皆是也!然則此利害之念,竟無時或息歟?吾人於此桎梏之世界中,竟不獲一時救濟歟?曰:有。唯美之為物,不與吾人之利害相關係,而吾人觀美時,亦不知有一己之利害。何則?美之對象,非特別之物,而此物之種類之形式,又觀之之我,非特別之我,而純粹無欲之我也。夫空間時間,既為吾人直觀之形式;物之現於空間皆並立,現於時間者皆相續,故現於空間時間者,皆特別之物也。既視為特別之物矣,則此物與我利害之關係,欲其不生於心,不可得也。若不視此物為與我有利害之關係,而但觀其物,則此物已非特別之物,而代表其物之全種。叔氏謂之曰:“實念。”故美之知識,實念之知識也。而美之中,又有優美與壯美之別。今有一物,令人忘利害之關係,而玩之而不厭者,謂之曰優美之感情。若其物直接不利於吾人之意誌,而意誌為之破裂,唯由知識冥想其理念者,謂之曰壯美之感情。然此二者之感吾人也,因人而不同;其知力彌高,其感之也彌深。獨天才者,由其知力之偉大,而全離意誌之關係,故其觀物也,視他人為深,而其創怍之也,與自然為一。故美者,實可謂天才之特許物也。若夫終身局於利害之桎梏中,而不知美之為何物者,則滔滔皆是。且美之對吾人也,僅一時之救濟,而非永遠之救濟,此其倫理學上之拒絕意誌之說,所以不得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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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美術之知識全為直觀之知識,而無概念雜乎其間,故叔氏之視美術也,尤重於科學。蓋科學之源,雖存於直觀,而既成一科學以後,則必有整然之係統,必就天下之物分其不相類者,而合其相類者,以排列之於一概念之下,而此概念複與相類之他概念排列於更廣之他概念之下。故科學上之所表者,概念而已矣。美術上之所表者,則非概念,又非個象,而以個象代表其物之一種之全體,即上所謂實念者是也,故在在得直觀之。如建築、雕刻、圖書、音樂等,皆呈於吾人之耳目者,唯詩歌(並戲劇小說言之)一道,雖借概念之助以喚起吾人之直觀,然其價值全存於其能直觀與否。詩之所以多用比興者,其源全由於此也。由是,叔氏於教育上甚蔑視曆史,謂曆史之對象,非概念,非實念,而但個象也。

詩歌之所寫者,人生之實念,故吾人於詩歌中,可得人生完全之知識。故詩歌之所寫者,人及其動作而已;而曆史之所述,非此人即彼人,非此動作即彼動怍,其數雖巧曆不能計也,然此等事實,不過同一生活之欲之發現,故吾人欲知人生之為何物,則讀詩歌賢於曆史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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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氏謂吾人之知識,無不從充足理由之原則者,獨美術之知識不然。其言曰:一切科學,無不從充足理由原則之某形式者。科學之題目,但現象耳,現象之變化及關係耳。今有一物焉,超乎一切變化關係之外,而為現象之內容,無以名之,名之曰“實念”。問此實念之知識為何?曰:“美術是已。”夫美術者,實以靜觀中所得之安念,寓諸一物焉而再現之。由其所寓之物之區別,而或謂之雕刻,或謂之繪畫,或謂之詩歌、音樂,然其惟一之淵源,則存於實念之知識,而又以傳播此知識為其惟一之目的也。一切科學,皆從充足理由之形式。當其得一結論之理由也,此理由又不可無他物以為之理由,他理由亦然。譬諸混混長流,永無渟瀦之日;譬諸旅行者,數周地球,而曾不得見天之有涯、地之有角。美術則不然,固無往而不得其息肩之所也。彼由理由結論之長流中,拾其靜觀之對象而使之孤立於吾前。而此特別之對象,其在科學中也,則藐然全體之一部分耳;而在美術中,則遽而代表其物之種族之全體,空間時間之形式對此而失其效,關係之法則至此而窮於用,故此時之對象,非個物而但其實念也。吾人於是得下美術之定義曰:美術者,離充足理由之原則,而觀物之道也。此正與由此原則觀物者相反對。後者如地平線,前者如垂直線;後者之延長雖無限,而前者得子某點割之;後者合理之方法也,惟應用於生活及科學,前者天才之方法也,惟應用於美術;後者雅裏大德勒之方法,前者柏拉圖之方法也;後者如終風暴雨,震撼萬物,而無始終,無目的,前者如朝日漏於陰雲之罅,金光直射,而不為風雨所搖;後者如瀑布之水,瞬息交易,而不舍晝夜,前者如澗畔之虹,立於鞺鞳澎湃之中,而不改其色彩。(英譯《意誌及觀念之世界》第238—240頁。)

夫充足理由之原則,吾人知力最普遍之形式也,而天才之觀美也,乃不沾沾於此。此說雖本於希爾列爾(Schiller)之遊戲衝動說,然其為叔氏美學上重要之思想,無可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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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華之天才論曰:天才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蓋人生至七年後,知識之機關即腦之質與量已達完全之域,而生殖之機關尚未發達,故赤子能感也,能思也,能教也。其愛知識也,較成人為深,而其受知識也,亦視成人為易。一言以蔽之曰:彼之知力盛於意誌而已,即彼之知力之作用,遠過於意誌之所需要而已。故自某方麵觀之,凡赤子皆天才也。又凡天才自某點觀之,皆赤子也。昔海爾台爾(Herder)謂格代(Goethe,今譯歌德)曰“巨孩”。音樂大家穆差德(Mozart,今譯莫紮特)亦終生不脫孩氣,休利希台額路爾謂彼曰:“彼於音樂,幼而驚其長老,然於一切他事,則壯而常有童心者也。”(英譯《意誌及觀念之世界》第三冊61—63頁。)至尼采之說超人與眾生之別,君主道德與奴隸道德之別,讀者未有不驚其與叔氏倫理學上之平等博愛主義相反對者,然叔氏於其倫理學及形而上學所視為同一意誌之發現者,於知識論及美學上,則分之為種種之階級,故古今之崇拜天才者,殆未有如叔氏之甚者也。彼於其大著述第一書之補遺中,說知力上之貴族主義曰:

知力之拙者,常也其優者,變也。天才者,神之示現也。不然,則寧有以八百兆之人民,經六千年之歲月,而所待於後人之發明思索者,尚如斯其眾耶!夫大智者,固天之所吝,天之所吝,人之幸也。何則?小智於極狹之範圍內,測極簡之關係,比大智之冥想宇宙人生者,其事選而且易。昆蟲之在樹也,其視盈尺以內,較吾人為精密,而不能見人於五步之外。故通常之知力,僅足以維持實際之生活耳。而對實際之生活,則通常之知力,固亦已勝任而愉快。若以天才處之,是猶用天文鏡以觀優,非徒無益,而又蔽之。故由知力上言之,人類真貴族的也,階級的也。此知力之階級,較貴賤貧富之階級為尤著。其相似者,則民萬而始有諸侯一,民兆而始有天子一,民京垓而始有天才一耳。故有天才者,往往不勝孤寂之感。白衣龍(Byron)於其《唐旦之預言詩》中詠之曰:

“To feel me in the solitude of kings without the power that make them hear a crown。”

(略譯:予岑寂而無友兮,羌獨處乎帝之庭。冠玉冕之崔巍兮,夫固局蹐而不能勝。)

此之謂也。

此知力的貴族與平民之區別外,更進而立大人與小人之區別曰:一切俗子因其知力為意誌所束縛故,但適於一身之目的。由此睜的出,於是有俗溢之畫,冷淡之詩,阿世媚俗之哲學。何則?彼等自己之價值,但存於其一身一家之福祉,而不存於真理故也。惟知力之最高者,其真正之價值,不存於實際,而存於理論,不存於主觀,而存於客觀,端端(專專)焉力索宇之真理而再現之。於是被之價值,超乎個人之外,與人類自然之性質異。如彼者,果非自然的歟?寧超自然的也。而其人之所以大,亦即存乎此。故圖畫也,詩歌也,思索也,在彼則為目的,而在他人則為手段也。彼犧牲其一生之福祉,以殉其客觀上之目的,雖欲少改焉而不能。何則?彼之真正之價值,實在此而不在彼故也。他人反是,故眾人皆小,彼獨大也。(前書第三冊第149—150頁。)

叔氏之崇拜天才也如是,由是對一切非天才而加以種種之惡諡:曰俗子(Philistine)、曰庸夫(Populase)、曰庶民(Mob)、曰輿台(Rabble)、曰合死者(Mortal)。尼采則更進而謂之曰眾生(Herd),曰眾庶(Far-too-many)。其所以異者,惟叔本華謂知力上之階級惟由道德聯結之,尼采則謂此階級於知力道德皆絕對的,而不可調和者也。

叔氏以持知力的貴族主義,故於其倫理學上雖獎卑屈(Humility)之行,而於其美學上大非謙遜(Modesty)之德曰:人之觀物之淺深明暗之度不一,故詩人之階級亦不一。當其描寫所觀也,人人殆自以為握靈蛇之珠,抱荊山之玉矣。何則?彼於大詩人之詩中,不見其所描寫者或逾於自己。非大詩人之詩之果然也,彼之肉眼之所及,實止於此,故其觀美術也,亦如其觀自然,不能越此一步也。惟大詩人見他人之見解之膚淺,而此外尚多描寫之餘地,始知己能見人之所不能見,而言人之所不能言。故彼之著作不足以悅時人,隻以自賞而已。若以謙遜為教,則將並其自賞者而亦奪之乎?然人之有功績者,不能掩其自知之明。譬諸高八尺者暫而過市,則肩背昂然,齊於眾人之首矣。千仞之山,自巔而視其麓也,與自麓而視其巔等。霍蘭士(Horace)、魯克來鳩斯(Lucletius)、屋維特(Ovid)及一切古代之詩人,其自述也,莫不有矜貴之色,唐旦(Dante,今譯但丁)然也,狹斯丕爾(Shakespeare,今譯莎士比亞)然也,柏庚(Baeon,今譯培根)亦然也。故大人而不自見其大者,殆未之有。惟細人者自顧其一生之空無所有,而聊托於謙遜以自慰,不然則彼惟有蹈海而死耳。某英人嚐言曰:“功績(Merit)與謙遜(Modest)除二字之第一字母外,別無公共之點。”格代亦雲:“惟一無所長者乃謙遜耳。”特如以謙遜教人責人者,則格代之言,尤不我欺也。

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孔子《論語·泰伯》詩雲:“世短意常多,斯人樂久生。”(語出陶淵明《九日閑居》)豈不悲哉!人之所以朝夕營營者,安歸乎?歸於一己之利害而已。人有生矣,則不能無欲;有欲矣,則不能無求;有求矣,不能無生得失;得則淫,失則戚:此人人之所同也。世之所謂道德者,有不為此嗜欲之羽翼者乎?所謂聰明者,有不為嗜欲之耳目者乎?避苦而就樂,喜得而惡喪,怯讓而勇爭:此又人人之所同也。於是,內之發於人心也,則為苦痛;外之見於社會也,則為罪惡。然世終無可以除此利害之念,而泯人己之別者歟?將社會之罪惡固不可以稍減,而人心之苦痛遂長此終古歟?曰:有,所謂“美”者是已。

美之為物,不關於吾人之利害者也。吾人觀美時,亦不知有一己之利害。德意誌之大哲人汗德,以美之快樂為不關利害之快樂(Disinterested Pleasure)。至叔本華而分析觀美之狀態為二原質:(一)被觀之對象,非特別之物,而此物之種類之形式;(二)觀者之意識,非特別之我,而純粹無欲之我也(《意誌及觀念之世界》)。何則?由叔氏之說,人之根本在生活之欲,而欲常起於空乏。既償此欲,則此欲以終;然欲之被償者一,而不償者十百;一欲既終,他欲隨之:故究竟之慰藉終不可得。苟吾人之意識而充以嗜欲乎?吾人而為嗜欲之我乎?則亦長此輾轉於空乏、希望與恐怖之中而已,欲求福祉與寧靜,豈可得哉!然吾人一旦因他故,而脫此嗜欲之網,則吾人之知識已不為嗜欲之奴隸,於是得所謂“無欲之我”。無欲故無空乏,無希望,無恐怖;其視外物也,不以為與我有利害之關係,而但視為純粹之外物。此境界唯觀美時有之。蘇子瞻所謂“寓意於物”(《寶繪堂記》);邵子曰:“聖人所以能一萬物之情者,謂其能反觀也。所以謂之反觀者,不以我觀物也。不以我觀物者,以物觀物之謂也。既能以物觀物,又安有我於其間哉?”(《皇極經世·觀物內篇》七)此之謂也。其詠之於詩者,則如陶淵明雲:“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山氣日夕佳,飛鳥相與還,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謝靈運雲:“昏旦變氣候,山水含清暉。清暉能娛人,遊子澹忘歸。”或如白伊龍(今譯拜倫)雲:“I live not in myself,but I become portion of that around me ;and to me high mountains are a feeling.”(翻譯:我活著卻不被束縛在自己的身心之中,和那些圍繞著我的萬物一樣,我也是它們中的一員;對於我來說,就算那看似毫無關係的崇山峻嶺,也是我對世間所流露出的一種情。)皆善詠此者也。

夫豈獨天然之美而已,人工之美亦有之。宮觀之瑰傑,雕刻之優美雄麗,圖畫之簡淡衝遠,詩歌音樂之直訴人之肺腑,皆使人達於無欲之境界。故泰西(指西歐各國)自雅裏大德勒(今譯亞裏士多德)以後,皆以美育為德育之助。至近世,謔夫誌培利(今譯夏夫茲伯裏,英國美學家)、赫啟孫(今譯哈奇生,英國美學家)等皆從之。及德意誌之大詩人希爾列爾(今譯席勒)出,而大成其說,謂人日與美相接,則其感情日益高,而暴慢鄙倍之心自益遠。故美術者科學與道德之生產地也。又謂審美之境界乃不關利害之境界,故氣質之欲滅,而道德之欲得由之以生。故審美之境界乃物質之境界與道德之境界之津梁也。於物質之境界中,人受製於天然之勢力;於審美之境界則遠離之;於道德之境界則統禦之(希氏《論人類美育之書簡》)。由上所說,則審美之位置猶居於道德之次。然希氏後日更進而說美之無上之價值,曰:“如人必以道德之欲克製氣質之欲,則人性之兩部猶未能調和也。於物質之境界及道德之境界中。人性之一部,必克製之以擴充其他部;然人之所以為人,在息此內界之爭鬥,而使卑劣之感躋於高尚之感覺。如汗德之嚴肅論中氣質與義務對立,猶非道德上最高之理想也。最高之理想存於美麗之心(Beautiful Soul),其為性質也,高尚純潔,不知有內界之爭鬥,而唯樂於守道德之法則,此性質唯可由美育得之。”(芬特爾朋《哲學史》第600頁)此希氏最後之說也。顧無論美之與善,其位置孰為高下,而美育與德育之不可離,昭昭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