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一個人的行為,是其人身上所有素質綜合起作用的結果,身上所有的素質,無論好的,壞的,正麵的,負麵的,都是一齊起作用的。
40、對金錢的渴望和占有,是人類拚搏奮鬥的最強大的動力之一。
41、人生在世,絕不要貪圖他人的任何東西。相反,屬於自己的東西必要時倒是要勇於放棄。
42、人生的終極目標是幸福、快樂。至於各人以什麼方式介入社會,通過什麼途徑獲取自己所需要的東西,從而擁有幸福、快樂,因人而異。
43、金錢於人生的作用在於:有了足夠多的錢,可以買到生活的必需品;有了足夠多的錢,可以不必那麼忙於掙錢,可以騰出些時間來,幹些自己想幹的事,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金錢,買不到生活的品質和幸福、快樂,卻可以讓自己有時間、有能力、有條件去經營生活,謀取幸福、快樂,避免不幸和痛苦。
44、職業與事業的區別:職業為的是掙錢,事關生存;事業,為的是實現自我價值,事關生存的意義。
45、人是靠心理作用稱雄於世的。
46、在人生中,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最為重要。也就是說,對於他的人生來說,他對世界、社會、人生的看法極為重要。是他的看法決定了他的態度和隨之而來的應對措施,並最終影響他的命運。
47、每個人都是按照自己所看到的世界來推斷整個世界的。由於各人經曆的不同,所看到的東西不一樣,就是同樣的東西,看法也不一樣,所以,各人所認為的世界也是大不一樣,盡管客觀的世界是同一個。
48、就對人的行為的影響而言,觀念是僅次於個性的東西。人與人之間,個性上的差別本來就已經相當的大,再加上思想、觀念、意識上的巨大差異,其差異就更大,從而演繹出各各不同的人生,千姿百態的人生。
49、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是幸福的,除非他認為自己幸福。
50、“滿桶水不會淌,半桶水才會淌。”這是自然現象。同樣,“禾穗越沉越低頭”也是自然現象。一個人有大能耐,由於世人盡知其能耐,也就沒有必要去炫耀、吹牛,所以,不必淌。
51、人生中的一切都是“自己的”,沒人能分擔他的痛苦,怎麼痛苦也隻能自己承受。同樣,沒人能分享他的幸福、喜悅,他人想奪也奪不走的。無論何事,無人能和他一樣感同身受。
52、選擇的困難在於:一個人永遠不可能靠自身的經驗來對不同的選擇的後果進行比較,無論是在選擇之前,還是在選擇之後。未作選擇之前的比較,都是在想像中進行的,並不切實際,隻是一種可能性。可能性的東西,並非現實。因此,這樣的比較沒意義。選擇後的比較更不容易。所謂的“後悔”就是這麼來的。這也是人生的常態。
53、凡事順其自然,本身就是一種選擇。這樣的選擇,往往是最佳的選擇。
54、一個人的能力往往隻是表現在某個領域,甚至是某領域的一個方麵,甚至僅是那個方麵的一個側麵。從能力發展的角度看,人都是畸形的。愈是天才人物愈畸形得厲害。偉人的“偉”,也就偉在某個專門行當上,出了他那個行當,他就什麼也不是。
55、一個人對於他最在乎、夢寐以求、矢誌追求的東西,一旦到手,那份兒快樂和幸福的感覺無以複加。這種強烈的幸福感就源於他對那個東西的最在乎。可見,幸福感、快樂感是與那個渴求、企盼的強烈度大有關係的,且成正比。
56、一個人的財產(成就、榮譽),如果是自己掙來的,他最甜蜜的享受,就是回憶那段經曆中的千辛萬苦。挫折、磨難愈多,過程愈艱難,就愈甜蜜。“幸福由苦難所鑄就”說的就是這個意思。一般而言,沒有經曆過苦難得來的東西,人們是無法從中感受到幸福的。
57、沒有突出缺點的人,一般也不會有突出的優點。
58、缺點是優點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橫看成嶺側成峰,但凡說優點、缺點,都是從某個角度說的,即相對於什麼而言的,是相對性在其中起的作用。在某種意義上說,優點就是缺點,缺點就是優點。比如“固執”和“堅定不移”便是這樣的。
59、抽象的時間沒有意義,隻有將時間放到某個人的人生中才有意義可言,也僅僅是對那個人有意義。比如“時間就是金錢”、“時間就是生命”的說法就是這樣的。
60、一個人人生成就的大小,既不取決於其人的形體、素質、力量,也不取決於其人所處的地位、所擁的權勢,而是取決於其人的借力能力,也就是他的處世能力。
61、關於人的性格“內向”、“外向”問題:內向是一種反省、認知;外向是一種向外的拓展。內向的人,不喜不善與人打交道,適宜搞些專業性、技術性的工作。外向的人通過組織、駕馭眾人,利用眾人的力量成就自己的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