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為人子女篇(1)(2 / 3)

91、為人子女應以孝作為對父母對自己的養育之恩的回報

孝,涉及的是子女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孝,主要是指已成年的子女對已進入老年的父母的態度,及隨之而來的對父母的應對措施。

毫無疑問,子女與父母的關係和父母與兒女的關係,都是對立麵人際關係,但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這種不同點,即特殊性在於:子女與父母的關係、父母與子女的關係都來自血緣,具有不可選擇性和不可擺脫性。這二者相比又有不同點:父母與兒女的關係,涉及的是父母從自己孕育子女開始直到自己去世這段時期。父母對這些兒女的愛的投入卻集中體現在孕育兒女到兒女長大成人走進社會這段時期,即兒女的整個成長期。兒女與父母之間的關係,涉及的是自己出生到父母去世這段時期。兒女對父母的愛即孝的投入,卻主要集中在自己長大成人獨立生存之後,對已經年老甚至是已經失去生活來源,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後這段時期,即為父母養老送終這段時期。

子女與父母的關係,以及父母與兒女的關係,與一般的對立麵人際關係相比,還有著一個極為重要的不同點,那就是雙方的地位不平等,且極為懸殊。一方處於絕對的強者地位,另一方處於絕對的弱者地位,強者作主宰,弱者隻能逆來順受,對強者無可奈何。而且,這種地位上的強弱態勢又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會互換的。從父母角度講,在自己的晚年,兒女已長大成人,獨立生活,成為絕對的強者,而自己失去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甚至患病,沒有了生活自理能力,成了絕對的弱者。此時的父母隻能依賴兒女了。兒女不孝敬自己,不贍養自己,也無可奈何。

子女與父母的關係,以及父母與子女的關係,與一般的對立麵人際關係相比,由於它們自身的特殊性,處理這樣關係的應對辦法也就不一定那麼適用,用起來也不那麼有效。比如“關係至上論”吧。從年老的父母這方麵說,自己已無生活來源,無生活自理能力了,有求於有賴幹兒女對自己的孝敬了,自然想與兒女搞好關係,但作為子女來說再也不用求你了,同你關係好壞也無所謂了。那裏還有什麼“關係至上”可言?

由以上的分析我們可看到,子女與父母的關係、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比夫婦關係還特殊,是種非常特殊的對立麵人際關係。就是子女與父母的關係同父母與兒女的關係相比,也是不同的,各有各的特殊性。從人性的角度看,父母的養育兒女,是為了防老,絕對是一項功利性事業。而兒女對父母的孝,即供養父母,花錢為父母治病,服侍父母,為父母送終,卻絕對不是什麼功利性事業了,純粹是對父母在自己的成長期裏長達二十多年的養育之恩的回報。

孝,既非善舉,亦非奉獻,是為人子女應盡的責任,天職。父母的養育兒女,恰如農事上的春種秋收。父母養育兒女就像春種,兒女對父母行孝道就像父母的秋收。子女的孝不是一種交易,但從宏觀上講又確是一種交易。因為你對年老父母的孝恰如你從商店裏拿走了東西後的付款。盡管父母是出於防老的意願主動孕育你,主動養你,未經你同意。但你從父母那裏獲得了利益,恰如從商店拿了貨物,總應付款吧。這天經地義啊。你不孝敬父母,不贍養父母,不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於情於理於法都不妥,情虧,理虧。猶如到商店購物卻拒絕付款一樣,你不孝父母,便是無賴,幾與搶劫、偷盜相類了,讓自己陷於不義了。禽獸尚有反哺之情,為人子女卻不孝敬父母,豈非連禽獸也不如麼?正因為不孝是不義,鬧得家庭不和,影響社會安定。國家為了糾正社會風氣,維護社會穩定,就要出麵幹預,用法律製裁你,強迫你行孝,輿論也會譴責你,促使你行孝。國家的製裁,輿論的譴責,就是為父母作主,替父母說話,為父母討公道,伸張正義。

92、孝道缺失的四個原因

中國的孝道文化可謂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抓典型,樹榜樣,獎勵模範人物,代代都有。將《孝經》列入兒童啟蒙讀物,從小孩抓起,也做了。全國各地建立了許許多多弘楊孝行的牌坊、祠堂、廟宇,我們家鄉岑溪市就有孝子祠。一句話,我們中國,不僅向來提倡孝道,在抓孝道文化的推廣普及上也是很下了一番功夫的,然而,卻收效不大,原因何在呢?我認為有如下四方麵的原因。

一是父母在對待孩子上的不當行為導致孩子對父母的親情缺失,致使孝的感情難以成長。

父母沒有不愛自己的兒女的,也都想讓自己的兒女成龍成鳳。然而,作為父母,絕大多數又是缺乏人生智慧指引的,愛之不以其道,便會變成害。別的不說,“順性而行”“關係至上”這些道理就沒多少人懂得,也就更談不上實踐了。總是逆性而行的居多,不顧兒女感情硬幹預的居多。由於方法不對頭,南轅北轍,結果,不僅變得孩子難教,還讓孩子對自己生出怨恨來,從而導致孩子對自己的親情淡薄,乃至缺失。這樣的兒女,日後又怎麼會孝敬父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