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二年(甲辰1724)
四月二十五日,曹雪芹出生。次日即是芒種。曹雪芹,名霑,字夢阮,號雪芹、芹溪、芹圃。
雍正三年(乙巳1725)
壬午月癸巳日江寧(今南京)地震。
雍正四年(丙午1726)
曹兩次因織緞粗糙分別被罰俸一年和詰責追賠。
五月曹寅的妹夫傅鼐,革職,遠流黑龍江。
七月,曹寅的婿訥爾蘇以“貪賄”的罪名,削去平郡王爵,在家圈禁。其子福彭襲爵。
雍正六年(戊申1728)
曹雪芹五歲。約在年初,因江寧織造員外郎曹等騷擾驛站案內,加上曹家內部有人告發轉移財物,曹獲罪抄家逮問(家人大小男女含仆人一百十四口)。抄家前,曹罷任,由怡親王胤祥傳奏查辦。雍正將抄沒之房地人口財產全部賞給隋赫德。可見抄家並非為了充抵虧空。曹共做了十三年江寧織造。
曹家口回京,住蒜市口,少留房屋,以資養贍。是年曹顒的遺腹子當十四歲。
三月,準福建開洋禁。
雍正七年(己酉1729)
敦敏(1729~1796)生。字子明,號懋齋,著有《懋齋詩鈔》。他和曹雪芹大概是在宗學裏相識的。相識後,他們之間往來頻繁,非常友好。
本年規定錢一千文折銀一兩。
雍正八年(庚戌1730)
曹雪芹七歲。
雍正九年(辛亥1731)
傅鼐由謫地召還,複職銜,“入宮侍起居”;訥爾蘇之子福彭(襲平郡王,乃是曹雪芹的表兄),也於次年任廂藍旗滿洲都統,又次年,並得在“軍機處行走”,開始參與機要,繼而又為“定邊大將軍”,出塞征討準部。
雍正十年(壬子1732)
戚蓼生(1732?~1792)約於本年生。乾隆三十四年進士。
雍正十一年(癸醜1733)
曹雪芹十歲。弘曆晉封為和碩寶親王。
雍正十二年(甲寅1734)
曹雪芹十一歲。敦誠(1734~1791)三月初一生。為敦敏之弟,字敬亭,號鬆堂,別號庸閑子。15歲(1748)過繼於其堂叔寧仁。著有《四鬆堂集》(北大圖書館藏抄本《四鬆堂詩鈔》,內容比本刊多)、《鷦鷯庵雜詩》等。曹雪芹的好友之一。
雍正十三年(乙卯1735)
曹雪芹十二歲。八月,雍正帝於圓明園病危,弘曆繼位,是為清高宗弘曆,改元乾隆。
乾隆元年(丙辰1736)
曹雪芹十三歲。赦免各項“罪款”,家複小康。是年四月二十六日又巧逢芒種節(書中餞花會)。
乾隆二年(丁巳1737)
曹雪芹十四歲。正月,康熙之熙嬪薨。嬪陳氏,為慎郡王胤禧之生母(或為書中“老太妃”薨逝)。
傅鼐為總管內務府大臣,正藍旗滿洲都統。乾隆三年,傅鼐因事落職,病卒於家。
乾隆三年(戊午1738)
曹雪芹十五歲。七月,設置稽查內務府禦史,十一月命八旗包衣歸漢軍考試。內務府包衣人自此為始乃完全作為“漢軍”一例看待。
乾隆五年(庚申1740)
曹雪芹十七歲。九月,“禮部奏:平郡王福彭之父訥爾蘇病故。奉旨:著照王爵辦理。”
乾隆六年(辛酉1741)
曹雪芹十八歲。
七月初行秋獮大典,奉皇太後於避暑山莊。
乾隆七年(壬戌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