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傳世《紅樓夢》(2 / 2)

對此,清光緒三十三年出版的《小說林》,載有署名為“蠻”的一篇《小說小話》,其中寫道:“石頭記》原書鈔行者終於林黛玉之死,後編因觸忌太多,未敢流布。曹雪芹者,織造某之子,本一失學紈絝,從都門購得前編,以重金延文士續成之,即今通行之《石頭記》是也……世俗不察,漫指此書為曹氏作,而作《後紅樓夢》者且橫加蛇足,尤可笑焉。”蠻的話不夠準確,前八十回的確是曹雪芹所著沒錯,但最重要的是那句“以重金延文士續成之,即今通行之《石頭記》是也”。這裏記錄了清代人世代流傳的一個事實:《石頭記》的“後編”(即偽續四十回)是有人以重金延聘文士續成的。那麼這個人是誰呢,誰出得起這重金,又能在極短的時間刊印的,當然其後台來頭不小!

乾嘉人吳雲,號花韻庵主人,他在嘉慶二十四年刊本為《紅樓夢傳奇》作序,說:“紅樓夢……當《四庫書》告成時,稍稍流布,率皆抄寫,無完帙;已而高蘭墅(鶚)偕陳(程)某足成之,間多點竄原文,不免續貂之誚……”這段話明顯地指出,高鶚和程偉元正是在修輯《四庫全書》告成的時候,將《紅樓夢》也作了狗尾續貂的修改。

在武英殿,和珅拿著這個增刪削減的本子進呈給乾隆,乾隆看後,“以為然,說:‘此蓋為明珠家作也。’後遂以此書為珠遺事。”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乾隆對這一百廿回“全本”《紅樓夢》表示了讚賞,還探討性地認為,原來《紅樓夢》寫的是“聖祖仁皇帝”康熙朝相國納蘭明珠家的事情!據宋翔鳳說:在此以前,是沒有人這樣認為的,自從乾隆這樣說了之後,別人才隻得跟著也這樣說。當世凡看過《石頭記》手抄本的人都知道,《紅樓夢》明明是一部針砭時事的小說,取材近在眼前,隻不過是著作人筆頭狡獪,善為隱晦而已;於是便將它的時代輕輕往上一推,推到康熙朝,找一個大家習知的“明珠家”作為“替身”,小說中所有的現實政治意義就都不解而化了。

後來,《飲水詩詞集》的“唯我”說:“…高廟乃付武英殿刊印。書僅四百部,故世不多見,今本即武英殿刪削本也。”乾隆五十六年(1791),《紅樓夢》在極短的時間內連作帶印,全功告成。世人俗常說的“宮裏頭的”印本,就是所謂的“武英殿刊本”,在皇家的授意與和珅的指使下,《紅樓夢》在皇家武英殿修書處以活字擺印,公開流行!在此以前,《石頭記》隻有手抄本,價錢貴,且犯忌諱,坊間不敢公然流傳,有辦法得到的,也隻能避人偷看。很快,在短短三個來月的時間內(普通書坊無論如何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刊出),刊出一部細加修改的重刊百甘回(程乙本)大書來。次年,程偉元、高鶚為再刊本《紅樓夢》作引言道:“是書詞意新雅,久為名公钜卿賞鑒……”有學者認為,所謂名公钜卿,指的大概就是和珅。不全的《紅樓夢》在高鶚、程偉元的努力下終成全本,其貢獻也確實不可忽視。至此,曹雪芹與他的《紅樓夢》在乾隆末年就公開流傳開來,其價值和意義早就由世人所認知和確立。

曹雪芹一生坎坷,窮愁著書,最後淒涼地抱恨而終;但在他身後卻揚名萬世,獲得了無數後世人的稱讚。他的反封建的進步思想以及在藝術上的卓越成就,使他成為中國文化史上的一大巨匠,其對封建舊勢力的反叛與挑釁,更令他如文化英雄般地光輝偉岸,令後人瞻仰至今,探索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