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7.百廢俱興(1 / 2)

上一講我們詳細敘述了劉秀在政治上的第一大功績,也就是偃武修文,這一點做得最好的是北宋太祖趙匡胤,做的僅次於趙匡胤的是這一卷的主角,也就是漢光武帝劉秀,因為他美中不足的就是將自己最應該賞賜的親家、伏波將軍馬援故意忘記了。

至於劉秀忘記賞賜的根源,其實要追溯到中國的絕對中央集權思想。這種絕對的中央集權思想來源於法家的著作《韓非子》,韓非子上麵有好多關於中央集權的例子,比如說,“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製天下而征諸侯者,以其威勢也”。

韓非是一位法學的大家,他在總結了李悝、吳起的思想和教訓之後,創造了絕對的中央集權思想,吳起之死對於韓非的影響很大,因為吳起是被射死在楚悼王(就是楚懷王的曾祖父、楚威王的祖父)的屍體邊,雖然後來的楚肅王(悼王長子,威王的大伯)為吳起間接報了仇,但是沒有集權的楚國是無法撐起來的。

最終韓非子的思想被秦始皇嬴政繼承,嬴政通過他的思想打造了大一統的首個王朝,也就是秦王朝。秦王朝的大一統製度非常的完善,並且影響到了由漢至清的兩千多年的製度,但是在放眼清朝的製度,這種絕對的中央集權最終造成的是中國人民的愚昧。

下麵來看劉秀的第二大政治功勞,設立尚書台。

光武以優待功臣貴戚為名,賜以爵位田宅,高官厚祿,而摘除其軍政大權。光武鑒於西漢前期三公權重,權柄下移,雖設三公之位,而把一切行政大權歸之於設在中朝由皇帝直接指揮的尚書台。尚書台設尚書令一人,秩千石,尚書仆射一人,六曹尚書各一人,秩皆為六百石,分掌各項政務。以下設有丞、郎、令史等官,所有一切政令都由尚書台直接稟陳皇帝,由皇帝裁決。從此,“天下事皆上尚書,與人主參決,乃下三(公)府”;“雖置三公,事歸台閣”,“三公之職,備員而已”。但是到了東漢後期,有權勢的大臣多加“錄尚書事”的職銜,從而權柄再度下移,尚書台又蛻變為權臣****的工具。

光武年間的尚書台還有一點正直的官員,所以對於光武一朝的政治經濟文化還是有一定的益處的。

緊接著,劉秀采取了第三個製度,也就是最能體現東漢和西漢不同的製度。我們簡單的概括為精兵簡政。

建武六年(公元30年),劉秀下詔令司隸州牧各實所部,省減吏員,縣國不足置長吏可合並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於是“條奏並有四百餘縣,吏職省減,十置其一”。同時,廢除西漢時的地方兵製,撤銷內地各郡的地方兵,裁撤郡都尉之職,也取消了郡內每年征兵訓練時的都試,地方防務改由招募而來的職業軍隊擔任。但是,到了東漢後期,州牧刺史逐漸權重,兼有軍政財大權,地方兵力又逐漸興起。

劉秀的政治改革讓地方勢力崛起,間接導致了新一輪的東漢末年的軍閥混戰,劉秀的改革隻在他和他子孫身後的七八十年裏麵起作用,到了漢章帝去世之後,隨著外戚勢力的膨脹,最終導致了軍權和政權都握在了權臣手中(這裏的權臣指的是外戚和宦官兩個集團)。

在經濟上麵,劉秀的改革比政治方麵改革的力度和效果要好。首先釋放奴仆和刑徒,至於為什麼要實行這條令,實際上是針對西漢時代的那種貪汙腐敗的習氣而言的。

自西漢後期以來,農民之淪為奴婢、刑徒者日益增多,成為西漢末年階級矛盾日益尖銳化中的一個重要問題。王莽末年,不少的奴婢、刑徒參加起義;同時在一些割據勢力的軍隊中也有不少的奴婢、刑徒。光武在重建劉漢封建政權中,為了瓦解敵軍、壯大自己的力量,也為了安定社會秩序、緩和階級矛盾,曾多次下詔釋放奴婢,並規定凡虐待殺傷奴婢者皆處罪。另外,還規定不許任意殺傷奴婢以及廢除“奴婢射傷人棄市律”,說明奴婢的身份地位較之過去有所提高。同時,在省減刑罰的詔令中,還多次宣布釋放刑徒,即“見徒免為庶民”。

劉秀的辦法雖然損害了一部分地主的利益,但是通過這種方法也實在是拯救了一部分的勞苦大眾。劉秀覺得這一切都不能阻止那些大地主們貪贓枉法,如果想要束縛住他們那就隻有以身作責了。

光武鑒於西漢後期吏治敗壞、官僚奢侈腐化的積弊,即位以後,注意整頓吏治,躬行節儉,獎勵廉潔,選拔賢能以為地方官吏;並對地方官吏嚴格要求,賞罰從嚴。因而經過整頓之後,官場風氣為之一變。故《後漢書·循吏傳》有“內外匪懈,百姓寬息”之譽。

為了解救更多的人民,光武帝重新拿出自己九世祖劉邦設立的法律,因為劉邦是漢朝正統,拿出他的法律和法規一定能夠證明自己的政策是合乎常理也是漢朝嫡傳的,所以下一步,劉秀準備輕徭薄賦,與民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