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機動性
機動性包括陸上機動性、可空運性和水上機動性。多數車輛的陸上機動性基本得到保障,可空運性和水上機動性則正在加強。如美國新研製的M9裝甲戰鬥推土車可實現空運和空投。水上機動性不僅要有涉水能力,而且還要有浮渡和潛渡能力。如M9裝甲戰鬥推土車借助履帶在水上浮渡推進,航速達4.8千米/小時;FV180工程車借助噴水推進器推進,航速達9千米/小時。另外如M72工程車和AMX-30工程車(EBG)借助潛渡通氣管,潛水深達2~3米。60
2.提高生存能力
除了采取裝甲防護措施外,還在考慮配備“三防”裝置、滅火係統、煙幕施放和偽裝設備。此外,為加強自衛,還要求配備高射機槍和並列機槍。
3.提高作業能力
提高作業能力有兩種含義,一種是使一種作業裝置具有多種作業方式;另一種是工程車上配備兩種以上作業裝置,使之向多功能方向發展,如美國的M9裝甲戰鬥推土車既可推土,又可裝卸貨物;COY清除障礙車上的掃雷犁/推土鏟既可推土,又可掃雷。“獾”式工程車的挖鬥用於挖土,鬥臂用於起吊。
總之,隨著新概念的出現和一係列新技術的推廣和采用,未來必然會研製並生產出滿足上述要求的各種新型裝甲工程車。
其他裝甲車
一支裝備有主戰坦克和裝甲戰車的現代化軍隊,必須裝備一係列配套的技術保障車輛,才能使部隊的戰鬥力始終處於最佳狀態,這對軍隊而言是十分必要的。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主戰坦克和裝甲戰鬥車輛的發展和更新換代,前蘇聯、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相應地研製並裝備了采用坦克或裝甲車輛底盤的裝甲搶救車和修理車。
一、裝甲搶救修理車
1973年第四次中東戰爭期間,以色列參戰的約2000輛坦克有840輛被阿軍擊中,以色列將戰傷的坦克修複了420輛,修複率達50%。阿軍參戰的約4000輛坦克,被擊傷2500輛,修複了850輛,修複率34%。修複的坦克又重返戰場,增強了部隊的戰鬥力。因此坦克的快速搶救和修理在戰爭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美國是裝甲搶救車產量較多的國家,而且重視發展新型搶救車,如M88A1裝甲搶救車。英國積極開展裝甲搶救車的發展工作,除了沿用“奇伏坦”主戰坦克的底盤,於20世紀70年代研製並裝備了“奇伏坦”裝甲搶救車外,隨著“挑戰者”主戰坦克的研製,於20世紀80年代相應地開展了“挑戰者”裝甲搶救和修理車的樣車研製工作,並於1989年初投產。除了上述基本車型外,英國又發展了“武士”搶救車和修理車,這是“武士”機械化戰車族中的一個成員,並於1988年投產。德國自1968年裝備“豹”1式底盤的BPz2型裝甲搶救車以來,於1977年開始研製“豹”2底盤的BPz3型裝甲搶救車,該車於1990年投入批量生產。62
以裝甲搶救車為主體的這類車輛的結構和性能主要特點如下:
(1)裝甲搶救車大多采用相應坦克或裝甲車的基型底盤,隻是去掉炮塔和火炮而加裝搶救或牽引和修理設備。
(2)裝甲搶救車的絞盤是主要部件,絞盤的拉力是保證搶救任務能否順利完成的主要指標。拉力一般應為被搶救坦克重量的1倍以上。
(3)為保證裝甲搶救車與被搶救坦克或戰車的連接,配備使用方便而且可靠的牽引裝置和緩衝裝置。
(4)為保證能進行必要的裝配和修理,車上攜帶足夠的修理備件。有的車後還可支起車篷作為修理間。
(5)一般都沒有主要武器,隻配備1挺自衛機槍。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隨著首批坦克的問世,僅僅在這之後的3年,即1918年,英國就製造了第一輛MKV裝甲架橋車,橋長7.5米,足以克服當時陣地戰的戰壕,保障了坦克在陣地上暢行無阻。同年法國也研製了架橋坦克,並於1927年用雷諾FT17車的底盤作試驗。1938年又製造了一種半履帶式架橋車。第一代架橋車的橋梁結構基本是翻轉式的,最大越障寬度為9米,英國於1944年研製的“範倫泰”架橋車、“丘吉爾”架橋車都屬此代。第一代車雖然很不完善,性能水平不高,但為以後架橋車的發展奠定了基礎。20世紀50~60年代,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第二代坦克的誕生,架橋車的種類和性能也相應地發展和提高。至20世紀70年代,一些主要國家發展了剪刀式、平推式等結構形式,橋長在20~22米之間,載重量為50~60噸,如法國的AMX-30架橋車、德國的“海猩”架橋車,美國的M60AVIVLB架橋車等。20世紀80年代以來架橋車的發展進入一個新階段,第三代架橋車的研製已初具規模。美國研製了以M1“艾布拉姆斯”為基礎的重型突擊橋(HAB)樣車,該橋自重9噸,橋長32.3米,載重量為70噸。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