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領導應對突發事件能力:臨危不懼巧應對(二)(1 / 3)

第四節處理突發事件需要策略

作為最基層的村級組織,總是處於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中,衝突和災難事件的發生不可能完全避免,如何有效地處理好突發事件,贏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是對每一個農村幹部的考驗。

一、迅速控製事態

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否首先控製住事態,使其不擴大、不升級、不蔓延,是處理整個事件的關鍵。這既是關係整個事件處理成敗的基礎和前提,又是尋找更好的、更徹底的處理方法的重要條件。而達到這一目的,農村幹部應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的控製方法。

1.心理控製法

經驗證明,不論是哪類突發事件發生,都會對群眾心理產生相當大的衝擊和壓力,使絕大多數人心緒不穩,思想混亂,不知所措。他們既不曉得事件的性質及其原因,更不知道事件發展的趨勢,處在強烈的恐懼、焦躁和衝動之中。處理不好,人們的心理及其行為很可能向不利於事件妥善處理的方麵發展。所以,對事件的參與者和群眾,首先應進行心理控製來減輕群眾的心理壓力。基本的方法有兩種:

(1)村幹部的行為影響。心理學認為,任何人都有一種遵從心理,即受他人活動的影響,自己也從事他人同樣的活動。越是在自己心理波動不定、價值選擇目標不定的情況下,越易於產生遵從心理。因此,在突發事件發生的現場,領導者要特別注意以“冷”對“熱”,以“靜”製“動”,切不可驚恐急躁,亂了分寸。村幹部越是精神振作,沉著鎮定,群眾就越有了主心骨,其心理壓力就會大大減輕。例如,2002年5月鄭州市突降一次曆史上罕見的大冰雹,使一些村莊的農作物遭到毀滅性的打擊,麵對此災情,鞏義市石殿村的全體村幹部,迅速到各家各戶的農田查看災情,並及時上報新中鎮政府,同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明確告訴村民:“大家不要驚慌,鎮黨委和政府正在積極采取補救措施,災情再大也會讓大家有吃有住,希望大家相信黨和政府,積極配合做好自救工作。”正是村幹部這種遇事不驚的態度,贏得了村民的信任,爭得了處理問題的時間,而沒有出現農民成批到鄉鎮政府“討飯吃”的現象。

(2)轉移群眾的注意力。一般地說,每次突發事件中,群眾的注意力都會集中在一兩個問題上。或者集中在個人的財產上,不能顧及全局性的抗災戰鬥,甚至影響全局性的抗災戰鬥;或者集中在一些敏感、熱點問題上,固執己見,爭執不下;或者為了達到某種利益,不達目的不罷休……在這種情況下,群眾的注意力不轉移,對於控製事態是十分不利的。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轉移群眾的注意力:常用的方法:一是說服誘導,尋找雙方利益的交彙點,使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主張產生認同;二是從群眾的角度出發,承認某些可以理解和合理的方麵,作為無損於實質的讓步或許諾;三是運用歸謬法或引申法,引導群眾看到事件失去控製將最終可能出現的不良後果,使大多數人恢複理智,站到黨和國家的立場上來。這些辦法當然難以把所有人的情緒和態度都轉移過來,但隻要多數人的情緒和態度有所改變.基本群眾站到了正確立場上,事情就好辦多了。

2.釜底抽薪法

參與突發事件或被卷入突發事件的群眾,大都事出有因、情緒激動、一觸即發。處理不好,不論哪類事件,都可能出現局勢逆轉的情況。因此,領導者和在現場工作的人員絕不能火上澆油,激化矛盾,揚湯止沸,先行治標,未嚐不可,但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這才是治本之道。釜底抽薪法有利於弱化對方的內聚力,適用於有組織的社會事件。具體操作方法是:在弄清情況的前提下,掌握對方的目的和行為的破綻,作為分化瓦解對方的依據和突破口。通過強大的宣傳、輿論攻勢,揭露事件策劃者的目的和不法行為,抓住其言行相悖之處和幕後活動的事實,指出其行為的事件的參與者總是想達到一定的目的,並且其目的性非常明顯,因此,農村幹部不要回避已經發生的問題,而是要充分利用參與者的這種心情,通過必要的接觸麵談,緩解緊張氣氛,控製事態發展,從中發現事件的起因和性質。在接觸和交談中,既要旗幟鮮明,堅持原則,又表現出解決問題的誠意。深明大義,曉之以理,若是個別人的有意操縱,一定要對此加以揭露,在教育團結大多數群眾的基礎上,孤立別有用心的人,從而控製事態發展。

3.組織控製法

對人為型突發事件,組織控製有兩層含義:一是在組織內部和廣大群眾中迅速進行正麵教育使大多數人有個清醒認識,穩住自己隊伍的陣腳,以免把大隊人馬搞亂;二是迅速查清突發事件的頭麵人物,予以重點控製。俗話說:“擒賊先擒王”、“人無頭不走,鳥無頭不飛”。控製住首要人物,使其活動受到阻滯,事態才能不繼續擴大升級。當然,控製首要人物,要依法從事,避免有人借機激化矛盾。

對於自然型的突發事件,組織控製的含義是:馬上組織搶險救援,既要防止災害擴大,波及更多地區,又要控製受災地區,不使災情加深。要使整個搶險救災工作處在嚴密的組織指揮之下,避免無人負責或多人負責、打亂仗的現象。

迅速控製事態,必須遵循快速、理智的原則。因為事物發展的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質量,不同階段、不同質量問題的解決其難度和損失是不大相同的。所以,對突發事件處理得越快越好。

二、周密組織,準確找到症結

控製事態使其不再擴大,不是事件的真正解決,隻是事件處理的開端,重要的是利用控製事態後的有利時機,為問題解決爭取時間和找準突破口。

1.成立處理突發事件的專門機構

處理農村突發事件的專門機構應及時設立,其成員一般應由村裏的主要幹部,包括村支書、村主任、文書等和處理突發事件的專門人員組成,必要的時候應該請上級領導部門的領導擔任處理突發事件專門機構的負責人。設置處理突發事件的專門機構,明確各職能部門在處理突發事件過程中的責任和任務。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就要立即處理,為避免臨事無措,處理突發事件的專門機構設置後,應該立即製訂應急計劃,這類計劃一般應包括下述內容:(1)設計應付突發事件的溝通計劃,以書麵形式規定有關人員擔負的任務,在上報上級黨委政府的同時,盡量擴大應知群眾的知曉範圍。(2)指定唯一發言人,最好是由專職人員擔任,發布信息要準確扼要,並要注意涉及法律問題的細節。(3)指定處理突發事件每一個程序的負責人。(4)設計與社會各界及醫療機構聯係的方式和計劃。(5)擬定在尚未向外界發布重大傷害消息之前,先通知有關領導部門及受傷家屬的辦法與方法。(6)把各項溝通計劃的細則詳盡列出,注意責任分明,有利於實施這些計劃。

2.弄清突發事件事實真相

在突發事件處理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對事件進行調查了解,至少應了解以下問題:出了什麼事情、在什麼時間、具體在什麼地方發生的事?事故的原因、影響如何,事故是非、發展前景如何?外界與內部對事故的反應如何?現有的控製和處理措施是否有效?牽涉對象多與少?在了解了這些問題以後,應當立即向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情況,使上級領導充分了解事實真相與全貌,並積極爭取他們的援助與支持。然後采取有效措施投入緊張的善後處理,對不同的有關組織和個人采取不同的對策。

三、妥善處理突發事件的具體對策

1.對專門機構內部的對策

處理突發事件的專門機構一般都是臨時性的,因此,對機構內部的成員既要加強內部信息交流,把情況如實告訴給每一個成員,尋求機構成員的最佳結合點,以便群策群力,共渡難關;又要嚴格紀律,使每一成員自覺服從管理,嚴守黨的紀律,在有新聞單位介入的情況下,要統一新聞發布口徑,以免產生不利的輿論,使善後工作不好開展。

2.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