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河
直隸是水旱災害最常發生,又是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這裏雨水稀少,十年九旱,但是一旦有較大的雨又會造成洪水肆虐。直隸共有九條河,水患嚴重的是北麵的永定河和南麵的滹沱河。早在曾國藩上任的上一年,永定河兩次多處決口,滹沱河也向北改道。曾國藩上任伊始,就順道察看經常發生水患的永定河,並計劃修治北麵的永定河和南麵的滹沱河。他在日記中寫道:“近聞蝗蝻間起,永定河決口,尤為焦悶。為疆吏者,全仗年豐民樂,此心乃可自怡,若事事棘手,則竟日如在桎梏中矣。”《曾國藩日記》下,第2180頁。同治九年(1870),黃河泛濫,哀鴻遍野,受災人民達十多萬人。曾國藩立即派陳蘭彬與李興銳等辦理直隸南部賑務。
曾國藩命陳蘭彬“考直隸河道”。陳蘭彬一麵隨曾公實地調查,仔細考察河道流向,淤積改道等現狀,又翻閱《唐書》、《明史》及魏源的《畿輔河渠議》等文獻,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議。
自從曾國藩叮囑陳蘭彬考察直隸河道後,陳氏非常重視古文獻對直隸河流的記載,對於來自各方麵關於治理河道的意見,他細心閱讀,又根據實地考察的資料,提出自己的看法。在治理運河方麵,針對有人提出“應於臨清至黃河口岸另挖新河、建新閘”,陳氏翻閱《明史》,抄下如下一段:“欲漳衛之水南而入黃,勢斷不便,不特勞費無已,而每逢秋漲,且恐黃流倒樣而北,漳流橫潰而東,為害滋矩,已駁言不可行矣。”經過分析,陳蘭彬提出,“用古人轉搬之法方善”,具體的做法是,不用挖新河、建新閘,而是“派有漕運人員駐紮交替處所料理,並遞年將各閘修理及挖積淤乃善”,這樣,“想可不大費工帑,南運或不竟廢也”。《陳蘭彬致朱學勤手劄》,載《曆史文獻》第5輯,第162-163頁。
直隸河道的現狀,“永定河業經修治,遞年但加挖浚,當可無虞”;“滹沱河本在深晉束鹿之南,至獻縣臧家橋合滏河為子牙河,由天津入海,自去年忽徙深晉束鹿之北,各澱均難容受,水無所歸,並大清河亦受其害”;“大清河決口甚多,又為滹、永兩濁河所浸,歲歲為患”。這種狀況足以說明三條河流相互影響,永定河決口,滹沱河改道,直接影響大清河水患頻繁。因此,陳蘭彬認為,必須挽回滹沱河故道,“與大清河並治,附近十數州縣始免沉災”。具體的做法是,將滹沱河引向南,經晉州、趙州(趙縣)、寧晉等地的一條滹沱河故道,導入滏陽河。陳蘭彬與曾國藩商議,這一整治,“須數十萬金方能集事,俯首沉吟,無以應也”,初步估計需要二十萬兩銀。陳蘭彬寫信給朱學勤,認為“治此固益地方,即以緩免之數計之,亦尚合算”,他請朱“便中信致元侯時,可以己意說及,萬勿謂弟所言,是所切囑”。《陳蘭彬致朱學勤手劄》,載《曆史文獻》第5輯,第156頁。後來,曾國藩一麵上奏朝廷,希望懂水利的官員們討論,一麵籌備款項。
在治理滹沱河問題上意見歧義,一是反對,一是根據明朝王之棟疏,“因修轉決,且修必速決”。魏源的《畿輔河渠議》亦指出,河道淤塞的地方,由於淤泥肥美,當地老百姓在淤泥地種麥,而受河道淤塞成災的地方老百姓卻苦不堪言。與此同時,又出現“文安樂堤堵水,雄縣挖堤消水,釀成械鬥命案”。當曾國藩委派清河道人員實地勘察時,陳蘭彬叮囑清河道人員,此行不僅要找到病因和藥方,還“須計算藥資及量,主人力所能辦之藥資,煎調包愈”。兩委員風塵仆仆,“周曆十餘州縣鄉村”,“又細核工費做法”。調查結束後,曾國藩決定籌款治理滹沱河,並於第二年動工,對於在故道上開為田者,酌量給資。
在治河問題上,陳蘭彬認為必須“籌全局”。“誠以治水不籌全局,使獲歸墟,第枝枝節節而為之,非善策也。唯舉全局而論,河之受病仍在下遊之下遊,查天津海河為永定、大清、子牙(即向來滹沱下遊)、南北運五大河所歸彙,自此以上各河來路皆已淤高,而《唐書》所謂‘瀛鄭之間九十九澱’今已全化桑田,各河暴漲,急切無可涵容,而歸海之途又不疏暢,安得不處處為患。”《陳蘭彬致朱學勤手劄》,載《曆史文獻》第5輯,第163頁。陳蘭彬的觀點是疏浚河道是根本,從下遊疏浚入海河道入手,是解決各處水患的關鍵。為此,陳蘭彬並不主張各地為了各自的利益,各自為戰的做法。他指出:“滹沱去年改道,……泛濫散漫,迄無定所。……各州縣被害可想而知。”今年“文安縣民請由迸莊至王家口挖一十裏小引河通子牙河,暫消積潦,官府隻可從之,救彼目前之急。然欲堵塞堤決,不顧上遊鄰境淹灌,則雄縣各屬皆出而相爭”。《陳蘭彬致朱學勤手劄》,載《曆史文獻》第5輯,第163頁。因此,陳蘭彬主張治水必須統一籌劃,不能各自為政,各幹各的。但是,我們也要看到,治水是一項巨大的工程,決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
在救災和治理河道的過程中,陳蘭彬深深感到黃河水災給人民造成的深重災難,並決心親赴黃河兩岸考察,研究治河要訣,後著有《治河芻言》八卷,建言各方重視治黃河,他提出根治黃河的主張受到各方重視。
(二)畿南賑災
同治九年(1870)初,曾國藩派李興銳、陳蘭彬等人在直隸南部賑災。
曾國藩指出,直隸旱災嚴重,而“庫款支絀,不能普賑”,他請求“撥製錢水十萬串,抽賑七縣極貧下戶”。他向朝廷彙報了救災的對策:正月初六日(2月5日),“已委派妥員並請陳荔秋率同前往辦理”。曾國藩:《曾文正公書劄》,第831頁。曾氏已看出存在不少困難,因為“款自既少,惠難遍施”,原有申請十萬串之外,尚須添銀二萬,雖然已經自行在江南協款撥用,不再申請部餉,但若以後再無雨澤,則處處皆須賑救,又不知當如何籌措。與此同時,曾國藩遞交修滹沱河一疏。他認為,“該河泛濫,北趨下流,無可宣泄”,導致新城、安州、雄縣等地受災,商人運鹽也改由陸運。為了當地的民生,他建議興修滹沱河,如何修,他希望上麵定議。
陳蘭彬在直隸的主要業績是參與賑災工作。事前,他仔細閱讀相關資料,了解情況,並摘抄有關當地災荒和賑災的資料達二十餘頁,交給曾國藩。曾國藩在同治八年十二月十一日(1870年1月12日)的日記中寫道:“陳荔秋所抄賑荒要語二十餘頁,細閱標識。寫信與李勉林,令其摘取數條,為大、順、廣大、順、廣:指大名府、順德府、廣平府,在今河北省南部。賑荒之用。”《曾國藩日記》下,第2253頁。接受任務後,陳蘭彬等深入災區,了解災情和民情,向上級提出建議,並根據朝廷的要求,妥善發放災款,救活災民數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