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大宋是一個依照“祖宗之法”行事的國家,這裏的“祖宗之法”不是律法而是祖宗的一言一行,甚至包括一些軼事。
大宋的“祖宗之法”也叫“祖宗家法”、“祖宗法”、“祖宗之製”、“祖宗法度”、“祖宗典製”、“祖宗故事”等等,因為開國之君的“英明神武”後世帝王對其開國祖宗,都持有祗畏敬奉的心態,也力圖總結並繼承他們的治道家法。
大宋開國不易,前車之鑒又太多,於是便吸收唐、五代弊政的曆史教訓,嚴密防範文臣、武將、女後、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種人專權獨裁,製定出一整套集中政權、兵權、財權、立法與司法權等的“祖宗家法”。
但這樣的“祖宗家法”製度在現如今的大宋早已不適用,趙禎製定憲法的初衷就是為了打破大宋的“祖宗之法”,在趙禎看來,唯有製定縝密的律法和製度方能保證大宋前進的方向。
法律不一定是完美的,但人卻可以不斷的完善法律,因為人的思想是在不斷進步的,世間萬物也是在不斷改變的。
恐怕太祖太宗以及真宗皇帝都不會想到,現如今的大宋已經免去了許多地方的農業稅,百姓們已經不需要在為糧食發愁了。
最少購買糧食所占據的收入比例要降低許多,人們有更為富裕的錢財用來購買其他東西,以方便自己的生活。
大宋年歲大的人,長壽的人更是見證了這個過程,這樣的改變豈能不大?
趙禎和範仲淹等許多改革派的朝臣一起見證了大宋改革帶來的強大,即便是曆史上那位反對派的中堅力量,現任大理評事、國子直講的司馬光都在上疏改革之事,可想而知大宋的改革到了深入人心的地步。
律法的嚴明,治國用法,這是趙禎發現最好的傳承辦法,也是最符合當下乃至以後大宋的之國之法。
自己的前輩們曾經說“治大國如烹小鮮”,這是在提倡人治,提倡君王的權威至高無上的同時,以君王治國。
但趙禎卻在想辦法讓這個想法慢慢的淡去,慢慢的被人們所摒棄,以人治國,以天子治國,終究是會出現錯誤的,這是不可避免的事實。
但律法不同,有了律法之後,按照律法來治國,即便是有不穩妥的地方,也不會出現大亂子,而這時候帝王的作用便可體現出來,改變律法中不合理的地方,進行修法。
這才是依法治國的精髓,當然,帝王也不可因此荒廢政務,大量的事情還需要帝王親自處理,治理災害,發展國家,選用臣子等等等等…………
治國離不開法,也離不開人,兩者之間應該是相輔相成,人定法,法束人,如此才是上上之策。
趙禎自己還是給了帝王應有的特權,改變律法便是帝王的特權之一,這不光是為了他自己考慮,也是為了後世子孫考慮。
當趙禎招手的時候,陳彤便知道了該做什麼,官家有許多聖明的主意都是在這可大槐樹下想起來的。
轉頭對內侍吩咐道:“掌燈!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