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起走
剛到美國時,我發現自己有很多時間獨處。一開始有點不知所措;逐漸地,我發現自己很享受這份安靜和自由。
每個人都是思緒紛飛的,無論聰明與否、智慧幾何,想法總會源源不斷地冒出來。我發覺自己在想簡單的生活問題時會用英語思考;但在考慮與寫作有關或與文化概念相關的問題時就一定是在想中文。大多數時間,我發現自己總在想朋友。
我的這一幹狐朋狗友,應該是我在澳洲最大的收獲。他們的善良和幽默,是我心智的保護傘和發動機。
好多個午夜時分的夜晚,我開車到ALAN家做不請自到的不速之客,有時候打著幌子——“討杯水喝”或“來吃冰激淩”,更多的時候連借口都懶得找,就是因為不想回家,想去朋友家逛逛。來到美國之後,想得最多的也許就是他。
在無數個AMBER忙死忙活的打工時分,我沒心沒肺地打她的電話,悠悠地問:“幹嗎呢?”她總會喊回來:“當然是在打工啦。”但緊接著,她就會省出休息的10分鍾,陪我天南海北地扯一陣,然後再去手腳不停地接著幹活。
她這個比李宇春貨真價實的小超女,是迄今為止我唯一認識自己打工賺錢,讀下碩士、移了民的女孩子。臨走之前,我把自己常穿的一件大衣和三箱子食品送給她,權當是感激她收下我那些海關不讓帶的吃食,在放進箱子之前,我偷偷地往衣服上噴了好多我常用的香水。說不好是希望她能借此想起我,還是我從心底裏不想忘記她。
四海為家的白迪,是我可以信任、依賴的小強人。這個北京姑娘能頂著40攝氏度的高溫,腳上走出血泡替我去陪客人逛故宮;她因我在MSN上的一句托付,跑遍京城的大小賓館去訂房間;在午夜過後的首都機場,高燒的她來為我親自安排行程。
當我笨拙地向她表示謝意時,她隻輕輕地說:“這不才是朋友麼?”從她淡定有神的大眼睛裏,我堅定地領悟到了這個概念的表情。
悉尼的澤楠,是我在高中時一起逃學的死黨,比我還火暴的脾氣,比我還好為人師。她從來想不起給我打個電話,但我總是知道她在暖暖地惦記著我。除了父母之外,她應該是唯一一個對我耳提麵命、發號施令的人,她天才地知道,怎樣用最簡單的語言讓我了解事情的本意,對她俯首貼耳、言聽計從。連我老媽都偷偷地向她取經,問她是怎麼讓我這樣聽話的。其實很簡單,我霸道,她比我還霸道。
家裏留守的美國新娘維尼,很快就會來洛杉磯。她是我多年以來的心靈理療師,大雪紛飛的沈陽如果有她在,就不再寒冷凜冽。她單純得像一塊水晶,可愛的笑容像極了動畫片裏的維尼熊。
她是那個在冬天裏為我買來棉睡衣的朋友;那個在我登機前一天請假為我買棉鞋的朋友;那個誠心誠意祝福我平安的朋友。在我風頭正勁的日子裏,她微笑地關注我;在我開始聆聽的時刻,她走進我的生活,牽起我的手,站在我身邊,從此不再離開。
我的同居室友JING和BO BO,住在墨爾本城的另外一頭,和他們住的時間遠沒有分開的時間長,可是,他們總為我在心裏留一個位置。
2004年的中秋節,應該是我最失落的時候,沒有房子住、沒有車、沒有存款、沒有工作。我清楚地記得,當天我步行幾裏地去一個地方看房子,很熱很遠,房子還沒有談成。在回程的路上,我看著洶湧的車流和暴躁的人群好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