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 海洋權益爭端(3 / 3)

自然延伸原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大陸架的定義是:“沿海國的大陸架包括其領海以外依其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大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這充分說明自然延伸原則是大陸架製度的主導原則。日本和韓國在東海大陸架的劃分上提出了所謂的“中間線原則”,這是與國際法中大陸架製度的基本精神相違背的,東海大陸架從自然地理學上看是我國大陸的自然延伸部分,應該屬於我國(包括位於東海大陸架上的釣魚島)。我國是寬大陸架國家,大陸架麵積居世界第七,我國曆來主張大陸架是陸地領土的自然延伸,大陸架的劃分也應該依據自然延伸原則,這一原則不僅是國際法中劃分大陸架的主導原則,也是我國捍衛海洋權益的有力武器。

公平合理原則。海洋權益和海域邊界的劃分還必須兼顧公平合理的原則,例如要全麵考慮岸線比例、人口的規模和密度等因素。例如在黃海大陸架的劃分中,我國一側岸線總長達1509千米,朝、韓兩國岸線總長為1073千米,岸線比例為1∶0.7,如果單純根據中間線來劃分黃海大陸架,就會造成不公平的結果;再如東海大陸架,我國麵對東海的是浙江、福建、台灣三省和上海市,總人口超過1億,而日本和韓國在東海僅是一些島嶼,人口約220萬,在劃分大陸架時如果不考慮這些因素將有失公平。

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原則。擱置爭議並不是對鄰國侵占我國領土和海洋權益的認可,而是在雙方認識差距較大的情況下,主動回避,以求國家關係的大局不受局部爭端影響的一種暫時性的措施。擱置爭議也不意味著消極等待,而是要通過保持克製,避免摩擦,緩解緊張的矛盾,然後通過在一定年限內的共同開發促進雙方經濟的發展,為未來解決爭端創造良好的條件。目前,這一原則是我國提出的解決南沙問題的指導原則,是和平解決南沙爭端的第一步。

五、加強海防建設,捍衛藍色國土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沿海國家可以享有12n mile的領海權、24n mile的毗鄰區、200n mile的經濟專屬區、200~350n mile的大陸架等合法權益。海洋法告訴人們:在海洋權益上,可以“守住自己的,分享公有的”。但現實的海洋政治也同樣告訴人們:如果沒有強大的軍事實力,特別是強大的海上力量作後盾,那麼,很有可能既守不住自己的,更分享不了公有的。因此,為了維護我國合法的海洋權益,必須加強海防建設。

首先,確立一種大海防觀。所謂大海防觀,是指海防建設不僅要著眼於當前,更要著眼於長遠;不僅要著眼於國防安全,還要著眼於經濟安全;不僅要關注眼前的主要競爭對手,還要關注未來的潛在競爭對手;不僅要加強海軍力量的建設,還要加強國家各相關部門的通力合作。

其次,全局謀劃,長遠打算。具體包括:一是製定海洋發展規劃,將其納入國家總體發展戰略;二是進行海洋勘探,摸清海洋“家底”;三是加緊海上開發,推進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四是成立協調機構,加強各部門合作。

維護海洋權益主要靠海上力量,而海上力量關鍵是海軍。沒有強大的海軍,就不可能有鞏固的海防;沒有強大的海軍,就擺脫不了落後挨打的被動局麵;沒有強大的海軍,就不可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海洋強國。

近代以來,中國有海無防或防而不牢的事實使中國人對海軍建設有了深刻的認識。新中國成立之初,毛澤東就明確指出:“為了反對帝國主義的侵略,我們一定要建立強大的海軍。”1979年7月,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在一次講話中指出:“海軍就這麼一點,要搞大一點,要加強,要有一點力量才行。”1992年10月,江澤民在黨的十四大報告中指出:“軍隊要努力適應現代戰爭的需要,注重質量建設,全麵增強戰鬥力,更好地擔負起保衛國家領土、領空、領海主權和海洋權益,維護祖國統一和安全的神聖使命。”這是中國領導人第一次在黨的代表大會上提出保衛海洋權益。

加強海軍建設是加強海防建設的重中之重。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海軍長期實行近岸防禦戰略。之所以實行這個戰略,從客觀上看,從新中國成立到20世紀80年代的30多年時間裏,我國周邊地區的衝突主要集中在陸地,使我們把軍事注意力基本上放在了陸地。然而,改革開放以來,上述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一是中國的陸界相對穩定。到目前為止,中俄兩國4300多千米的邊界線走向以法律的形式全部確定。中國同中亞的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3國全長3300多千米的邊界線的走向也已全部劃定。中印、中越的陸地邊界勘界劃線工作進展順利。中國與鄰國的陸疆劃定已近尾聲。因此,中國邊界工作的重心可以從陸地轉向海洋。二是我國海軍裝備得到了一定發展,軍用艦船工業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三是我國與相關國家關於海洋國土的爭議日益嚴重。再有,台海局勢日趨複雜,“台獨”勢力日益猖獗,海上安全事關國家統一。四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結以來,海洋國土概念發生了重大變化,使海洋國土範圍超出了近海海域範圍。這些情況都要求我們對海防戰略進行適當調整。此外,要改善軍費結構,提高海軍軍費投入,提升海軍裝備,從整體上加快海軍建設步伐,使我海軍能承擔起“藍水”作戰的能力。

思考題

1.我國周邊安全主要存在哪些問題?

2.我國解決海洋爭端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3.中國解決台灣問題的原則是什麼?

4.根據中國周邊主要國家的軍事概況和國內安全環境,你認為應如何加強中國的國防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