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戰國時期,秦國力量強大,經常以強淩弱,侵略魏國。魏國的安厘王即位第一年,就被秦國占去了兩座城市。第二年又被奪去兩城,而且在秦軍的強大攻勢下,魏軍連連戰敗。秦軍直逼魏國的都城大梁,形勢萬分危急。韓國派兵來救援,結果也被秦軍打敗。魏國毫無辦法,隻好割地求和,才算結束了戰爭。可是到了第三年,秦國又發起了進攻,強占了魏國兩個城鎮,並殺死了數萬人。第四年,魏安厘王聯合了韓國、趙國的軍隊,一起抵抗秦國,這次又被秦國打得慘敗,被殺死的兵士有十五萬人之多,魏國大將芒卯也從此失蹤。

安厘王連年敗北,被秦軍嚇得坐立不安。這時,魏將段幹子為了苟安,便建議安厘王割讓南陽,以求和平。安厘王原本就擔心秦國會攻下他的國家,危及他的王位和性命。為求一時的和平,鼠目寸光的安厘王便采納了段幹子的主張,並派他去處理這件事。

這件事被蘇代知道了,他是一貫主張“合縱抗秦”的蘇秦的弟弟,他繼承了哥哥的思想,堅持聯合各諸侯國一同抗擊秦國,極力反對割地求和。他對安厘王說:“侵略者是貪得無厭的,割地求和更加助長他的氣焰,如景想用領土來換取和平,就好比抱著柴草去撲救大火,越加柴草火焰越高,紫草用不完,火是不會熄滅的。同理,魏國的領土一天沒有割完,秦國就一天不會善罷甘休。”

安厘王雖然覺得蘇代說得有理,但他畢竟怯懦無能,還是沒有采納蘇代的意見,依然割南陽以向秦國求和。最終,果如蘇代所言,魏國被秦國吞並了。

鞭長莫及

[釋義]馬鞭子雖然長,但是不能打到馬肚子。形容力量所不能達到的地方。

[出處]春秋·左丘明《左傳·宣公十五年》

[同義]綆短汲深

[反義]遊刃有餘

[例句]小明在外地上大學,母親的嚴教也就鞭長莫及了。

[故事]春秋時期,楚國比較強盛。楚莊王仰仗著大國的地位,驕橫狂妄。有一次,他派申舟出使齊國,途中要經過宋國,他命令申舟不要向宋國借路,隻管穿過他們的國境就是了。

申舟因為以前得罪過宋國的君臣,怕他們乘機報複殺了自己。但楚莊王傲慢地說:“宋國人如果殺了你,我就發兵攻打他們,為你報仇。”

結果申舟路過宋國時,被宋人截住。宋人認為楚國人經過自己的國家而不事先打招呼,是對宋國的莫大侮辱,因而殺死了申舟。

楚莊王得知申舟被殺的消息後暴跳如雷,立即下令攻打宋國,一下子就把宋國的都城團團包圍。

雙方僵持了幾個月,楚國也沒有取勝。第二年春天,南國派人到晉國請求晉國派兵救援。

晉景公想幫助宋國,發兵去攻打楚軍。這時,晉國大夫伯宗堅決反對。他說:“這不行啊!古人說:‘鞭子雖長,也不能抽打到馬肚子,’因為馬肚子是不能抽打的地方。如今楚國銳氣正盛,且鋒芒畢露,別人不能與它爭奪。我們晉國雖然也很強盛,但也不能和楚國相爭一我們不能違背天意啊!”

晉景公聽了伯宗的話,覺得很有道理,便同意伯宗的主張,隻派大夫解揚去宋國安慰了一番,而沒有給宋國任何實際的援助。後來,楚軍久攻不下,便同意宋國求和。

兵不血刃

[釋義]兵:兵囂:刃:刀鋒。兵刃不粘血跡。指末經交戰就取得勝利。

[出處]唐·房玄齡等《晉書·陶侃傳》

[同義]不戰而勝

[反義]血流成河 浴血奮戰

[例句]敵人早已眾叛親離,我軍兵不血刃就占領了這座城市。

[故事]陶侃是晉代人,是當時的名士,他為人忠義可嘉,不徇私情,曾經被荊州刺史劉弘任命為江夏太守。

有一年陳敏、陳恢兄弟起兵造反,劉弘便派陶侃去討伐他們,而陶侃與陳敏是同鄉,就有許多人懷疑陶侃會為此而徇情枉法,這件事傳到了陶侃的耳朵裏,為了表明自己的忠心耿耿,陶侃毅然把自己的兒子和侄子都送到劉弘那裏作為人質。

劉弘看到陶侃的這種行動,很是為他的忠心所感動,消除了心中的疑慮,對他更加信任了。劉弘把陶侃的兒子和侄子送回了家,又提升了陶侃的官職。對此陶侃也心存感激,在與陳敏兄弟的戰鬥中,努力作戰,毫不徇私,打敗了陳氏兄弟,取得了輝煌的勝利。

當時還有一個名字叫郭默的將領,驍勇善戰,在許多的戰役中都取得了勝幣,是一個很不得了的將軍。但由於過多的勝利使他異常驕傲蠻橫,獨斷專行,欺上壓下,心中放不下任何人。平南將軍劉胤曾經與他有些私怨,他就耿耿於懷,想方設法陷害他,終於找到了一個機會,他就誣陷劉胤謀反,並出兵把劉胤給殺了。後來這件事情敗露了,朝廷對他的舉動十分不滿,就派陶侃率軍去討伐郭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