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羅香林《碧霞元君》《民俗》1929年第69、70期合刊第4—5頁
傳說和神話,都是動體,一方麵在那裏傳播,一方麵在那裏變化。而且每經一次的傳播,則失去原來的麵目的一部分。吾人研究神話或傳說,第一,當注意產生這種神話或傳說的民族的意識,至於神話或傳說本身的是非得失,則可置之不問。
摘自羅香林《碧霞元君》《民俗》1929年第69、70期合刊第12—13頁
中國人崇拜的神,大抵可分六類:第一為屬於自然崇拜的神,一切原始時代遺傳下來的崇拜自然勢力的神,均屬於此類,如五嶽山神,天神,地衝,河伯,風伯,雷公,電母,虎神,龍神,火神,馬神,八蠟之神,均是;第二為屬於原始君王或好人的神,凡一切神話中的君主,或好人均屬此類,如盤古,女媧,湘妃,啟母,天皇,地皇,人皇,伏羲,神農,黃帝,文昌,均是;第三為屬於英雄聖哲的神,一切大仁大智,英雄豪傑,功業赫顯,德行昭著,受人崇拜過度而變成的神,皆屬此類,如孔聖,關聖,薑太公,諸葛亮,嶽飛,呂祖……均是;第四類為屬於鬼靈妖怪的神,凡一切善鬼惡鬼,鬼王鬼卒之被人崇奉者均屬此類,如閻王,五道……均是;第五類屬於市井巫道的神,凡一切道士巫士或與巫道類似的人,死後受人崇拜者,均屬此類,如花公花母,五路財神,天後聖母,禾花姊姊,婆婆神,王三奶奶……均是。第六類為屬於外國輸入的神,凡一切外來的神均屬此類,如上帝,觀音,哪吒太子……皆是。六類之中,第一第二兩類,多屬傳統的神,專製時代,最為人主所重視。第三類則多為士大夫所崇敬的神,聲勢的顯赫和第一二類不相上下。第四第六類多為勸人為善的神。內地各省,極為普遍。第五類的神,大概多為三姑六婆或其他巫士術士的化身,雖其聲名沒有上述各類的顯赫,但其潛伏在民眾意識中的勢力,則特別偉大,尤其是舊式的婦女,受她們或他們的麻醉者,可以說遍地皆是。
摘自羅香林《碧霞元君》《民俗》1929年第69、70期合刊第13—14頁
神者何?人們心裏想象出來的一種超然的人格,而且信為具有一種特殊的能力,能夠操縱人間的禍福,左右人類的行為的一種抽象的勢能(Potenudenergy)也。因為他的人格是由人們的想象構成的,所以它的行動也就一如人們的想象以為是和人類的不差多少了。人類中,有男性,有女性,有夫有妻,有兒有女,所以神界裏也就少不了男女夫妻一樣的配合。已然有了男神,當然也就不能沒有女神了。這是古代所以有女神的一種解釋。
古代的女神,數目一定是很多的,不過自來沒人去記載,所以傳到現在,我們能夠知道的,也就沒有幾多了。
摘自羅香林《碧霞元君》《民俗》1929年第69、70期合刊第55—56頁
神話傳說與科學學說。本有其遞演上的關係,科學學說的前頭,十九是有神話傳說做它先道的,所以要徹底研究科學學說的源流,也不能不追討神話和傳說的內容與背景。神話和傳說是人類文化的二種表現,在某種屬於人類進化必經的情形之下,它是可以左右人們的生活與行為的,所以要研究人類整個的生活與遭際,除掉研究科學學說或曆史以外,還得兼及神話與傳說。
摘自羅香林《關於民俗的平常話》《民俗》1933年第112期第3頁
一種民間故事或民間傳說,可以窺見發生這故事或傳說時人民的智識,與生活狀況,及其對於萬物的解釋。這種解釋,大概基於原始的,宗教的,初民的信條上。這是那時的人民,當他們見了那一切奇異的事物,所曲囿的見解。這樣,它們以為萬物便各有由來,不至突兀無根。一方麵,對於不經見的事物,又加以繼續臆測,製造。於是便成了現在豐富的,珍奇的各種神話傳說故事之來源。而每一種當中的一個,在各地又有相當的轉變,或截然不同的兩型。由此,更可了然各民族的差別和環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