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橫崗紀事(二)(1 / 3)

“咳,不是那個。是早些時候的,那時大汗年輕得很,還在李成梁那裏當親兵。有一天,那個小夫人服侍李大帥洗腳,大帥叫她小心不要碰著了腳上的紅痣,還說他能升官發財全靠那個紅痣帶來的福氣。小夫人一時嘴快,就說:‘你帳下的親兵努爾哈赤腳上有七個紅痣,還排成北鬥七星的樣子呢!’李大帥一聽大吃了一驚,這樣的紅痣可是帝王之象啊!當時就要命人去抓汗王。小夫人急忙勸他說,反正努爾哈赤在你帳下,你什麼時候想抓他還不是手到擒來,何必這麼晚驚動大家呢。李成梁覺得有道理,也就沒有堅持立刻去抓汗王。誰知道他一睡下,小夫人就悄悄跑到兵營把這件事告訴了汗王,叫他快走。等第二天李成梁帶人趕去抓人,汗王早逃走了,隻剩下小夫人吊死在院子裏的一棵柳樹上。因為小夫人是為了救汗王而死的,所以汗王為了紀念她,才讓大家在祭奠親人的時候都要往墳上插柳枝的。”一口氣說完這許多話後,布揚古深深呼吸了一口清冽的空氣,轉過頭來饒有興趣地望著我,“你說,他們漢人都是講究‘出嫁從夫’的,這小夫人為啥就這麼抵死護著咱們大汗?”

“她心地善良,不忍心看見有人無罪被殺吧。”但凡稱王稱帝之人,即使自己不屑玩這樣的把戲,也總有後人謅些“星宿下凡,天生異像”之類的神話,以證明他們的祖先即位是順應天命的。這努爾哈赤“腳踏北鬥”的傳說有好幾個版本,開頭都差不多,但在關鍵時刻救他一命者卻各各不同,如同後世的戲說劇中,一會兒是魏東亭,一會兒是韋小寶,總之個個都要爭當“除鼇第一功臣”,當真是可笑之至。

“我看不像。大汗不是她阿瑪也不是她兒子,一個不相幹的人,順手幫個忙就算了,陪上性命的事誰肯去幹?”布揚古側側身,換了個更舒服的姿勢,“依我看,她是舍不得讓大汗去死。她寧可自己死了,也舍不得讓大汗去死。”

“那她為什麼會舍不得大汗去死啊?”其實稍微想想就知道,故事中的小夫人和努爾哈赤的關係肯定是有點不尋常的。如果他們不是……她怎麼會知道努爾哈赤腳心上有痣?隻是沒想到,布揚古居然很有點八卦的潛質。

“這個啊……我想,當時她嫁給李成梁做妾,見不到家人,可能大汗對她好,她就把大汗當成了她的家人,當然就舍不得大汗去死。”布揚古撓了撓腦袋,支起上半身:“就好像,我也舍不得讓我阿瑪和妹妹去死,如果可能的話,我寧可自己死,也不要他們死。”

……天真的孩子啊。親親之愛和男女之愛怎麼能混為一談呢。可是……自己的那一半,在結婚前是戀人,但結婚後,可不就是親人了嗎?都說恩愛夫妻相濡以沫,那種感情,不就是一種對待親人般的關愛憐惜之情嗎?“少年夫妻老來伴”,年輕男女的激情也許熾烈絢爛卻難以持久,隻有那份在油鹽柴米,鍋碗瓢盆中逐漸磨合起來的熟悉、篤定和默契,才是真正的天長地久吧。

“你說得有道理。可是我覺得,她對大汗,肯定不是對阿瑪或者對兄弟姐妹的那種感覺。我聽額娘說過,世上有一種人,不是你的阿瑪額娘,不是你的兄弟姐妹,也不是你的侄兒男女,但你還是會憐惜他,愛護他,舍不得他……大汗對那個小夫人,一定就是這樣的人了!”說到這裏,我的心中忽地升起一陣慌亂和迷惘。在這個金鐵爭鳴的亂世中,在這個男子為尊的社會裏,我,一個貧窮的阿哈家的女兒,能找到那個憐惜我,愛護我,舍不得我的人麼?

算了,隨緣的事情,想那麼多幹什麼。“哎,布揚古,我這兩天沒查你的功課了啊,上回教你的那個字記住了沒有?”還是別在愛不愛的話題上糾纏了吧。

“記住了記住了,不就是兩隻蚯蚓,三根棍子,一個輪子,還有一個笤帚嗎?”這個家夥,大約是開蒙晚了的緣故,要他認字還可以,寫字真是難於上青天。蒙文曲裏拐彎的也確實很難記,我隻好把每個字的筆劃拆開來一點一點地教給他,等記下了,再教他組合起來。這小子學寫字不行,卻無師自通地給每個筆劃都取了名字。比如平直的筆劃就叫棍子,彎曲的筆劃叫蚯蚓,圓形的匡叫輪子,方形的匡叫箱子,無論撇捺通通叫笤帚……

“寫出來我看。”我才不會教他糊弄了,以前好幾次都是說得頭頭是道,下筆卻一塌糊塗。

右手折下一根鬆枝,咬掉前端的樹皮,在一旁的石頭上磨了磨,左手的衣袖三下五除二在地上掃出一塊空間。五指微攏,用標準的姿勢握住新做好的“筆”,欣然朝剛打掃出來的“紙”上落下----

“先放什麼?就提一次。”語氣很誠懇。

“先放一根棍子。”我沒好氣地答到。果然不出所料,這小子又偷懶了。

樹枝在鬆軟的黑土上印下了歪歪斜斜的一道。“然後呢?”

“再放一個輪子。”

“下頭又該放什麼了?”

“是你寫還是我寫啊!你不是說都記住了麼?”

“你凶什麼凶,是我是哥還是你是哥啊!我本來都記住了的,被你這麼一鬧,就忘了!”布揚古的耳輪微微泛紅了。他皮膚黑,臉紅不容易看出來,隻有耳朵是他麵色的晴雨表,“等會兒,等會兒我就想起來了,現在先看你的功課!”

“好啊,不過要是我彈完了你還想不起來怎麼說?”我的功課自然就是依姆欽了。因為同時向對方學藝,所以我們經常喜歡比賽進度,誰做不好上次教的算誰輸。

“老規矩,我答應你一件事唄。不過,你要唱出來才算。”布揚古眨了眨眼睛:“我最喜歡聽你唱歌了,從那天晚上起就喜歡……”

“好了好了,我唱就是了。”他教我彈依姆欽還有一個條件,就是要我邊彈邊唱,我唱了幾次,覺得像街頭賣藝的就不幹了,結果他就每次要我唱歌時都提起呼倫死後我們一起唱歌的那個晚上,我怕引得他傷心,隻好每次都妥協。

手捧伊勒阿穆克(草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