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生活民俗·養生保健(1)(2 / 3)

4.少數民族地區,除夕之夜習俗的列舉

我國少數民族地區,大年三十除夕之夜,其生活習俗,極為獨特。所以,這裏亦很有必要舉上幾個例子說說,是比較有趣的。

壯族大年三十除夕之夜,家家戶戶講究和習慣在院裏點燃一堆火,徹夜通明,名曰為“迎新火”,期望在新的一年裏,家庭溫暖、生活興旺、吉祥。

蒙古族的除夕之夜講究在除夕之夜,闔家席坐在蒙古包中央,迎新年。午夜時,全家歡歡喜喜飲酒進餐,並且比平日格外多吃多喝,還特別講究酒肉剩得越多越好,以示來年生活富足有餘。

侗族的除夕之夜全家人都要喝一碗稀飯,以此盼望新年風調雨順五穀豐登。

我國少數民族地區,大年初一“賀新年”,有各種各樣的方式,但其中包含著這樣一個比較突出的特征,就是將農家曆來喜豐收的美好願望,緊密與“賀新年”相結合。這裏,亦可舉上幾個例子說說。

瑤族的正月初一這天,姑娘們穿上漂亮的衣裙,戴上精製的銀飾等;小夥子們穿上節日盛裝,從四麵八方聚集在一起,由3名青年演戲,各扮演耕牛、扶犁農夫和荷鋤農夫,3人載歌載舞,名為“耕作戲”,以此示意兆豐年。

壯族的正月初一各家各戶舉行取“新水”活動,即在正月初一,夜聞雞叫頭遍時,全家老小,舉著火把,肩擔水桶,拉上“木牛”(象征性的“耕牛”),高喊“嘞……嘞……嘞”,到“龍井”(將取水井美名為“龍井”)去取新年伊始為第一桶水,以此象征新的一年莊稼長勢喜人,五穀豐登。

藏族的正月初一藏族賀新年的形式與壯族相比,不同的是由婦女汲“新水”。

從正月十五說起

1.“正月十五”鬧花燈的來曆和演變

道教信奉“三官神”,傳說“三官神”各有生曰:“天官”正月十五日生,“地官”七月十五日生,“水官”十月十五日生。據說“三官神”對人們可起“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的作用。隨著道教思想的影響,我國古代人民便把“正月十五”稱為上元節(這天晚上叫“元宵”,也叫“元夜”),“七月十五”稱為中元節,“十月十五”稱為下元節,並在民問形成了“鬧元宵”的風俗。最初在“正月十五”這天,家家戶戶和道教信奉者在一起,給“天官神”過生日,祈求“大官賜福”,祝願在新的一年裏能五穀豐登,安居樂業。到唐朝時,隨著社會發展和人們生活的逐漸提高,這一風俗,發展成為“正月十五”前後3天大鬧花燈了。當時古都長安每年正月十五日之前,在安福門外要搭起66米高的巨大燈輪,上麵安裝有5萬盞各種花燈。在巨大的燈輪下,穿著錦繡飾服、滿配珠翠的少女千餘人,隨著動聽的古樂聲,盡情舞蹈和歌唱,街上觀賞花燈的人群來往不斷。

到了清代,“正月十五”前後大鬧花燈3晝夜的風俗,已經發展成為每年一次的燈技藝術展覽。以古老的北京城為例,每年“正月十五”前後3天,大鬧花燈最熱鬧的地方,據清初潘榮陛在《帝京歲時紀勝》裏記載:“懸燈勝處,則正陽門之東月城下,打磨廠、西河沿、廊房巷、大柵欄為最。”懸掛的花燈豐富多彩,有“走馬盤香,蓮花荷葉,龍風鼇魚,花籃盆景;手舉則傘扇幡幢,關刀月斧,像生人物”,並且有“裝演大頭和尚,扮蹈秧歌”和“盤杠子,跑竹馬,擊太平神鼓,車中弦管”等配合。

後來的“正月十五”鬧花燈,在燈技藝術方麵,逐漸向前發展。明顯的特點是使花燈的形式與農業生產和人們精神生活上的需要結合起來,從而豐富了花燈的內容,使之隨著社會的發展一直流傳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