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僧道出家,由官府發給僧尼的證明身份的文件,稱為“度牒”,也叫“戒牒”。宋代高承在《事物紀原·道釋科教·度牒》中指出:“僧史略》曰:‘度牒自南北朝有之。’見《高僧傳》:‘名籍限局,必有憑由。’憑由,即今祠部牒也。《唐會要》曰:‘天寶六年五月製:僧尼令祠部給牒。’則僧尼之給牒自唐明皇始也。”另據《編年通論》:“天寶五年五月製。天下度僧尼,並令祠部給牒,今謂之祠部者,自是而始。”根據這兩處資料,可知度牒是在唐代天寶年間開始正式發放的,是官方給出家為僧道者的身份憑證,由祠部掌管,僧尼以此牒作為身份憑證,免除徭役。所以,度牒在唐代也稱為祠部牒,是綾素錦素鈿軸,北宋改用紙,南宋改為絹。

《唐書·食貨誌》記載:“安祿山反,楊國忠遣禦史崔忠至太原納錢,度僧尼道士,旬日,得百萬緡,明年禦史鄭叔清與宰相裴冕又儀度僧道收貲”。由此可知,度牒從正式發放之日起,便可以買賣,而且在唐宋時買賣之風特別盛行,被封建王朝當作一筆額外收入,以充軍政費用。

度牒的發放與登記僧尼有關,也與朝廷限製私度直接關聯。南北朝時已經有僧籍,故度牒可能始於唐代之前。在北魏時,僧人赴各地旅行,需要各地政府的證明文件,如文移、印牒等,但那隻是政府臨時頒發的旅行證明文件。

應該說,度牒製度進入宋代才真正成熟。宋代度牒,不僅有法定的價格,而且它的價格還隨使用範圍的擴大而與日俱增。元豐七年(1084)度牒每道為錢百三十千,元岉間定價為三百千,南宋紹熙三年(1192)定價為八百千。元豐至紹熙,百年間度牒價格增至六倍以上,其用途也異常寬泛。總體來說,度牒分為這幾大類:一是充青苗資本,限製高利貸者的盤剝,減輕人民負擔,增加朝廷收入;二是充市易本錢,防止大商人壟斷物價,穩定市場,並增加朝廷收入;三是作賑饑之用;四是旌表有功或孝節之人;五是南宋時期,朝廷還往往以度牒充軍費;六是以度牒經營商業。總之,宋朝時度牒可以作為貨幣來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蘇軾在杭州任上疏浚西湖,修建蘇堤,竟然靠的也是度牒。紹聖三年,蘇軾在杭州太守任上,當時西湖“水淺葑橫,如雲翳空”,菰根葑田占了全湖麵積的一半。蘇軾上書說:“更二十年無西湖矣,使杭州而無西湖,如人去其眉目,豈複為人乎?”他決定鹽橋一河專受湖水,把從湖中挖出來的菰根填土築成長堤,並在堤上種植芙蓉楊柳,這就是後來的“蘇堤”。

為此,他在《乞開杭州西湖狀》中,請求皇帝撥發度牒一百道。他預算浚通西湖、開築堤壩需要20餘萬工,前幾年賑濟災民給了杭州一百道度牒,沒有用完,尚剩萬餘貫,可以換10萬工;朝廷再賜發度牒百道,剩餘的10萬工就不成問題了。也就是說,度牒一百道,起碼可以賣錢萬貫。當然實際價格還不止這個數。蘇軾浚通西湖時的米價為二百文一鬥,一張度牒可以換米千鬥。蘇軾用這些度牒買米傭工,才恢複了西湖的“眉目”,才有了“望之如圖畫”的“蘇堤”。

有了度牒,可以免丁錢避遙役,保護資產,這是唐到北宋的一般現象。因此許多豪強之家,公然買賣度牒,從中牟利,甚至偽造度牒。南宋時,因疆域縮小,朝廷收入減少,所以就連持有度牒的僧尼,也不能免除稅役了。不過他們還可以享受其他權利,度牒仍有它一定的價值,所以紹興二十七年(1157)州縣仍有出賣亡僧度牒而不繳祠部的情形。

明代依然發給僧道度牒,洪武十四年(1381),詔天下編賦役黃冊,規定“僧道給度牒,有田者編冊如民科,無田者亦為畸零”。清帶順治八年(1651)免納銀給牒。其後又將田賦(土地稅)和丁稅(人頭稅)歸並為“地丁”一種賦稅。以地歸丁,不須報牒免役。但為了限製僧道的數量,依然實行發給度牒的製度,一直沿用到乾、嘉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