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指的是政府為籌措財政資金,憑其信譽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一種債權債務憑證。向民間借貸的官方(不包括官員私人借貸),包括朝廷的中央財政和地方官府,可以借貸錢、糧食、絹等物品。借貸的方式,多屬強製性的。在古代,公債是籌措軍費、緩解財政壓力的常用手段,而且帶有濃鬱的專製色彩。
中國第一次發行公債,是在戰國末期。事情發生在東周最後一個王——周赧王身上。周赧王那時候還頂著個“周天子”的虛名,實際上隻是個小國的國君,被六國諸侯說動了心,拚湊了5000多兵馬,要和諸侯聯合去打秦國。可是周國太窮,就連這5000人的糧餉、武器都湊不齊,隻好向境內的富戶借錢,給他們出具了借券,答應在周軍班師之日,以戰利品償還。
結果這群烏合之眾根本不是秦軍的對手,無功而返。富戶們見周軍回來,都手持債券跑來向周赧王討債。
周赧王哪有錢還,於是富戶們從早到晚聚集在宮門外,喧嘩不止。周赧王隻好躲到宮後的一個高台上去避債。周人就把這高台叫做“逃責台”(古漢語“債”、“責”相通)。“債台高築”這一成語就是由此而來的。
因此,中國第一個發行公債的,是周赧王。有人據此不無嘲諷地說,“赧”字有個“赤”字旁,估計就是因羞愧而麵紅耳赤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