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把受騙叫做“上當”。其實“上當”的原意是到當鋪去典當東西。
清末,通州有一大戶人家姓王,世代經營當鋪,家大業大,生意興隆。王氏典當傳到第十八代,繼承人為兩兄妹。兄妹二人俱已成家立業,生活富裕了,開始懶於經營,就把資金存入當鋪做起了股東,日常的典當事務交給一個名叫壽苧的年輕人主持。壽苧酷愛讀書,喜歡校刻書籍,對生意卻並不精通,處理典當業務也非常隨便。
王氏兄妹見此情景,都認為有機可乘,於是不約而同地從自己家裏拿一些無用的東西到當鋪來典當,估了高於物品本身的價格後,就要夥計如數付給,夥計不敢得罪股東老板,壽苧也心不在焉,不加阻攔。就這樣,沒過幾個月,典當的本金就被詐騙得差不多了,一家資金充足的當鋪就這樣破產了。因此,當時流傳著這麼一首民謠:通州王,自上當,自家當鋪自己當,當得當鋪空了檔。
至今,通州的地方誌上還保存著這樣一副對聯:南通州,北通州,南北通州通南北;東當鋪,西當鋪,東西當鋪當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