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貿易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曆史。集市起源於史前時期人們的聚集交易,以後常出現在宗教節慶、紀念集會和聖地,並常附帶民間娛樂活動。
古代的集市大約起源於商、周時期。《易經》上有“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記載,關於這一點有這樣一個傳說。
炎帝神農氏看見氏族的人互相交換東西很不方便。他想,如果有個特定的時間、地點,交換起來就方便多了。選取什麼時間好呢?白天,大家要勞動;晚上,大家要休息,想來想去,總想不出個好辦法來。一天,炎帝從地裏勞動回來,發現走在他前麵的人,身後有個晃動的黑影,心裏很奇怪,回頭看看自己,同樣有個黑影在晃動,這時他才發現,黑影原來是人在太陽光照下反射出來的。此後,他不但反複觀察自己的身影,也留心別人的身影。最後,他發現當太陽正頂的時候,在太陽下走動才沒有身影。於是他認為交換的時間在太陽正頂時才最合適。
時間確定後,他又接著考慮地點問題,經過反複比較,他決定在人們聚居的中心區域進行。主意打定後,他把這些想法告訴大家,大家都很讚同。於是,每當太陽正頂時,人們挑的挑、背的背、提的提,從四麵八方趕來,霎時,人來人往,五花八門的東西擺了一地,熱鬧得很。人們在交換中,換回了自己需要的東西,換出多餘的東西,各自滿心喜悅,喜笑顏開。這樣,既促進了生產的發展,又滿足了人們生活的需要。
集市的形式很多,名稱也有很多。舊時有“趁虛”、“趕市”等種種不同說法。此外,還有特殊形式的集市,如廟市(廟會)、春季舉行的香市等。
在漫長的曆史發展過程中,“集市”肩負著兩部分職能:一是物品交流的功能;二是民眾聚會的重要場所,即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社會體現場所。
東晉時出現了“草市”。“草市”是我國集市貿易領域出現的一個新生事物,具有濃厚的民間色彩,對集市的形成與發展有著重大的影響。但在唐以前,除了少數出產單一產品的地區或鄉村外(如唐玄宗時在北部邊界設馬市),一般是沒有銷售單一商品的專門集市的。到了唐代,集市設有市令官,主要管理市場交易,並規定午時擊鼓三百下,商人始能入市。日落前三刻擊鉦三百而散市。
宋代,社會經濟和商品生產有了更大發展,集市形式也日漸多樣,特別是出現了專門集市。此外,還有夜市和早市。
古代專門集市分兩種:一種是季節性的,一種是非季節性的。季節性的專門集市,大多出售的是節令商品,如《成都古今記》載:“正月燈市,二月花市,三月蠶市,四月錦市,五月扇市,六月香市,七月寶市(用多種寶物裝飾的器物),八月桂市,九月藥市,十月酒市,十一月梅市,十二月桃符市。”非季節性的專門集市,則大多銷售的是生活必需品,如菜市、漁市、米市、茶市、馬市等。
據史料記載,古代集市中以宋代的瓦肆最為出名,再就是民族之間交換商品的榷場了。
瓦肆是隨著宋代市民階層的形成而興起的一種遊樂商業集散場所,又稱“瓦舍”、“瓦子”。瓦肆中為了便於表演和分隔觀眾,常用欄杆或布幔隔擋,當時人稱“勾欄”,並非後世專指妓院的那種勾欄。瓦肆的興起,使本來發源於民間的百戲雜技重新回到民間。瓦肆集聚了眾多百戲雜技藝人,競爭很激烈。技高者立足,技遜者走人,刺激著百戲雜技向更高的境界發展。
榷場,指遼、宋、西夏、金政權在接界地點設置的互市市場。榷場貿易是因各地區經濟交流的需要而產生的。對於各政權統治者來說,還有控製邊境貿易、提供經濟利益、安邊綏遠的作用。所以榷場的設置,常因政治關係的變化而興廢無常。
宋太宗時期,宋遼間就已在宋朝境內的鎮州(今河北正定)等地設置榷場,不久即因宋遼戰爭而罷。澶淵之盟後,宋遼之間,主要有在宋朝境內的雄州(今河北雄縣)、霸州(今河北霸州)、安肅軍(今河北徐水)、廣信軍(今河北徐水西)等河北四榷場,以及遼國境內的新城(今河北新城東南)榷場。
在榷場貿易中,中原及江南地區向北方輸出的主要是農產品、手工業製品以及海外香藥等。遼、金、夏地區則是牲畜、皮貨、藥材、珠玉、青白鹽等。榷場貿易受官方嚴格控製,官府有貿易優先權。榷場商稅是官府一筆不小的財政收入。還有官牙人評定貨色等級,兜攬成交,收取牙稅。交易雙方須由官牙人從中斡旋,不得直接接觸。
各政權對榷場交易的商品種類也有嚴格規定,北方的戰馬,南方的銅鐵、硫黃、焰硝、箭笥之類軍用物資,一般都嚴禁出境。榷場貿易是不同政權地區之間經濟交流的重要途徑。
到了明清時期,商品經濟的發展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日益顯示出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嘉靖以後,外國資本主義勢力入侵,使自然經濟逐步瓦解,促使農民和小手工業者的產品日益卷入商品經濟之中,使新興集市大量湧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