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深化教育管理體製改革
深化教育管理體製改革,建立有利於各類教育發展的宏觀管理模式,要做到以下幾點:首先,要改革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製。20世紀80—90年代,基礎教育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體製,而在縣級管理中又實行“縣、鄉、村分級辦學,縣鄉兩級管理”的辦法。事實上,在不少地區形成了農村義務教育以鄉為主的體製。1994年實行分稅製後,鄉鎮基層地方政府財政能力變得更為薄弱,2000年國務院決定在安徽省和其他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少數縣市進行農村稅費改革的試點,稅費改革衝擊了農村義務教育與麵向農民收費的稅費體製之間的直接關聯,農村教育發展陷入困境。其次,要推進職業教育體製改革。針對中國職業教育管理體製長期存在的多頭管理、職能交叉、統籌乏力、資源難以充分利用、辦學效益低等問題,2002年7月,國務院召開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把理順職業教育管理體製作為會議重點研究解決的問題,提出建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職業教育管理體製。同時,在國務院領導下,建立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製度,研究解決職業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職業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宏觀管理,勞動保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職業教育的有關工作。最後,要推進高等教育管理體製改革。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加快了高等學校管理體製改革的步伐,高等教育告別部門辦學。按照“共建、調整、合作、合並”的方針,到2001年底,對556所高校進行了管理體製調整,實行地方和中央共建,調整為232所;在317所高校開展了校際間的合作辦學,形成227個合作辦學實體;將708所高校合並組建為302所多學科或綜合性的高校。
目前,高校管理體製改革改變了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部門和地方條塊分割、重複辦學的局麵,基本形成了“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兩級管理、以省級政府管理為主”的新體製,擴大了高校的辦學自主權,優化了高等教育的資源配置。
你對基礎教育了解多少
基礎教育是對國民實施基本的普通文化知識的教育,是培養公民基本素質的教育,又稱國民基礎教育。基礎教育既能使受教育者為今後的學習打下基礎,也能使其獲得積極參加社會生活的基本能力。本質在於基礎性和全民性。1986年4月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使基礎教育得到了法律上的保證。這一法律2006年6月由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修訂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