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6章 文化教育(3)(1 / 3)

教育基地是指在思想、政治、道德、法製、文化、科技、環境、安全等知識傳播和教育方麵具有基礎性作用的場所。根據命名單位不同,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教育基地等。根據教育內容不同,分為愛國主義、道德實踐、文化素質、科學普及、科技創新、環境保護等類型。主要包括:①愛國主義教育基地。1994年8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宣部擬訂的《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1995年3月,民政部確定了第一批(100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1996年11月,國家教委、民政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共青團中央、解放軍總政治部命名和推薦了100個全國中小學愛國主義教育基地。1997年、2001年和2005年,中宣部先後分三批公布了266個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②環境教育基地。1996年,國家環保局首批命名4家單位為全國環境教育基地。③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技部、中宣部、教育部和中國科協於1999年、2002年命名兩批共200家全國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④科普教育基地。中國科協於1999年首批命名了201個全國科普教育基地。2003年取消未能達標的13個。2005年第二批命名73個達標的創建單位為全國科普教育基地。⑤中國青年科技創新行動教育基地。共青團中央、全國青聯於1999年、2001年、2003年命名了三批共81個中國青年科技創新行動教育基地。⑥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教育部於1999年、2005年份兩次批準在157所高校建設93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此外,還有2004年開始命名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實踐基地、全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05年開始設立的公共安全教育基地以及2006年開始命名的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等等。

社會主義法製教育的內容是什麼

在電視和報紙上,時常能夠看到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他們中有不少人不懂法,不了解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要承擔責任,由此可見法製教育是非常重要的。社會主義法製教育是用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律的基礎知識來教育年輕後代,使他們從小就受到民主和守法的教育,是德育的內容之一。社會主義法製教育的主要內容:教育學生懂得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國家製定一切法律的依據。要讓學生懂得民主是法製的前提和基礎,而法製是民主的體現和保障。對學生進行法律常識的教育,使學生懂得什麼是法,法的階級本質和作用,以及有關的政策法令,引導學生自覺遵守法律。

紀律教育有哪些主要內容

紀律教育的主要內容是:教育學生履行《學生守則》所提出的各項要求,遵守學校的規章製度;教育學生自覺做到個人服從集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秩序,遵守國家的法令,堅決執行黨和政府的決議和政策;培養學生主動地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精神,敢於和違法亂紀的行為作鬥爭。

你了解義務教育嗎?

義務教育是指根據法律規定,適齡兒童和青少年都必須接受,國家、社會、家庭必須予以保證的國民教育,其實質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一定年限的強迫教育製度。它的特征是:國家強製性,即國家頒布法律、命令保證義務教育法律製度的實行,任何阻礙或者破壞義務教育實施的違法行為,都要受到法律的製裁;普及性,即全體適齡兒童、青少年,除依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緩學或免學手續的以外,都必須入學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公共性,義務教育事業是由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共同參與的全民受益的公共事業,國家代表社會對義務教育的實施進行統一的部署和監督管理;免費性,即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除其全部或大部分的費用。

我國為保障義務教育的實施,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這是在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是調整因發展基礎教育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於1986年7月1日起施行,該法規定我國實行九年義務製教育。

如何加強對民辦教育的管理

隨著民辦教育在我國的蓬勃發展,國家對民辦教育的管理就越發重要,具體要采取什麼措施,才能做好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呢?主要有以下幾點:首先,要科學規劃,促進民辦教育協調發展。要把發展民辦教育納入教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明確發展重點、發展策略,科學規劃民辦學校的規模、層次,使民辦學校的數量、規模與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相適應。要在積極推進、大力發展的前提下,根據不同階段教育的不同性質和特點,製定不同的發展策略。其次,要大膽試驗,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民辦教育。積極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舉辦民辦學校,促進辦學主體的多元化和辦學形式的多樣化。隻要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利於增加教育投入,有利於擴大教育規模和提高教育質量,有利於滿足人民群眾對教育的需求,各種辦學形式都可以探索。要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依法獨立辦學、以股份製形式合資辦學、與政府部門和公辦學校聯合辦學;鼓勵社會力量按照《中外合作辦學條例》與境外企業界人士和教育機構合作辦學;積極引導社會力量舉辦高中階段學校和高等職業教育學校、普通高等教育學校。要積極穩妥地推進公辦學校“國有民辦”改製試點。公辦學校改製,目的是探索更加貼近市場的特色化的辦學模式、資金自籌的投入方式和靈活自主的管理體製,走出一條多樣化辦學、實施素質教育的新路子。最後,要加強監督管理,規範民辦學校辦學行為。依法加強對民辦教育的管理是民辦學校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民辦學校應當設立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理事會或董事會要按法律規定,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5人以上組成,組成人員須報審批機關批準。民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應由理事長、董事長或校長擔任。校長在董事會或理事會領導下,全麵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民辦學校要按有關規定建立基層黨組織和工會組織,充分發揮黨組織在發展民辦教育工作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切實加強學校的思想政治建設,並要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維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