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傾家蕩產(1 / 2)

某個夏日,林秀接到一位朋友的電話,對方從朋友那裏拿的30萬元還有兩天就到期了,他朋友要還給銀行。

林秀想再找人借,但實在想不到了。轉而想到賣掉自家的一間商住公寓。那是在萬達廣場的高層寫字樓裏,麵積十幾平方米有獨立衛生間的大單間,兩年前花50萬元買的。他馬上找到一家房產中介,中介根據市場行情估了一下房價,建議以38萬元出售。我林秀答應了,要求是對方當場拿出現錢。

因為價格有吸引力,很快就有兩批人前來看房,看了都想買。因為知道房主是當天急用錢,他們還要往下壓價。最後,有一撥人商量後,願意36萬買入,但要等第二天付款。另一撥人,則提出來價格35萬就當場付款。於是我林秀同意賣給第二家。中介隨身攜帶著各種所需材料,林秀與買房人當場就簽合同,馬不停蹄趕到房產交易中心辦手續,不出兩個小時就賣掉了一處房產。林秀給了中介2萬元中介費,還得到33萬元,馬上就給朋友打了款,心上的一塊石頭終於落地,頓感無比輕鬆。

在秋季的某一天,又有朋友的借款到期,林秀抓耳撓腮,思來想去,最後突發奇想。自家在小區有個汽車位,當年是八萬元買的,現在已經漲到了二十幾萬。當時購房時,車位產權是獨立的,也就是可以單獨出售或出租。林秀就盤算,可以把車位以誘人價格賣出去,考慮到妻子還要回來停車,在出售後須繼續使用到春節,等這一段時間想到辦法了,再以高價把它贖回來。

林秀認為此計甚妙,便聯係房產中介,第二天就有人約了看車位。這是一對夫婦,有一雙兒女,家裏兩輛汽車沒地方停放,平時停在小區外麵的路邊,很不方便。一口價19萬,雙方簽了合同,到小區物業處更改了車位主姓名,便順利成交。

林秀解了燃眉之急,隻是後來一直沒有機會弄到資金,直到春節也無法贖回車位。由於怕妻子知道情況後發火,林秀跟對方商量繼續反租車位。對方不答應,林秀就提出給一萬元續租兩個月,對方就同意了,林秀通過微信將一萬租金轉給了對方。兩個月一晃而過,後來實在沒轍了,林秀不得不向妻子交代了事實。隻是還稱可以贖回來,那其實就是一句自欺欺人的空話而已。此後,妻子的車開回家隻能停在小區外麵的路邊了。平時不開的時候,就停到一處公共設施的車棚下麵。

到了那年冬季,時間推著林秀走向春節,直麵這個自古以來窮人的難關。窮人就已經怕過年,何況林秀這個債務纏身的“大負翁”。年底討債還錢,是國人的傳統。屆時一大幫債主會向他討說法,其中性格脾氣暴躁一點的,就會追上門來。俗話說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但當你什麼都沒有的時候,卻是沒辦法擋住的。

雖說不至於被債主傷及皮肉,但是那一張張的冷臉、一聲聲的詰問、一次次的追堵,足以讓一個內心強大的人精神崩潰。在這種四麵楚歌、十麵埋伏而又孤立無援的處境中,即使自知理虧,也會生出不可遏的憤怒來,這種憤怒不是針對具體哪個人,而是衝著這狗日的生活。

當討債信息逐漸密集而來時,林秀不得不思忖怎麼度過這個年關。這次他打起了自家二套房的主意。這是在這座城市添置的第二套房產,那個已經被他賣掉的小型公寓不算的話。這套房子在城市的新區,在房市火熱的時候托關係才買到手。因為是期房,隻支付了首付款50萬元,其餘房款要等房子施工結束拿鑰匙之前結清。林秀便想到是否可以把這個期房轉手賣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