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在先秦時期就享有極高的聲譽。孔子對《詩經》的稱譽很多,散見於《論語》等書中,諸如“不學詩,無以言”等。當時整個社會也公認《詩》的崇高地位。如《左傳》僖公二十七年載:“趙衰曰:《詩》、《書》義之府也。”這是公元前六百三十三年的事,在這時候,人們已把《詩》看作是義理的庫府了。《管子·山權數》說當時“《詩》……民之能此者,皆一馬之地,一金之衣”。所以在各種場合廣泛地引用《詩》,在那時是極普遍的事,就好像詩歌風靡唐代社會各階層的情況一樣。據統計,在《左傳》中,春秋二百四十年間,各種人物引用《詩》及其逸詩的,就達二百三十多次。《詩》不但是可以“多識鳥獸草木之名”的百科知識全書,最重要的還在於它是貴族、官員、士大夫在社會、政治交往中的重要工具。
《詩經》是可以配樂演唱的,那時所說的詩和歌,並沒有意義上的差異。有一個叫師摯的樂師,他的演唱非常動人,《論語·泰伯》記孔子聽了他的歌唱十分讚賞,慨歎說:“師摯之始,《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在《論語》一書中,點到姓名的樂師就有師摯、師曹、師乙、幹、繚、缺等人,可見當時為了演唱詩歌,曾經擁有一批陣容相當可觀的樂師隊伍。各國除了擁有官家的樂師、樂隊之外,貴族子弟還要學習樂語。《周禮·春官》載:大司樂“以樂語教周子:興、道、諷、誦、言、語”。所謂“樂語”,就是指配樂而唱的歌詞。
歌手們演唱的場合,大致有兩種。一種是在祭祀、宴會和各種典禮上。這時候唱的詩,是被當作儀式的一部分,也具有使賓主娛樂的目的;另一種是在政治外交及其他社會生活中,或是獻詩明誌,或是賦詩言誌。關於儀禮樂歌,我們已在《詩經》的祭祀儀禮歌部分敘述了,下麵分別介紹“獻詩陳誌”、“賦詩言誌”、“徒歌明誌”以及“孔門詩教”。
《尚書·堯典》道:“詩言誌,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關於“詩言誌”,不同的曆史時期,對“誌”的內涵有不同的解釋。在孔子時代,可能更強調“誌”是關於政治、教化方麵的態度、理想,而戰國中期以後,由於對詩歌抒情特點的重視以及百家爭鳴的展開,“誌”的含義就更寬泛了,如鄭玄注曰:“詩所以言人之誌意也。永,長也,歌又所以長言詩之意。聲之曲折,又長言而為之。聲中律乃為和。”《毛詩序》說:“詩者,誌之所之也,在心為誌,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情誌並提,更加客觀。《論語·公冶長》寫道:顏淵、季路侍。子曰:“盍各言爾誌?”子路曰:“願車馬衣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顏淵曰:“願無伐善,無施勞。”子路曰:“願聞子之誌!”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
從這一段師生對話中可以看出,《論語》中的“誌”的確是指懷抱,是儒家修身治國經世濟民的理想,但並不是所有的場合,這個“誌”都指政治教化方麵的問題。
抒發懷抱,可以像孔子師生這樣用說話來表達,也可以用“鍾鼓道誌”即歌唱的形式來表述,鍾鼓是伴奏時所用的樂器。《周禮·春官》言大司樂“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朱自清先生認為這六種樂語中,“興、道”,是合奏;“諷、誦”,是獨奏;“言、語”是將歌辭運用到日常生活中去。它們通過歌辭來表示情懷,所以稱為“樂語”。用“樂語”來交流思想,這大概是當時人們的生活方式之一。在政治外交場合或一些社會生活中,人們用樂語交流思想感情的情況,可以分為“獻詩陳誌”、“賦詩言誌”兩種。
第一節獻詩陳誌
《國語·周語》中有一則很有名的故事,叫做《召公諫厲王彌謗》。周厲王是周朝曆史上最為殘暴的昏君,召公勸諫他要重視百姓的意見,說“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然而厲王卻請來了一個自稱法術廣大的衛國巫師,讓他監視老百姓,巫師向厲王告發誰,誰就遭到厲王的殺戮。這樣一來,老百姓就把怒氣壓在心裏,表麵上不發牢騷了。厲王自以為得計。召公就又一次向他進諫,告訴他天子聽政,應該“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朦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是而事行而不悖。”
這個故事提到公卿和列士獻詩給天子,目的是進行勸諫。他們的諷諫,是特地做的詩,隻是辭,故事中提到的瞽獻曲,這便是樂工的合作,將詩和曲兩者配合起來,就是上麵說的“鍾鼓道誌”,就是“樂語”了。
獻詩就是作了詩獻給在上位者。據顧頡剛先生說,隻有公卿列士才有資格做詩獻詩進行勸諫,庶民百姓還沒有這樣的權利。在《詩經》中,有一些地方還提到了獻詩者的名字,如:家父作誦,以究王訩。(《小雅·節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