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詩》的“六義”(2)(1 / 3)

這不是諷刺士大夫飽食終日、無所事事的樣子嗎?而《野有死麇》一詩,描寫了年青獵人和少女的戀情,表現了強烈的反禮教精神,也被列為“正風”。《四牡》是《小雅》的第二篇,被列為“正小雅”之類,但它反複詠唱:“王事靡盬,我心傷悲”、“王事靡盬,不遑將父”、“王事靡盬,不遑將母”,抒發了服役者難以承受征役的重負、難以歸養父母的痛苦心情。所以,我們對“變風”、“變雅”之說,隻能將其作為參考,而不能為其所左右。

《詩經》研究者又有“四始”之說。這種說法主要見於“三家詩”——魯詩、毛詩、齊詩。

魯詩說見於《史記·孔子世家》:“《關雎》之亂以為《風》始,《鹿鳴》為《小雅》始,《文王》為《大雅》始,《清廟》為《頌》始。”也就是說,《風》、《大雅》、《小雅》、《頌》開頭第一首就是“始”。

毛詩說見於《毛序》:“是以一國之事,係一人之本,謂之風。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謂之雅。雅,正也,言王政所由廢興也。政有大小,故有大雅焉,有小雅焉。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是謂四始,詩之至也。”成伯璵《毛詩指說》解釋這段話時說:“詩有四始,始者,正詩也,謂之正始。”所以毛詩所說的“四始”,可能是指“正詩”,也就是相對於“變風”、“變雅”而言。

齊詩說見於馬國翰的《玉函山房輯佚書》中的《詩緯》:“《大明》在亥為水始;《四牡》在寅為木始;《嘉魚》在巳為火始;《鳴雁》在申為金始。”這種說法反映了齊詩以陰陽五行說詩的作風,純是荒誕無稽、不足為據之談。

三說中,魯詩說尚有可取之處。毛詩說不免有個人臆測之嫌。

第三節賦、比、興

我們知道,感情是詩的血脈,《毛詩序》所謂“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詩者,吟詠情性也”以及“詩以道性情”等等,這都是前人從創作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經驗之談,而情本身無形象可言,如煙靄如朝嵐,無處捕捉。詩人隻有通過語言並借助客觀的事物,把蘊蓄在內心的情感傾吐出來,“使窮賤易安,幽居靡悶”。賦、比、興三者,就是詩人抒發感情的三種最佳手段。唐代孔穎達曾就《風》、《雅》、《頌》、賦、比、興這“六義”的區別,說過這樣的話:“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稱為義。”賦、比、興是《詩經》的三種表現手法,《風》、《雅》、《頌》是《詩經》的三類詩,賦、比、興是為《風》、《雅》、《頌》服務的,所以都屬“六義”範圍。這可以算是確論了。那麼賦、比、興三者在具體的運用中有什麼不同呢?

賦:敷陳其事

在賦、比、興中,賦是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種表現手法。孔穎達在《毛詩正義》中說:“《詩經》多賦,在比、興之先。”什麼是“賦”呢?劉勰在《文心雕龍·釋賦》中釋“賦”為:賦者,鋪也,鋪采摛文,體物寫誌也。

鍾嶸《詩品序》:

直書其事,寓言寫物,賦也。

朱熹在《詩集傳中》釋“賦”曰: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之也。

無論是“鋪采摛文”、“直書其事”還是“敷陳其事”,都道出了“賦”的直接敘事抒情的特點。“賦”,在古代讀為“敷”、“鋪”、“布”音,都可訓為“布”,即平鋪直敘之意。當然,這種平鋪直敘,必須糅合了內心的情感,緊密扣住主題。它是一種直接描寫、敘述被詩人感情化了的事物形象的方法。它不曲折不隱晦,簡潔明快、酣暢淋漓地表情達意。

在《詩經》中,“賦”的表現方式是多樣化的,既有全詩皆為賦體的,也有首章用比興,而後麵章節用賦法的;既有對某個場麵的描寫用賦法的,也有對人物的肖像描寫用賦法的;有全篇用對話來鋪敘其事的;有用回憶來倒敘的……同屬“賦”的範疇,手法卻靈活多變,不拘一格。

整篇用賦的如《豳風·七月》,是《詩經》中最典型的,全詩八章,鋪寫了奴隸一年十二個月的勞動、生活情景。如前麵舉過的第一章,就是從歲寒寫到春耕,寫了氣候的變化、生活的貧困、春耕時的備農具、下田以及妻兒送飯到田頭的情景,鋪寫可謂詳盡,但並非雜亂無理路。

有一章用賦、他章不用的,如《秦風·車鄰》:

【原文】【今譯】

有車鄰鄰,車隊轟隆隆地前進,

有馬白顛。拉車的駿馬白毛長在額前。

未見君子,沒有見到懷想的國君,

寺人之令。要等侍衛下令傳見。

《車鄰》三章,這一章全用賦法寫秦國國君車盛馬壯,侍衛威風凜凜的情景。

《大雅·大明》和《小雅·無羊》是用賦法進行場麵描寫的佳構。先看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