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詩》的“六義”(1)(2 / 3)

《雅》

《毛詩序》對《雅》的解釋是:

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

朱熹《詩集傳》基本上繼承了《毛詩序》的觀點,他對“雅”的解釋是:雅者,正也,正樂之歌也。

把“雅”解釋成“正”,這是對的,但是《毛詩序》從“正”引申出“政”,說《雅》是“言王政廢興”之作,這顯然是臆斷之辭,而朱子隻指出“雅”是正樂之歌,並沒有指出為什麼是正樂,也缺乏說服力。

近代研究《詩經》的人,對“雅”也作出了種種闡釋,其中著名的有章太炎和張西堂兩位先生的樂器說。他們認為“雅”本是一種樂器,用這種樂器伴奏的樂歌,就叫“雅”,但這種理論缺乏足夠的證據,連首倡此說的章太炎先生也不敢持十分肯定的態度。另一種關於“雅”的說法,也是太炎先生提出的。他在《小疋(雅)大疋(雅)說下》中說,秦聲(今陝西一帶的民歌)的特點是多“烏烏”之聲,而西周曾建都秦地,其聲也必然“烏烏”,“烏”、“雅”二字古同音,又是一物(“烏”即烏鴉,“雅”同“鴉”),所以西周天子腳下的樂曲,便命名為“雅”。這一說法很有趣很新鮮,但也很難說服人。秦聲固然“烏烏”,何以證明周聲也必“烏烏”呢?

那麼,到底什麼是“雅”呢?“雅”就是朱熹說的“正樂之歌”。西周京都一帶古稱夏,周代統治者自稱“夏人”,所以產生在現在的陝西西安和河南洛陽附近的詩歌便稱作“夏樂”。古代“雅”、“夏”二字同音,所以又把“夏聲”叫作“雅樂”。《墨子·天誌下》說:“非獨子墨子以天之誌為法也,於先王之書《大夏》之道之然:‘帝謂文王,予懷明德,毋大聲以色,毋長夏以革,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此誥文王之以天誌為法也,而順帝之則也。”墨子所引詩即《詩經·大雅》中的《皇矣》,墨子卻寫作《大夏》。墨子去《詩》時代不遠,可以證明“雅”、“夏”在當時是相通的。為什麼說“雅”是“正樂”呢?這是因為周天子為了突出王權,便把“雅”尊稱為正樂。周人把自己通用的方言稱為“雅言”,以別於京都之外其他地區的方言,也是出於這個用意。

《雅》有大、小雅之分。二者之所以有區別,有人說是由於音樂的原因,如餘冠英先生認為,原先大概隻有一種雅樂,後來產生了新聲,就稱舊樂為“大雅”,新樂為“小雅”。金開誠先生作了更進一步的發揮,說這就好比清人把昆曲視為雅樂,京戲發展以後,又把京戲作為新的正聲、雅樂一樣。又有人從內容和時代上來推測區分大、小雅的原因。如周滿江、向熹等先生。他們認為《大雅》中的史詩、頌詩較多,而怨悱之詩較少;《小雅》中反映征戍之苦以及諷刺的詩幾乎占了一半,其中《黃鳥》、《穀風》、《苕之華》等十二首詩,又十分接近民歌的風格,有人甚至稱它們為“西周民歌”。從創作時間上看,一些學者認為,《大雅》中大部分是西周前期的詩,小部分是西周後期的作品;《小雅》是西周後期和東周初期的作品。

這樣看來,編詩者可能是有意識地把時代較早、以歌頌為主的雅詩編為《大雅》,而把時代較晚的民歌和一般貴族創作的詩編為《小雅》。

《頌》

《毛詩序》說:“‘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頌》是向神靈(包括祖先的亡靈)報告君王、諸侯的功德及其政治教化情況的讚頌之詩。

清代學者中,阮元對“頌”的解釋,最具影響,他說:“頌”字即“容”也。……容、養、漾一聲之轉……今世俗傳之“樣”字,始於《唐韻》,即“容”字轉聲所借之“羕”字。……所謂《商頌》、《周頌》、《魯頌》者,若曰“商之樣子”,“周之樣子”、“魯之樣子”而已……惟三《頌》各章,皆是舞容,故稱為《頌》。

阮元提出“頌”即舞曲,而王國維卻反駁說:《周頌》中除《維清》、《昊天有成命》、《武》、《酌》、《桓》、《齎》、《般》七篇之外,“其餘二十四篇為舞詩與否,均無確證”《。他如《商頌》、《魯頌》都很難說是舞詩。

王國維先生又說:“《頌》多無韻,不分章,不迭句,篇幅簡短,因此其聲緩。”張西堂先生同意王說,進一步考證說:“頌”是“鏞”的通假字,鏞就是大鍾,《頌》詩演唱時,是用大鍾伴奏的,大鍾的深長雋永的聲調、寬厚宏大的音域,恰好和祭祀時端莊舒徐的舞調、樂曲相合。綜合以上的意見,可以說《頌》是祭祀的祭歌和舞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