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孟子》的哲學思想(6)(2 / 3)

商湯曾派人帶著禮物去聘請伊尹,受到了伊尹的拒絕。商湯再三派人去聘請他,他才完全改變態度。孟子說,伊尹想到天下的人民中,隻要有一男或一女沒有受到堯舜之道的恩澤,就好像是自己把他推入到山溝中一般。他自己這樣擔負起天下的重任,所以就到商湯那裏去勸說商湯討伐夏桀拯救人民。凡先知先覺者都應該幫助後知後覺者,應該以天下為己任,假如不把自己的聰明才智發揮出來,就是辜負上天的生育之恩。

孟子認為,君子受人財物必須根據禮義,凡是合符禮義的財物,雖少但不辭;凡是不合禮義的財物,雖多但不受。《公孫醜下》中載:陳臻問曰:“前日於齊,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於宋,饋七十鎰而受;於薛,饋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曰:‘饋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饋之。’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饋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第三章)

孟子對國君的饋贈,有時接受,有時拒不接受,采取兩種截然相反的態度,因此陳臻認為孟子在“是”與“非”之中必居其一。孟子回答說都是對的。他接受宋君的饋贈和薛君的饋贈都是有理由的,拒受齊王的饋贈也是有理由的。接受或拒絕,都是根據禮義來決定的。他認為,君子是不可以用錢財來收買的。

孟子還認為,士不能寄居在別國,依靠諸侯的賞賜過日子,諸侯如果真正尊賢,就應該舉用賢人而讓他從上級那裏得到給養。《萬章下》中載:[萬章]曰:“君饋之,則受之,不識可常繼乎?”

[孟子]曰:“繆公之於子思,亟問,亟饋鼎肉。子思不悅。於卒也,摽使者出諸大門之外,北麵稽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後知君之犬馬畜伋。’蓋自是台無饋也。悅賢不能舉,又不能養也,可謂悅賢乎?”(第六章)

魯繆公屢次問候子思,同時屢次送給他肉食,子思很不高興。最後一次,子思便把來人趕出大門,認為君主是像對待犬馬一樣地畜養他。孟子認為,接受君主的饋贈隻是暫時性的,不能經常這樣做。長期接受饋贈是不合乎禮的。君主喜歡賢人,就應該舉用他,讓他有一定的職務而從上級那裏得到給養。魯繆公供養子思的方式是不合乎禮的。孟子認為堯對於舜的尊敬和供養是天子諸侯尊賢的典範。他接著上文又說:堯之於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倉廩備,以養舜於畎畝之中,後舉而加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賢者也。(同上)

孟子認為,堯對於舜,使自己的九個兒子向他學習,把自己的兩個女兒嫁給他,而且各種官吏,以及牛羊、倉庫無不具備,使舜在田野之中得到周密的生活照顧,然後提拔他到很高的職位上,所以說,這是王公尊敬賢者的典範。

孟子還談到同賢人結交必須以禮相待,禮的內容不僅在於禮物,而且要注意禮儀。《告子下》有載:孟子居鄒,季任為任處守,以幣交,受之而不報。處於平陸,儲子為相,以幣交,受之而不報。他日,由鄒之任,見季子;由平陸之齊,不見儲子。屋盧子喜曰:“連得間矣。”問曰:“夫子之任,見季子;之齊,不見儲子,為其為相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