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會學家的理解,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緣關係或收養關係的人們組成的長期共同生活的群體。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龐大社會網絡中的一部分。家庭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關係具有如下特點:第一,家庭是由婚姻、血緣和收養關係,聯係起來的人所組成的;第二,同一家庭的成員單獨地生活在同一座房屋或同一個院落中;第三,家庭由承擔一些社會角色,諸如丈夫和妻子、父母和子女、兄弟和姐妹的人相互聯係、相互作用而成;第四,父母對孩子擁有某種權威,但同時又對孩子承擔保護、合作與撫育的義務,父母與子女相依為命。
一、家庭倫理
家庭倫理就是關於家庭內不同輩分、不同年齡、不同性別成員之間尊卑、權利、義務等各種關係的道德規範和禮儀。回族的家庭倫理觀念受到伊斯蘭教和儒家文化的共同影響,回族穆斯林學者把伊斯蘭教的人倫禮儀概括為“人道五典”,其內涵與儒家的“三綱五常”思想基本一致,但在次序排列上有所不同。伊斯蘭教把“夫婦”置於“人道五典”的首位,其理由是夫婦“代天地育人”,“有夫婦而後有上下,在家為父子,在國為君臣,有上下而後有比肩。同出為兄弟,別氏為朋友,人倫之要,五者備矣。”
“夫婦”之後為“父子”,“父子”之後為“君臣”。這種序列模式從親緣關係看,突顯了夫婦在造就和維係“家”的存在等方麵的重要性;從社會關係看,強調了“家”在社會結構中元素性地位,有許許多多相對穩定的“家”,才能構成社會和國家。
(一)家庭倫理
1.輩分倫理。回族的輩分倫理歸納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第一,父慈而重育,子孝而謙敬。伊斯蘭教宣揚“天地替主育物,父母代主育人”的倫理觀。作為父母,要對兒子和女兒同愛,不重男輕女;要盡其所能,擔負子女的養育、婚嫁之責,使自己的子女接受盡可能好的教育,以確保他們有足夠的能力“豐其衣食,信其用度”,有益於社會。作為子女,要誠心誠意、始終如一地孝敬父母,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第二,兄友弟恭,兄弟義共。先知穆罕默德說過:“兄弟同本之枝,並蒂之果也。”兄弟之間血肉相連,親密無間。“兄之道在寬容,而不嫌弟之不足;在仁愛,而不忌弟之有餘;在體恤,不以繁重累之,而傷其筋骨;在涵養,不以小忿與爭,而破其情懷。”弟輩對兄長則要“恭而敬,順而安”。兄弟關係非常重要,“兄弟義共,天下與頌;兄弟義釁,天下與戰”,兄弟之間如果關係不和就不利於整個社會的穩定。第三,代際親和力因輩分遠近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父代與子代的關係非常嚴謹,而祖父輩和孫子輩之間的關係更具親和力,俗話說:“爺爺孫子沒大小。”他們之間可以開玩笑,輩分相隔越遠則代際關係中的嚴謹度就越低。
2.性別倫理。回族的性別觀念建立在對兩性生物屬性差異的基礎之上,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從男女有別的價值準則出發對待和處理兩性關係。第一,在夫妻關係方麵,強調“夫善而有為,婦德而勤賢”,丈夫在家庭生活中要盡關愛妻子、供養妻子、教育妻子之責;妻子要賢淑重德、尊重丈夫、勤儉持家,這樣就可以使家庭“歡洽和順,團結不離”。第二,在勞動分工方麵,男子在家庭勞動和生產中居於主導地位,對家庭經濟的繁榮擔負著重要責任和義務,男子要通過自己的努力保證家庭成員衣食無憂,如耕種、經商等工作主要由男子承擔,女人的主要職責是照顧孩子、料理家務、家庭理財,在辦好這些內務工作的基礎上可協助丈夫做些力所能及的農活或生意上的事務。在農村回族人的觀念中,男人的地位高低取決於發家致富的本領,女人的地位高低取決於其料理家務的能力;一個家庭如果貧困那是男人沒本事,一個家庭如果很邋遢說明女人不會料理家務。第三,在遺產繼承方麵,男子和女子都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在一個家庭中,即使女兒已經出嫁也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按照教法的規定,一個人在其遺囑中隻能分得其遺產的三分之一,其餘三分之二必須在亡人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姐妹等人中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