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禁忌風俗(6)(3 / 3)

“四”忌

“四”諧音“死”,大凶,所以門牌號、汽車牌號都不宜有這個數字,但男子做壽也做四十,做了“四”就破了法,該死的就不會死了。

“五”忌

中國古時忌農曆五月五日生人。五月忌蓋屋,認為不吉利。俗語說“五月蓋屋,令人頭禿”。

“七”忌

有的地方婦女忌諱這個數字,揚州有“七不出”,指婦女出門和歸家不能選在逢七的日子。此外,揚州還有“逢七不歸”的俗話,這是封建社會對婦女有“七出”的戒條,犯了七條就要被休回娘家。

“八”忌

有的地方很忌諱“八”。如揚州有“八不歸”之說,指婦女出門和歸家不能選在逢八的日子。此外,忌八也是因為八是“分”字之頭,怕分離。

“九”忌

杭州嘉興一帶在立夏日要用秤稱量體重,稱後報數不可報“九”,逢“九”便說“十一”,圖個吉利。此外,“九”在音樂界頗為忌諱,因為世界上一些大作曲家如貝多芬等,都是在寫第九部交響樂後死去的,有些地方九月忌遷屋、結婚。

“十八”忌

苗族地區男女忌18歲結婚,認為此時結婚,將受“十八”難。

“二十”忌

江浙一帶忌“二十”,碰到這個數字就讀作“念”,據說是因為春秋戰國時吳王有個女兒“爾釋”是被魚骨鯁死的,而“爾釋”和“二十”諧音,故忌之。

“三十六”忌

湖北長陽一帶忌“三十六”,據說是因為周瑜死於三十六歲。

“七十三,八十四”忌

民間說:“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接自己去”。因為孔子卒年七十三歲,孟子卒年八十四歲。

行業禁忌

忌店鋪中看書

商人最忌諱的是輸、虧,所以凡能聯想到輸、虧的東西都忌諱,因此有些地方不許店員在店鋪中看書,因為“書”與“輸”同音,怕輸了本。故忌之。

忌坐櫃上

舊時店鋪禁忌。櫃台是店鋪貯錢之器,坐在上麵則被認為生意不順。店中夥計有犯此禁,必遭店家嗬斥。

忌麵朝裏坐

舊時店鋪禁忌。規定店中不論有沒有顧客,夥計都不得朝裏坐。背對店門則意味生意不順,因此店家大忌。今店員背對店門,則視為對顧客不禮貌行為,此種禁忌在漢族地區均有流行。

忌往店外掃垃圾

往店外掃垃圾,被認為是把財掃出門,生意會虧本。故忌之。

船工禁忌

船工的禁忌很多。忌說“翻”、“沉”、“倒”等字眼,碰到相同字音的詞都要改,如把帆布說成抹布。連有翻動的動作都忌諱,如煎餅忌翻麵,隻煎一麵。忌翻卷被腳,忌把盆碗等器具翻過來放。另外,禁忌運載死人,禁忌男女在船上交歡,禁忌在船上小便,甚至船老板都忌別人稱他為“老板”,因為“老板”有陳舊的木板的意思,陳舊的木板容易散架、翻船。

礦工禁忌

礦工禁說“垮”、“塌”、“砸”之類的話,忌諱別人敲他的帽子,忌諱在井口燒紙,忌諱打死礦井內的小動物。

木工禁忌

木工忌諱別人摸他的斧、墨鬥、曲尺。砍樹時忌諱樹墩上留有豎立的木片,認為那是“靈牌樹”,不吉利。俗話說,幾樣東西不許摸——木匠的斧子,大姑娘的腰,獨身人的包。

屠夫禁忌屠夫忌諱亥日殺豬;殺豬時忌殺兩刀。

讀書人禁忌讀書人認為字很珍貴,最忌諱的是燒掉寫了字的紙,也忌諱用有字的紙擦屁股,認為這是汙辱了聖人。另外,有的地方忌諱學齡前兒童用手隨意撥算盤,認為那樣會算數不清。

婚姻禁忌

同姓忌婚

我國大部分地區禁忌同姓通婚,這種禁忌自古如此,民間有俗語: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姨表忌婚

民間認為姨母等於母親,姨表兄妹等於親兄妹,嚴禁通婚,違犯者處死。今基於近親結婚對後代不利的科學認識,亦反對姨表通婚。

婚期忌單

俗話說好事成雙,婚嫁為男女雙方之喜,若在單日結婚,意味不吉利,故婚期多選擇雙日。漢族和諸多少數民族均有流行。

婚禁五、七、九

民間認為農曆五月、七月、九月為“惡月”,在此間婚嫁,大不吉。在舊時漢族和某些少數民族地區都有流行。

結婚禮品忌送單

民間信奉好事成雙,結婚為男女大喜之事,因此禮品多成雙成對。如果送單數禮品,主人一定會不高興。漢族地區和許多少數民族地區都有流行。

逢蝕不婚

民間認為日蝕或月蝕之日,婚娶後生的小孩會長六個指頭、雙胞胎或者缺嘴唇,故視為大忌。

婚期吉日禁忌

在婚期吉日選擇術中,忌月破、平日、收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害、月壓、壓對、大時、天吏、四刻、四忌、四窮、王墓、往亡、八專、亥日等時間內結婚。以為這些時期結婚,不吉利,故忌之。

忌坐新人床上

進入新房中,忌坐新人床上,以為大不吉,故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