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禁忌風俗(6)(2 / 3)

浙江一帶忌行路時遇到旋風,俗叫“鬼頭風”,有鬼來侵害,要吐口水,或解小便,鬼不敢近身。

對天象的禁忌,往往是人類受客觀環境製約後,所作出的旨在維持心理平衡的反應,其基礎是民間的“泛靈”觀。

節日禁忌

正月初一忌

正月春節是新年之始,正月初一又是新年的頭一天,故禁忌繁多。吃年飯時忌無魚,有魚忌全部吃光,是為了討個“年年有餘(魚)”的吉利,吃骨頭的食物忌說“骨頭”,要說成“峙喜倫”。不能說:“我不吃了。”這一天忌動刀、斧、剪之類的器物,忌挑水,下地幹活,忌借火種,忌討債,忌購物,忌針線活,忌殺生,忌啼哭,忌說一切不吉利的話,凡“破”、“壞”、“死”、“光”、“鬼”、“輸”、“窮”、“完”、“了”、“背時”、“病”等一切字眼都要避免,此外還忌掃地,掃了地也不能把垃圾倒掉,認為會把財氣掃掉。又忌條凳倒地,因為人死是停樞在兩條長凳上的,出殯時抬起棺材,踢倒條凳才起步。一般來說小兒無忌,有些地方在初一早晨家長要用幹淨草紙揩一揩小孩的嘴巴,意思是揩小孩的屁股,即使說了不好的字眼,也當是“放屁”,不算犯忌。總之,正月特別是初一,禁一切認為不吉利的事情。

正月頭七日忌

正月為一年之首,頭七日尤應注意。因此,民間特別看重而禁忌這幾天。古人以正月為雞,二月為狗,三月為豬,四月為羊,五月為牛,六月為馬,七月為人。因此正月不殺雞,二月不殺狗,三月不殺豬,四月不殺羊,五月不殺牛,六月不殺馬,七月不用刑。此禁忌今仍有殘留。

正月十六忌開倉舊時河北一些地區以農曆正月十六為“耗磨日”,這一日忌開倉,否則意味著倉中所蓄耗磨,主人一年都會饑荒。

初一、十五忌

初一為一月之首,十五為後半月之始,人多看重而多禁忌,但所禁忌月份與事項,不同地區,不同民族又不相同。彝族禁五、七、九月的初一、十五,通常忌與人爭吵、殺生、遠行。江西苗民忌挑糞。裕固族忌出賣牲畜。涼山彝民則忌會客。如果犯禁則意味著開頭不吉,月內事事不順。

惡月忌

民間雙五月為“惡月”,也稱“毒月”、“凶月”,以為這個月鬼特別多,故禁忌繁多。古人此月忌曬被子,蓋房屋。但有些地區對“惡月”又有不同規定。如有些地方則又將六月為惡月,此月必在土地廟做“平安戲”;每日一到傍晚由許多伶人扮魔王與小鬼的可怕形貌,排隊沿村鳴金執旗巡遊,俗謂召喪,認為這是召一般小鬼來看戲,以保村中平安。婦人小孩多插桃技或桃葉,用以避邪。古籍上又有記載:正月、五月、九月合稱為“善月”,因當年唐高祖詔天下說,每年正、五、九月不行刑,宮府私人都禁屠殺。後人不知這個原因,以為此幾月為凶月,故有禁忌之說。

除夕忌

陰曆以十二月三十日為除夕。民間以為這一日是上界神仙鬼怪下界之日。因此這一日要禁祀,敬鬼神,且禁忌繁多。如忌說鬼、死、殺等不吉利字眼,忌打碎碗碟,忌惡聲罵人說話,忌隨地大小便和潑汙水,忌將酒、燈、油擱在地上等。如果小孩犯禁,家長應立即以“童子無忌”,“越打(指打碎碗碟)越發”,“童言無忌”來補救。這一習俗在漢族和某些少數民族地區都流行,今仍有殘留。

立秋忌

舊時漢族地區認為立秋為大節,故禁忌繁多。此日農家忌家人在田間行走,否則以為秋收必不好。識字的人多用紅紙寫上“今日立秋,百病俱休”,貼在牆壁上,用以避邪。

寒食節忌清明前一二日為“寒食節”,此日禁忌煙火。

鬼節忌陰曆七月十五為“鬼節”,此日忌晚間外出,以免因驚動、衝擊鬼神而遭殃。

中秋節忌八月中秋節陰雨天,則認為來年年景不好。

重陽節忌九月重陽節有的地方忌諱出嫁不到三年的女兒回娘家,民間俗話有“回家過重陽,死她婆婆娘”的說法。

冬至節忌

女兒做新娘,三日後必返娘家,名曰“回門”,但在冬至節決不能在娘家過夜。到了冬至節,則無論出嫁時間多長,都不能在娘家過夜,否則被認為將克死其夫家家人。俗話有“娘屋住個冬,夫家去個公”的說法。這種禁忌舊時浙江等地流行,今仍有遺留。

正月、五月、九月忌遷屋

浙江—帶舊時禁忌。據古籍記載:唐高祖詔天下,每年正月、五月、九月行刑時,官府私人都不得屠殺,故這幾月以“善月”之稱。後人不知這個原因,以為這幾月為“凶月”,遷屋不吉。

二月、八月不造灶

浙江一帶舊時禁忌。以為這兩個月造灶不吉。

數字禁忌

“一”忌

“一”是一個單數,如果給結婚、慶壽的人送禮,就忌諱送單數,結婚人家給晚輩的見麵禮,也忌給單數,這寄托著“好事成雙”的希望。

“二”忌

“二”是雙數,在這樣的日子裏忌出殯,因為人們不希望壞事成雙;此外給病人送禮,也忌送雙數。

“三”忌

“三”諧音“散”,做壽和結婚忌這個數字,祝壽、賀喜送禮也忌這個數字,商人很忌諱三元三這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