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的動物還有:馬、羊、騾、魚、蝦、蟹、虎、狐、蛙等等,這裏不再—一介紹。對這些常見的動物,人們的潛意識中有一種認同感,這一認同感承襲於原始的圖騰崇拜。盡管後來圖騰觀念淡漠了,人們仍將自己的生命與動物敏感地聯係在一起,動物的“異常”的現象會被認為是自己某種“異常”現象發生的兆示。這便是動物禁忌產生的思想基礎。而動物的有規律的正常現象,就不會激發人們的畏懼心理,也就構不成禁忌。動物禁忌還表明,在人類沒有完全消除鬼神等超自然觀念之前,人們就無法擺脫動物的精神上的“糾纏”,還得通過種種禁忌來調節與它們的關係,來表示人類對它們的敬畏。
植物禁忌
漢族民間認為植物同動物一樣是有靈魂的。先秦時就有一種司木之神,名曰“句芒”,為古代的樹神。“誇父逐日”棄杖化為“鄧林”,也是桃林有靈的記載。對被神化的植物,從古至今,以敬祭活動表示崇拜者不多,主要以敬畏的形式表示崇拜,其內容便為禁忌折傷或砍伐。《禮記·月令》記載,孟春之月,禁止伐一切樹木;季春之月,“毋伐桑拓”;孟夏之月,“毋伐大樹”。很明顯,這些禁伐並不是出於防止偷盜或其他目的,完全是出於迷信,認為樹木有神靈,違反禁忌會觸怒樹神而受到報複。西南漢族一些地區仍有“祭龍樹”
、“標龍林”的習俗,人們不僅不能砍伐龍樹,而且平時也不能走近龍林;不能在龍林裏放牧;龍林裏的樹、花草、土石都不能隨便亂動,否則,便認為是冒犯了樹神,會遭到不幸。
這類禁忌皆為原始植物崇拜的殘存。
植物禁忌與動物禁忌不同,動物禁忌主要是由動物本身的“反常”行為引起的,而植物無外在的行為舉動,惟一能激發人們聯想的就是植物的年輪及枯死,因此,植物的禁忌主要依賴於它們生長的環境。被禁忌的植物,更多的為古老的,或廟宇、村後、玫瑩的樹木,以及被人們崇拜的或視作有某種象征意義的植物。
過去南方農村的村寨口,多有一棵高大的古樹,俗以樹上住著本村的守護神。路經樹底,需肅靜,不能說汙穢之語,不可撒尿,不能有任何猥褻性的舉動,以免有冒犯神靈之嫌。
村寨周圍的其他古樹也嚴禁砍伐。漢族以為任何事物,一旦年代久遠就會“成精”的。所以常以為老槐樹、老樟樹、老榆樹、老柳樹中有精靈鬼魅,所以絕對不能砍伐。傳說山東長島在伐一棵古槐時,鋸得樹木流血,而且還禍及周圍人喪命。古籍也有類似記載。幹寶《搜神記》卷六:“建安二十五年正月,魏武在洛陽起建始殿,伐灌龍樹而血出。又掘徙梨,根傷而血出。魏武惡之,遂寢疾,是月崩。”這又給植物附加了人的機能,認為樹木與人一樣,為血肉之軀,是有知覺,有意識的,絕不能待之不仁。
不僅高大古老的樹木禁忌砍伐,矮小的叢草也不能隨意取用。舊時中原一帶,民間俗以為草叢中是鬼的藏身之所,因此忌諱割墳上草,河南、湖北一帶忌諱燒用鋪床草。因為死人身下鋪的草才燒掉,故以為不吉。蔥有象征男陽的意義,故民間忌諱結婚辦喜事時用蔥。否則,俗以為會衰耗元氣。台灣一帶,忌燒香蕉葉,據說香蕉結實很多,如果濫加燒化會絕嗣的,至少是子嗣不會繁榮。
由於相信草木與鬼神有著某種密切關係,所以漢代以來便流傳著一種習俗,即在墳地植樹以安慰死者的魂魄。至於種植何種樹,則有所禁忌。漢族一些地區不許在墳前栽棕樹,因“棕”與“終”同音,以為違禁,就會使墓主家族斷子絕孫。墓地要栽種生命力強、四季常青的鬆、柏之類。人們相信,墳地樹木的榮枯,反映著亡靈魂魄的安否,同時也象征著死者家族子孫繁盛,後繼有人。
受植物有靈觀念的影響,伐木被視為危險的職業,稍有不慎,就會遭到樹神的報複。林場工人在山上伐木時,如果斧頭掉頭了,絕對不能說“掉頭”,要說“出山”了。此為化凶為吉的雙關語,一是說斧柄從斧頭中出來了;二是說伐木的人能平安出山。當大樹被砍斷或鋸斷後還沒倒時,最忌人跑動,否則,被樹神聽見了腳步聲,樹便朝人跑的方向倒去,會砸傷人。此禁忌可能產生於伐木工人的經驗中。漢族自古伐木認時,孟子曰:“斧斤以時入山林。”《禮記》雲:“孟春之月,禁止伐木,仲春之月,毋焚山林。”可見,伐木之禁忌,由來已久。
使用樹木也有禁忌。漢族有榆木不作棺的俗禁,一說是因榆木材質堅硬,條理不順,有“榆木疙瘩不開竅”的俗語流傳,恐下輩小孩不知理,不聰明。故棺木多以紋路順直的杉木為主,亦有利劈刨。另一說是由於榆葉、榆皮可食,易遭蟲蛀,所以民間一般不用此做棺壽材。福建漁民忌用白樺造屋及做木排之舵,忌用雷電擊斷的樹木製造家具,這些禁忌,是含有科學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