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民間十分看中建灶。河南一帶舊時忌諱火門(鍋門)朝東、西、南三向。大門朝東西,犯了“燒東西”的忌諱;朝南也不可,隻有朝北方好。俗話說:“向南燒,燎太陽;向北燒,無禍殘。”又說“扭南燒北,金銀大堆。”其實,朝北立灶,是按照風勢的特點確定的,並非虛妄。
居住禁忌除了上述的以外,還包括許多內容。譬如對於遷居,漢族就頗為忌諱。民間有“人搬窮,火搬熄”、“人搬三道空,火搬三道熄”之說。這是由農耕文化的特點決定的,農耕民族主張“安居樂業”,遷徙是家業衰敗的表現。萬一不得不遷,又忌正月、九月遷屋,以為是凶月遷屋不吉。遷居時,漢族認為“搬家先搬灶”,灶王爺與家譜要選遷移到新居處,其後才能搬別的東西。居住禁忌在農村現在仍有流行。
行旅禁忌
出門遠行,也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常遇到的。舊時交通不便,在外困難諸多,最怕碰上不測的災禍。因此,漢族民間素來有慎出行的習慣。
外出行旅,第一件重要的事情是選擇一個出行的吉日,尤當注意的是,逢“七”的日子不可啟程,寧可延期;逢“八”的日子不可到家,寧可在旅途中多逗留一天兩天,俗謂“七不出門,八不歸家”。十三日忌出遠門,因為“十三”與“失散”諧音。正月十三與以後的每月遞前二日為楊公忌或楊忌,百事禁忌,迷信的人不出門。忌黑道日出門,每月的初五、十五、二十五都不能出遠門,更不能在外住宿,山東有些地方忌雙日出門,說“要待走,三六九”。假如已經選定了一個啟程的吉日,但舊時忽然發生了不良的兆頭,如,小孩跌了跤,大哭不止,失手打碎茶杯之類,則至少須延期一日,不然,很不吉利。前麵提到的楊公忌,是專門避忌出行的日子,據《無何集》雲:“世俗多畏楊公忌,謂不宜出行,皆未悉其原委,故為所惑耳。今按其說,乃是‘室火豬日’。其術元旦起角宿,依二十八宿順數,值室即為楊公忌。”按這樣排列下來,楊公忌應當為: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一月二十一、十二月十九。相隔均為二十八天。這些日子都是禁忌出門離家的。至於楊公何許人也,考之不詳。
出門在外吃飯,有許多禁忌,如不要先喝湯,不要端著碗喝湯,要用匙,不要潑了湯;不要失落了筷子,不要打破了碗。又“出門千裏,不吃枸杞”。枸杞為補腎強壯藥。這條禁忌諺語含蓄地告誡男子出門要注意控製自己,忌拈花惹草,尋花問柳。“落店”睡覺時,不要鋪著芏子睡覺,不然,會沉迷不醒。不要起床的時候站在床上,而且無論什麼時候,不要站在或坐在人家的門檻上,主人家不高興這樣。
在山路上行走時,若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不能答應,也不能回頭看,俗以為這可能是鬼魅在試探。人名為人體的一部分,若答應了,靈魂便為鬼魅所逮,人將遭不測。行路時,還忌諱遇上殯葬的,借以為不吉利;或將衣帽脫下,撲打數次,以為破解,謂之“散晦氣”。
在山裏,旅行者最忌遇見瘴氣。遠看著山頭有煙似的、霧似的東西蒸蒸而上,這是瘴氣發生了。抽葉煙是一個避瘴氣的法子,還有其他有強烈氣味的東西,也可避瘴氣。
農耕民族多有一種戀“家”的心理積澱,出行即意味著暫時離開自己的家宅。離開自己的安全歸宿地,會有一種安全失落感。而這種失落感又是因對外地陌生的恐懼感引起的。如今,交通事業日益發達,現代化的交通工具已將原有的民間有關行旅的禁忌習俗拋棄得無影無蹤。
人名禁忌
人名禁忌亦即通常所說的“避諱”。避諱,是漢族特有的一種文化現象。“諱”,是指帝王、“聖人”、長官及長輩的名字。人們說話、做作文不能亂用亂寫,平時用到與這類人物的相同的名字時要有所避諱,如:不用“長”字,用“修”字代替。司馬遷寫《史記》,因其父名“談”,所以把“趙談”改為“趙同”,把“李談”改為“李同”。
到了唐宋,避諱之禁令逐漸嚴格了,為“尊祖敬宗”和維護天下的權威,唐代要求對七世以內的已死君主必須避諱。所以唐人因避唐高祖的祖父李虎之諱,把成語“畫虎不成反類狗”改為“畫龍不成反類狗”,把“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改為“不入獸穴,焉得獸子”
,簡直不知所謂。宋代又規定,七世以上的君主之字,也要避諱。神話傳說中的“嫦娥”,原名“桓娥”,在趙淳熙版《文選·月賦》李善注中,始改作“嫦娥”。這是因宋人避真宗之諱,改“桓”為“嫦”。楊延昭是大家熟悉的楊家將中的人物。他本名延期,因避趙匡胤始祖玄期之諱,易名延昭。
清朝是中國北方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的朝代,入關之初,避諱之俗並不嚴格。比如順治皇帝本名愛新覺羅·福臨,按諱法本應避“福臨”二字。可是當時順治皇帝下詔,宣布凡遇自己的名字及福臨二字時可不避諱,並在詔書中解釋說,不可因他一人,而使天下所有人無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