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區民居如甘肅、寧夏、青海和新疆的幹旱少雨地區,回、東鄉、保安、撒拉、土、維吾爾、烏茲別克、塔塔爾等兄弟民族的農村和鄉鎮,主要是土木結構的平頂土房,有幹打壘的院牆,院裏有花池菜畦,有一部分是四合院。過去房牆多為土坯壘外抹泥,現在鄉鎮有部分磚牆瓦頂房,但在農村裏,多數仍是泥頂緩坡的(幾乎是平的)土房,顯得很敦實穩重,冬暖夏涼,抗風沙。以維吾爾族的民居為例,吐魯番和喀什兩地最典型。
吐魯番的民居厚牆平頂,多有前廊和半地下的券頂居室以避酷暑,庭院中都搭有高大的葡萄架或涼棚,並有渠水引流通過院落,庭院為開放型有高大的門,壁上窗戶少而小天窗較大。
喀什市的民居特點是為節省地皮而多建這類二至三層的樓房。聚居區的街道狹窄,且有許多過街騎樓。院中四麵房屋的窗戶皆向內開,庭院較小。北疆西部地區伊寧、塔城的建築最有特色,住宅多為坡頂平房,磚木結構,門窗寬大,庭院綠化突出。住房人口常有小型門廊代替外廊。新建的住宅,門廊欄杆和柱子都油漆彩飾得很美觀。吐魯番地區各家的葡萄幹景房用土坯搭壘而成,帶有很多“窗孔”,陰涼通風獨具特色。
青藏高原民居主要包括藏、門巴、珞巴和羌等民族的住房。門巴、絡巴和部分藏族以木結構兩層樓房為主,有的依山勢而建,一層的房頂是二層的平台院落,很有特色。比較典型的是羌族和部分藏族的碉樓式木石結構住房。最獨特的是羌族的石碉房和碉樓稱之為“鄧籠”。
西南山地民族民居主要包括彝族、哈尼族的土掌房,傈僳、怒、獨龍族的木壘房,白族、納西族的“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瓦房,具有普米族特點的木楞房(即木壘房),布依族的石頭房、石板房,仡佬族的“穿鬥房”(高架房)等。彝族幹打壘牆的木瓦房,是以木板作“瓦”引流雨水,覆蓋屋頂的房子。木壘房是以圓木壘牆建築的。白族的“三坊一照壁”民居堪稱民居建築的藝術傑作。白族木石工匠早在南詔時期就以精湛的技藝飲譽周圍地區。以大理市和劍川縣為代表的民居,多采用卵石、塊石和大理石為建築材料,木構架的連接多用串枋和扣樣,以加強整體性和防寒能力,用硬山石板挑簷的處理以防風,門窗、門樓、照壁等裝飾得既華麗堂皇又典雅莊重,有濃鬱的古典美和書香味。
建築的文化內涵
建築是一部石頭的史書,是人類文化的紀念碑,建築的綜合性使其最能代表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形象。萬裏長城和天安門就代表了中華民族和中國。看到它們就能聯想到中華文明史和偉大的文化成就。金字塔能代表埃及,凱旋門和埃菲爾鐵塔能代表法蘭西,自由女神像能代表美國,悉尼歌劇院能代表澳大利亞,克裏姆林宮和彼得堡的彼得大帝塑像能代表俄羅斯,如此等等,都與建築文化的豐富內涵有關。
建築作為人類最重要的文化現象之一,具有兩個明顯特點。一是普遍性,即每一個人從生到死都要時時事事與建築打交道,在建築物內、在建築群內或建築文化的氛圍裏生活;二是複合性,即建築既要滿足人們的物質生活需要,又要體現政治、經濟、科學、技術、哲學、宗教、美學觀念等精神方麵的要求,還得滿足不同時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生活方式、生產方式、思維方式、風俗習慣、社會心理的需要。複合性也可以簡單理解為各種文化的綜合表現。
在我國現實的民族建築中,至今仍能看到窩棚式、帳篷式、窯洞式、幹欄式、燈籠式、土牆瓦頂式的各種民居建築,它們幾乎包括了人類早期建築的各種形態,並鮮明地勾勒出了建築發展的輪廓。自秦磚漢瓦出現以後,不但大量的建築物單體式樣與形製得以確立,鬥拱與梁柱的使用也成為基本定製,磚砌結構與石砌結構得到發展,中軸對稱式的布局方式被熟練地廣泛使用在建築物組合中,中華建築體係得到確立。從三國到兩晉南北朝時期,佛教的傳播使中華建築吸收了不少外來文化與藝術樣式,並加以融合發展。
我國雖然是個地域廣闊的多民族國家,但絕大部分地區的建築都采用木構架的建築體係。我國木構建築物的主要特點是:木料是主要建築材料,梁柱是主要承重構件,牆不承重,所以門窗安置自由靈活;外輪廓壯麗而有動感,大屋頂的屋脊、角梁、翼角、飛椽、簷口曲直相得,奇特美觀;利用一切工藝手法把建築物裝飾得氣象萬千;總體布局符合傳統道德禮儀規範,尊卑貴賤、長幼主從十分明確;重視建築物的環境選擇,強調“風水”,很注意正直空靈觀念的體現。這些特點在許多少數民族傳統建築中都有表現,反映了中華建築文化的多元一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