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古老的中華民族曾經以文明古國而稱譽世界,炎黃子孫曾以禮儀之邦而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故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幾千年前的古代就很重視“修身種德”,號召人民“齊之以禮”,也曾開創過“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一代文明之風。而進入了二十一世紀,在物質文明相當發達的今天,在法製社會的今天,精神文明卻如此的不堪一擊,世風日下,怎不讓人心痛。我們感歎國人素質低下,與一些先進發達的文明國家相比,更是讓人汗顏。我曾看到過這樣一個鏡頭:兩個年輕的歐洲人在一條走廊上不慎撞在一起,把其中一個人懷抱的東西撞落在地,兩人連忙把散落的東西拾起,一個說:對不起,是我太不小心了!一個說:對不起,是我擋了道。離開之前,兩人還友好地握了握手。
我不是崇洋媚外,但我們也不能阿Q式自欺欺人。我們在這方麵確實與他們存在著一定差距。經常聽到那些從國外回來的同胞講到,國外某些酒店等公共場所用漢字寫的專給中國人看的“不準吐痰”、“嚴禁喧嘩”等字條,我聽了心裏很不舒服。
我一個朋友去過歐洲的一個國家,晚上他在旅館裏喝酒抽煙,啤酒罐煙蒂花生殼等垃圾丟了一地,第二天就被旅館逐了出來。回國後還憤憤不平,見人就講,到處宣傳,竟然以此為榮。我為他感到悲哀,就像有的人說的:窮得隻有錢了!
我承認,我很倒黴,碰到了這些不講理的人,還挨了打。但我為他們感到悲哀,悲哀他們的素質竟如此低下,悲哀他們於理於禮都不容的粗暴行為,悲哀他們那種強暴文明踐踏道義的下場--終將被社會所譴責和為世人所唾棄!不知他們在派出所的幾天裏,是否會靜下來好好想一想,自己的良知何在?道德何在?一個公民的最基本的社會道德標準是什麼?如果他們不會想到這些而隻會抱怨。那麼,他們還會繼續悲哀下去!
我是一個警察。雖然那天我沒有開警車,沒有穿警服,在被打之前來不及說明,甚至連反應都來不及,本來就用不著提防,因為我在救人危難,不奢望得到他們的感激,但也不至於吃拳頭吧。直到兩個人氣勢洶洶地跳上我已開動的汽車後,我才有時間亮出了警官證震懾住他們。
因此,作為一個警察,我感到更加氣憤,感到自己肩上的責任重大,感到自己力量的渺小。事後,曾有人善意地勸我今後少管這類閑事。我說:對於我來說這不是閑事,不管是上班還是下班,我都是警察,這是我的職責,警察不管,誰去管。作為一名人民警察,碰到這種事如果見死不救,不但喪失了一個人民警察的基本行為準則,連一個普通公民的社會道德和良知也會喪失殆盡。
所以,我雖然被打,但我沒有後悔。下次如果再碰到這種情況,我還是會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