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輝

半年前的那件事讓我至今難以忘懷,那鮮血流淌的感覺現在卻越來越強烈。疼痛雖不再是創口,心中的傷痕至今也無法愈合。

一個陽光明媚的春天,我駕車和朋友一起從鄉下返回城裏,車行駛到城郊的時候,空曠的馬路中間停著一輛轎車,轎車的前麵倒著一輛自行車和一位年輕人。見到這一情景,我知道又出車禍了!

我急忙把車停在路旁,下來看年輕人的傷勢,那人閉著眼睛,不動不說。我看他身上沒有血,自行車上也沒有明顯的撞壞痕跡。可能是被撞昏了,我和朋友把他抬上車,準備送醫院。這時,去報警的肇事司機也來了。我對他交待:保護好現場等交警來,我們先把傷者送到醫院。

就在這時,卻發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有六七個外地年輕人急呼呼地衝到現場,大概是傷者的同鄉吧,一陣嘰哩咕嚕後,他們竟圍住了我,冷不防就是一拳打在我的鼻梁上。頓時,噴湧的鮮血流出了我的鼻腔,流進了嘴裏。我一抹臉,滿手是血,火了,怒吼著:我是救人的!這群發瘋的年輕人眼睛噴著火,像沒聽懂我的意思似的,七拳八腳地還向我襲來,我躲著雨點般的拳頭連忙逃進駕駛室發動了車子,這時又有兩個追隨著汽車氣勢洶洶地跳了上來。待我拿出了證件,他們才安靜了下來。

最後,我把傷者送進了醫院,也把那兩個打人者送到了--派出所。我看了醫生,止了血,擦淨了臉上的血跡。臉上的血雖止住了,但心裏的血卻無法止住;臉上的血汙雖擦洗掉了,但籠罩在心裏的陰影卻永遠也無法抹去。

聽說傷者並沒有大礙,醫生隻是檢查了一下就走了。是不是一個圈套?一個陷阱?我不知道,也沒追究,更沒有從其他的角度去猜想。

我隻是不明白,為什麼他們這麼不講理?不分青紅皂白就用拳當口,用腳說話?見人危難,救死扶傷,這是每個公民的基本道德,每一個有正義感的公民見到了這種情況都會挺身而出,難道這就是挨打的理由嗎?

或許,他們把我當成了肇事司機。但肇事司機就該挨打嗎?即使是發生了交通事故,也有處理的部門和規章製度,這些連幼兒園裏的小朋友也知道。用拳頭就能解決問題嗎?

我很痛心,但我痛心的不僅是自己被打,而是社會風氣竟敗壞到如此程度,痛心的是社會道德的淪喪和精神的滑坡。這件事對我來說是偶然的,但我們生活中經常發生著類似事件。在離開雷鋒的日子裏,還有誰去做好事善事。“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句話現在卻無人相信。見人危難,就怕惹上麻煩,裝聾作啞唯恐躲之不及;修橋鋪路建涼亭,曆史留下的公德善事已沒有人相信,相反,一些人瘋狂偷盜窨井蓋,僅僅為了幾元的蠅頭小利,造成人家車翻人仰都無所謂;哪有落水救人先要談妥酬金後再下水的事,而這就發生在今天的這個社會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