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談婚論嫁、結婚生子、祝壽延年等與人生有關的大事,都離不開吉慶風俗。吉慶風俗對於中國人而言,就像水之於魚、天空之於鳥、空氣之於人。因此了解了吉慶風俗,也就了解了中國文化很重要的一麵。
婚嫁中的“六禮”是指什麼
周朝的時候,婚嫁禮俗漸趨煩瑣,要經過六道程序,叫作“六禮”。
《儀禮·士昏禮》記載了“六禮”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在古代中國的大多數時間,不僅士大夫的婚姻通行六禮,即使普通百姓的婚姻也要按照六禮進行,隻是禮的繁簡有些差異而已。時至今日,各地的婚儀中依然可見古代婚姻六禮的影子。
納采,也叫議婚、提親、說親。一般先由男方派媒人向女家提親,待女方答允以後,男方再使人致禮。古代納采時的禮物通常用雁、鵝。
問名,也叫討年生、問八字、卜吉。女方答應婚事後,男方則請媒人到女家問清姑娘名與生辰八字,女方具庚帖送給男方,以備合婚之用。如果合婚不吉,婚事便要停止。
納吉,也叫小定、過定,是婚姻的初始約定。男方問名後經合婚得吉,備禮通知女方締結姻緣的決定。古代納吉時,男方仍須以雁為禮,女方則設筵款待,表示親善。
納征,又稱納幣、納成、大定、行聘、完聘等,男家以聘禮送給女家,相當於現在的訂婚。
請期,也叫送日頭、送日子、乞日,是確定婚期的儀式。
親迎,又叫迎親,新郎去女家迎娶新娘,俗稱“結婚”。這是婚姻中的大禮,最為隆重。
南宋時,朱熹將六禮合並為納采、納征、親迎三禮,平民百姓多采用之。現代社會中,城市裏的婚禮在逐漸簡化,一般隻有訂婚、結婚兩步;在廣大農村,傳統的婚禮雖有所突破,但很多地方仍保留著傳統婚禮的遺俗。
有夜裏舉行婚禮的嗎
周朝人的婚禮,是在昏黑的夜裏舉行的。鄭玄注周禮指出:“古娶妻之禮,以昏為期。”
《儀禮》亦雲:“主人爵弁,繪裳緇衣。從者畢玄端,乘黑車。從車二乘,執燭前導。”
這段話說明:新郎穿黑色禮服黑夜裏到女家迎新娘,而且,雙方迎送的人,也要穿黑服,甚至連座車都是黑色的,一切都應與昏時配襯。黑夜娶親,因此請人拿燭走在前麵照道。
那麼,從什麼時候開始改在白天娶親了呢?
《酉陽雜俎》則說:“在婚禮必用昏,以其陽往而陰來也。今行禮於曉。”可見,黑夜娶親的婚禮,在唐朝時已經改在白晝迎新婦了。
古代的婚齡有何規定 由於人口問題直接影響著國家的經濟力量和軍事力量,曆代封建王朝都提倡早婚。
春秋時期,齊桓公規定:男子30歲成家,女子15歲出嫁。越王勾踐規定:男子20歲不婚,女子17歲不嫁,罪及父母。西漢規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即罰交五倍於常人的人頭稅。唐初為緩和社會矛盾采取休養生息政策,對婚齡有所放寬,規定:男20歲娶,女15歲嫁。唐中葉時降低為男15歲以上,女13歲以上皆聽婚嫁。否則由官府幹預。此後,自宋至清,法定的婚齡都在男16歲、女14歲左右。
為什麼會有哭嫁呢
結婚本來是一件歡天喜地的事情,但在我國的許多地方,現在還盛行著哭嫁的習俗。哭嫁的習俗是如何產生的呢?一般認為哭嫁源於搶婚。
搶婚也稱掠奪婚,它是古代氏族部落外婚時期用戰爭手段俘獲婦女的一種野蠻的強製婚姻形式。可以想象,麵對突然而來的劫掠,身為弱者的女子隻能以淚洗麵。從此,哭便與嫁緊緊地拴在了一起,以至封建社會掠奪婚已不再存在,婦女“明媒正嫁”了,仍然要哭。這時,哭嫁所以存在,除了它作為一種習俗,具有較強的傳承性外,更重要的在於現實中仍存在著哭的理由。
在我國封建社會,女兒出嫁以後是不能隨便回娘家的,要是娘家不接就回去,十有八九是被夫家休了。而娘家又不能輕易去接,所以一旦結婚,女兒和娘家人見麵的機會是很少的,因此,出嫁無異於生離死別。
其次,在娘家,凡事都有親娘操心庇護,即使犯了錯誤,也無關緊要。一出嫁就不同了,女兒去夫家就是要給人家做活的,碰上個脾氣好的婆婆還好一些,若是婆婆凶狠,動不動就要挨打挨罵,又不知要受多少罪了。而未來的丈夫,麵都沒見過,不管是好是歹,都得應承著。對親人別離的傷感、對前途未卜的恐懼交合在一起,放聲大哭也是情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