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木德:猶太人的做人與經商聖經14(3 / 3)

財富、美麗、善良、力量、誠實、智慧都是重要的,而且就是世界的全部。

——《塔木德》

《塔木德》裏有一則寓言是說有位國王一邊為受傷的兒子包紮傷口,一邊規勸說:“皇兒啊,隻要紮上這條繃帶,任你隨便玩耍跑跳,傷口都不會痛,可一旦解去繃帶,傷口就會惡化!”人性亦然,其間潛伏著惡的根源。不過隻要遵守法律,就能有效遏止惡性事件發生。

確實如此,人生快樂而危險,一不留神就有險情出現。還有一則《青蛙的故事》說的也是同一道理:將青蛙放於滾燙的開水鍋中,青蛙會迅速從水中跳出,而且不被燙傷。將青蛙放於一口大鍋中,加上涼水,然後逐漸加熱,青蛙便會在鍋中慢慢被煮死。人不怕麵前有險情,隻要精力集中,再難走的路也不會發生車禍,怕的是一種“人意識不到的陷阱”,仿佛抽大煙一般,不知不覺中人就不能自拔。

《塔木德》裏還有一則故事:某一日,國王召喚一名男子去皇宮。這名男子有三個朋友,第一位朋友是他的莫逆之交,對他最為器重;第二個朋友他雖然喜歡,但卻比不上對第一個朋友的重視;至於第三個朋友,關係比前兩位疏遠多了。國王的召見使這名男子忐忑不安,他猜測自己是否做了什麼違法之事,不由心生恐懼,不敢獨自前往皇宮,於是他決定邀請三位朋友同行。他先到那個自認為最密切的朋友家,結果遭到了這個朋友的斷然拒絕。接著他又去了第二位朋友家,回答是:“我可以把你送到皇宮門口,但不陪你進去。”最後,他失望地去了第三位朋友家,沒想到第三位朋友慨然答應一同前往。那麼,為什麼三位朋友的態度各不相同呢?而且平時最要好的朋友在關鍵時卻不理不睬呢?《塔木德》認為,第一位朋友是“金錢”,凡人盡管貪財,但卻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第二位朋友是親朋,隻能將他送到火葬場,然後便棄之不顧;第三位朋友是“善行”,雖然平常不太密切,唯其死後伴他永眠九泉之下。

◇ 孝敬父母

有位非猶太人有一顆價值昂貴的鑽石,一位猶太拉比打算用重金購之用來裝飾神殿,於是某一日登門求購。其時,存放鑽石的庫房門的鑰匙恰好正在熟睡的父親枕頭下。這名男子便說:“對不起,因為我不能吵醒家父,所以無法賣你鑽石。”有此發財機會,卻因不願驚擾正在熟睡的父親而告放棄,此人的孝心可鑒。拉比非常感動,遂向世人傳誦這則佳話。某一天,一位拉比同母親同行,道路凹凸不平,步履艱難。於是,每當母親邁出一步,拉比就伸出手墊在母親腳下,以免母親受顛簸之苦。《塔木德》非常推崇孝敬父母,故而每一個猶太人從小就很懂得尊老愛幼。

◇ 捐款也有利潤

《塔木德》上記載了這樣一則故事:在某個地方有一家很大的農戶,其戶主被稱為當地最慈善的農夫。每年拉比都會到他家訪問,而每次他都毫不吝嗇地捐財獻物。這個農戶有一塊很大的農田。可是有一年,這個農夫遭到了風暴和瘟疫的襲擊,所有的農田和果園都遭破壞,全部牲畜都死光了。債主蜂擁而至,把他所有的財產扣押了起來,最後隻剩下一小塊土地。可是他卻說:“既然神賦予的東西神又奪回去了,還有什麼說的呢?”他泰然處之,絲毫沒有怨天尤人之意。那一年,拉比像往年一樣,又到農夫的家,見他家道中落,拉比們都對他表示了同情,也無意再請他捐獻。這位農夫的太太說:“我們時常為教師建造學校、維持會堂,為窮人和老人捐款,今年拿不出錢來,實在遺憾。”後來,夫婦倆覺得讓拉比們空跑一趟,於心不安,便決定把最後剩下的那塊地賣掉一半,捐獻給拉比。拉比非常驚訝,並且感激不盡。有一天,農夫在剩下的半塊土地上犁地,耕牛突然滑倒了。他手忙腳亂地扶起耕牛時,卻在牛蹄下發現了寶物。他把寶物賣掉後,又過上先前的富裕生活了。次年,拉比們又來到這裏,去了農夫原來的家,以為農夫還和原來一樣貧窮。可附近的人告訴他們:“農夫已搬入新居了,前麵那所高大的房子才是他的家。”拉比們走進大房子,農夫高興地向他們說明了近一年發生的事,並總結道:“隻要樂於行善,它必定會倒過來,這就是捐獻的利潤。”據一位拉比說,他常在募捐時向別人講述這個故事,“每一次都獲得成功”。

猶太民族確實是一個善於施舍的民族,他們並不把施舍當作一種“行善積德”,而認為是在履行一種“公共義務”。有這麼一個故事,說有一個乞丐去找施主,要求每個月一次的施舍。他敲了幾次門,才見主人神情恍惚地來開門。“出了什麼事了?”乞丐問他。“你不知道?我破產了。我欠了10萬元的外債,而我的資產才1萬元。”“這我知道。”“那你還來向我要什麼?”“按照你的資產,每1元給我1角。”這個故事雖然有些言過其實,但足以說明猶太人對施舍的態度。

早年的猶太人曾有一些製度性的安排,即“7年一個安息年”、“50年一個禧年”。在安息年猶太人不耕作和管理果園,任憑地裏的東西自生自長,結出的果實無論多少,皆歸窮人、奴仆享用;在禧年內,除了同樣休耕並全體同吃地裏自行生長的果實外,猶太人互相欠的債務要自然勾銷,以前賣身為奴的,要自行獲得自由。這足以說明猶太人認為捐獻是一種有錢人的義務,以色列之所以複國,和世界猶太人120億美元的捐款有很大關係。1967年的“6·5戰爭”爆發那天,以色列的募捐組織在美國的一次聚餐會開始的15分鍾裏,每分鍾得到100萬美元的捐款。戰爭爆發後的一周內,美國猶太人為以色列政府共捐款9000萬美元。1973年10月中東戰爭期間,美國人共捐獻了48億美元,購買以色列債券超過5億美元。以色列建國的頭10年,僅美國猶太人的捐款就有14億美元之多。近年來數額更大,每年約為5億美元之多。難怪以色列越來越強大,這和世界猶太人的捐款是分不開的。另外,猶太人捐款時往往是悄悄的,不願留下姓名,因為猶太人認為,“使人羞愧的施舍,還不如不施舍。”這樣,既不使施舍者顯得財大氣粗,而自覺高人一等,也不使被施者的自尊心受到打擊,從而喪失進取心,而安心於成為永遠被施舍的對象。這足以反映猶太人道德起點的高度。第三十九箴讓惡結出善果

人最關心的當是:化邪惡為正義,化無知為有知。

——《塔木德》

猶太人是一個弘揚善的民族,同時也是一個對惡持十分理智、十分坦然態度的民族,後一種品質尤為難能可貴。在猶太人看來,惡本身是無所不在的,伊甸園裏有,其他地方也有,更遑論人心之中了。《塔木德》上說,當年上帝發大水淹沒不義之人時,曾預先告知義人挪亞,讓他造一隻大船,全家避難於船上,並將所有動物都按一公一母配齊,各帶一對。當時,善聞訊也急急忙忙跑來找諾亞,要求登舟避難。可是,它卻遭到諾亞的拒絕。諾亞說:“我隻能讓成公母一對的上船。”於是,善隻好跑回樹林,尋找可以和自己成為一對的對象,結果找到了惡,便一起成雙作對地登上了方舟。從此以後,有善的地方就必有惡的存在。這就是說,猶太人基本上把惡看作某種正常存在的東西,是世界的一個組成部分,就像諾亞上方舟時不僅帶了潔淨的動物,也帶了不潔淨的動物一樣。

不過,既然承認了惡的無處不在,那也沒必要興師動眾成年累月地從事消滅惡的徒勞。相反,猶太人常常認為,惡有時還會促使人做些於人類大有意義的業績。猶太人有句名言:“如果人類沒有惡的衝動,應該會不造房子,不娶妻子,不生孩子,不工作才對。”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猶太人至高的善乃是虔信和求知,而造房子、娶妻子、生孩子、賺錢,勢必讓人忘記虔信或者丟下經卷,這當然是惡的唆使了。有個拉比曾就猶太人離開農業進入城市從事商業,作過神學上的辯解,他說:“要是猶太人像農民那樣整天忙於田裏幹活,那他什麼時候鑽研《托拉》呢?”不過,猶太人與基督徒不同,他們不是把這些世俗活動本身看作惡,而是看作人類正常生存的必要條件甚或前提。上帝本人就經常許諾義人們“生養眾多”,還將財富、子女賜福於他們。這與中世紀基督教修士幽居在黑暗的修道院裏禁欲苦修的自作孽大異其趣。所以,從這裏可以看出猶太人的一種基本心態:惡,隻要導入正常的渠道,就可以驅使人做出功德之舉。這要比單純壓抑惡的衝動有效、有利得多了。這當然不是說對惡就可以不加防範,相反,猶太人有時防範得還特別緊,不肯讓人有一點鑽空子的機會。

從前,有一個青年深深愛上了一個女子。後來青年病倒了,醫生診斷之後,對他說:“你是因為思念太深不能實現,才患了這種病。隻要和你思念的人同房,病一定會好。”這個青年便來找拉比,把醫生的話告訴拉比,請他表達個意見。拉比堅決表示,絕對不能與這個女人發生肉體關係。於是,青年又表示,如果讓這個女人一絲不掛地站在他麵前,也能使他內心的鬱結消除而病愈的話,可不可以這麼做?拉比還是認為不行。既然如此,那麼是否可以讓他和她隔著牆作麵對麵的談話呢?拉比仍然不同意。在《塔木德》中,沒有明白交代這個女性是否已經結婚。在別人問他何以如此強硬地反對這件事時,拉比回答說:“人類應該有貞節,假若一個人以思念很深為理由就可以立刻獲得同房的話,社會的規範就得不到遵守了。”對這則寓言,也不要理解為猶太人熱衷於把人的惡念防範得嚴嚴實實,讓人因為不得發泄而死去活來。拉比知道這個青年一時死不了,說不定純屬裝病。因為本來隻要他履行合法手續結婚就可以了,何必急著同房呢?當然要是對方不愛他或者已經是有夫之婦,那青年即使真的病得要死,也沒有辦法。

不過,就總的態度來看,猶太人相信的還是“防範不如疏導”。猶太人不相信高牆大院關門苦修的寺院或不娶妻子的僧侶。因為這種生活不自然,人的正常欲求得不到疏導,就會越來越強烈,結果造成牆隨欲增,欲隨牆高的局麵。修道院牆的高度成了修士們欲念強烈程度的函數與標誌。而且,牆越高越容易倒塌,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最終必然會使惡的衝動泛濫而出。所謂“凡教師不能沒有妻子,凡拉比不能沒有結婚”,真是智人智語、智人快語。要是為人師表者隻顧忙著在心中“高築牆”,還怎麼教育學生?要是聰明人的基因傳不下來,人類豈不會越來越蠢?猶太人對性中所藏匿的“惡的衝動”是這樣的態度,對其他事情中藏匿的“惡”也持同樣的態度。

拉比本來應當是猶太人的道德典範,但偶爾也有身為拉比的人作奸犯科的。以前紐約曾破獲一起大走私案,結果查出一個拉比,他在牙膏中夾帶鑽石走私。在其他民族中,“德高望重”之人作出這種勾當,一定會激起信徒們的“義憤填膺”,說不定會放火燒掉某所寺院。但猶太人對這類事件的反應卻極為冷靜,甚至可以說十分冷漠。因為他們本來就認為,惡是無處不在的。拉比也是人,身上同樣也可以有惡存在。猶太教信徒的這種富於理智、富於人性敏感的冷漠,是由多種原因促成的。◇ 不拘一格

羅馬皇帝和以色列最偉大的拉比關係密切,因為他倆是同一天出生的。有一天,羅馬皇帝派一位使者給拉比帶來口信說:“我有兩件事要做:第一件是我死之後想讓兒子繼位;第二件事是準備讓以色列的太巴列市成為自由關稅城市。可是我隻能先做一件事,但不知該先做哪一件?”由於當時兩國之間的關係緊張,如果以色列人知道拉比回答了羅馬皇帝的問題,一定會產生惡劣的影響。因此,拉比無法回答使者帶來的問題。使者回來向羅馬皇帝彙報了事情經過,皇帝便問他:“當你把我的口信說給拉比聽的時候,他正在幹什麼?”使者回答說:“拉比讓兒子騎在自己的肩上,然後把鴿子交給兒子,兒子把鴿子卻放飛了。除此之外,拉比什麼事也未做。”羅馬皇帝馬上明白了拉比的意思,意思是讓他先把王位傳給兒子,然後由兒子讓太巴列市成為自由關稅城市。過了一段時間,使者又送來了皇帝的請教事項:“我手下的官員欺騙我,我該怎辦?”拉比同樣以啞劇的方式表達了自己的意見。他走到菜園裏,拔起一棵菜;幾分鍾,又拔起一棵……羅馬皇帝同樣明白了拉比的暗示,那就是“不要一下子除掉你的敵手,要分成幾次,逐步消滅”。這則故事說明,拉比和羅馬皇帝的私交既沒有損害民族和國家的利益,也沒有違法,那麼是無可厚非的。但當羅馬皇帝向他提出谘詢時,他又不便於當麵回答,而他本人又不願意斷絕這份友誼,所以他隻好采用暗示的方法,最終達到了自己的目的。拉比的智慧在於,他既沒有在“說”上違法,也沒有因機械地守法而壓製自己的表達,從而巧妙地解決了這些交織著矛盾的問題,即所謂不可以說,卻可腳踏實地地去做。這難道不是這則故事帶給我們的啟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