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市運營體製改革
1.城建投資運作體製改革邁開了堅實的步伐,城投公司取得了開門紅,建設路資金籌措運作使以城養城、以路養路嚐試成功,為今後工作開展積累了經驗。
2.自來水公司特許經營權轉讓拉開了市政公用事業企業改革的帷幕。縱觀哈密市近年來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我認為力度大、速度快、有創新、有突破,上了新的台階。
二、存在的問題
(一)城市建設方麵
1.資金短缺。城市建設由於多年沉積,曆史欠賬已成為“老大難”問題,市財政資金運作十分緊張,有限的財政資金既要“清欠”,還曆史舊賬,又要發展,安排新的建設項目,資金緊缺成為製約哈密市城市建設的突出問題。
2.建設水平不高。城市定位不明顯,特點不突出,功能不健全,城市設計“克隆”現象嚴重,“嫁接”多,未能很好地體現哈密的多民族特色,傳承文化和時代精神,建築精品、標誌性建築較少。
3.城市路網結構不合理。道路骨架沒有完全搭起來,市區存在較多的丁字路、拐把路、斷頭路,影響城市交通通暢和便捷。
4.水資源相對匱乏,哈密地區幹旱缺水,市區現有供水能力不能滿足城市發展需要,特別是在夏季,缺水給群眾生活帶來諸多不便。
5.供暖設施不完善,冬季市民對供暖問題投訴較多。
6.城市綠化雖已步入全疆的先進行列,但總體水平不高,城市標誌性景點、景觀少。
7.汙水廠經費緊張,收繳的汙水費僅夠還債,設備無法正常運作,造成城市汙水不能正常處理,轉換為中水繼續汙染環境。
8.公交基礎場站設施投入不足,不少線路由於沒有固定的停車場和始發站,占道營運現象較為嚴重,公交發展規劃滯後。
9.城市節水剛剛起步。
10.城市公用事業改革力度不大,至今仍停留在紙麵階段。
(二)城市管理
1.管理體製不順,分散管理,多頭執法。
由於哈密市是地轄市,市區中央、自治區企業比重大,這些企業自成一體,自行管理,哈密市“廟”小難以製約,使得管理權威不足,城市整體功能難以有效發揮。
2.城管法規體係不健全。城管執法依據法律效力不高,配套的實施細則也不完備,加上規章中尚存在城管執法空白,原有的城市管理方麵的法規和規章內容已不能適應當前城市管理和執法的需要,有待修改和完善。
3.占道經營、廣告牌匾雜亂,“牛皮癬”隨處可見,嚴重影響城市形象。
三、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