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泛愛眾(1)(3 / 3)

歐陽母不僅教孩子認字寫字,還十分重視孩子的品德培養。她經常用歐陽修父親的為人教育他。她向歐陽修講:“你父親是個清正廉潔的官,每當俸祿下來,她隻留一部分貼補家用,大部分都接濟了窮人。所以,你父親去世時,隻給家裏留下一間房、一攏地,現在咱家住的房,種的地還是咱祖上留下的。我希望你也要成為你父親那樣的人。”

歐陽修24歲時,當上了推官(相當現在的審判官)。歐陽母用丈夫做刑官時謹慎處理案件的事例教育兒子。她嚴肅地對歐陽修說:“你父親對每個案子都反複研究,認真推敲,特別是人命案,他更是反複核實,一絲不苟,從不徇私枉法。”

歐陽修牢記母親的教導,為官清正,一直保持著剛正不阿、公正辦案的作風,因此,歐陽修多次被貶。後來,因他疾惡如仇,勇於諍諫,被小人誣陷,而被擠出京城。歐陽修對母親說:“孩兒不孝,這次授人以柄,被趕出朝廷,連累母親又要跟兒受苦了。”

歐陽母聽後,泰然一笑,對歐陽修說:“你這次仗義執言,做得很對。那些溜須拍馬、心術不正的贓官,還算是人嗎?為此,你遭貶謫,我不在乎。”母親的話鏗鏘有力,擲地有聲,令歐陽修激動萬分。有這樣一位母親,歐陽修感到榮幸,感到驕傲。

歐陽母的言傳身教影響了歐陽修的一生,使歐陽修一生光明磊落,敢說敢為,受到後人的尊敬和愛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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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你的人格魅力

人格魅力是指能夠產生吸引力的人的性格、氣質和能力,以及思想、道德、情感、學識的有機融合,也指個人的道德品質和人的能作為權力、義務的主體的資格,說白了就是能產生吸引力的內在素質和外在表現。在今天的社會裏一個人能受到別人的歡迎、容納,他實際上就具備了一定的人格魅力。

人格魅力在人際交往中不可或缺。真誠、熱心、無私、實在、大度者,人際關係融洽,親和力強,那他的朋友就會越多,成功的幾率就大。

人際關係,是一種最基本的關係,可也是一種最複雜的關係。雖然我們想常盡善盡美地處理好各種人際關係,但客觀上卻常常為各種人際關係的糾葛與矛盾所煩惱和痛苦。我們可以探討表現人格魅力的心理學規律,通過與人溝通心靈,加深理解,從而促進人際關係向理想的方向發展。

那人格魅力的性格特征表現在那些方麵呢?

首先,在對待現實的態度或處理社會關係上,表現為對他人和對集體的真誠熱情、友善、富於同情心,樂於助人和交往,關心和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對待自己嚴格要求,有進取精神,自勵而不自大,自謙而不自卑;對待學習、工作和事業,表現得勤奮認真。

其次,在理智上,表現為感知敏銳,具有豐富的想像能力,在思維上有較強的邏輯性,尤其是富有創新意識和創造能力。

再次,在情緒上,表現為善於控製和支配自己的情緒,保持樂觀開朗,振奮豁達的心境,情緒穩定而平衡,與人相處時能給人帶來歡樂的笑聲,令人精神舒暢。

最後,在意誌上,表現出目標明確,行為自覺,善於自製,勇敢果斷,堅韌不拔,積極主動等一係列積極品質。

具有上述這些良好性格特征的人,往往是在群體中受歡迎和受傾慕的人。

[42李廣]

【原文】

己有能 勿自私① 人所能 勿輕訾②

勿諂③富 勿驕④貧 勿厭⑤故 勿喜新

【譯文】

當自己有能力做事情時,不要自私保守,隻考慮到自己,舍不得付出。對於他人的才華,應當學習、肯定、欣賞,而不要批評、嫉妒、貶低。

不要去討好巴結獻媚富有的人,也不要在窮人麵前表現出驕傲自大的樣子,或者以輕視的眼光去看窮人。不要喜新厭舊,對於老朋友要珍惜,對新朋友或新事物不要一味地貪戀。

【注釋】

①私:自私。

②訾:音zǐ, 輕視、鄙視。

③諂:討好、奉承。

④驕:驕傲。

⑤厭:厭倦、嫌棄。

【評解】

當自己有能力去幫助別人的時候,要盡己所能去幫助,不要坐視不管,這樣是自私的。救人於水火,是一個有良知的人應該去做的;樂於助人的人,才會在遇到危難的時候“得道多助”。當看到有才能的人,不要嫉妒和詆毀,應見賢思齊,這才是君子之道。

“人不可有傲氣,但不能無傲骨”,一個人首先要有骨氣,不論窮也好富也罷,隻要知足,就會常樂。當自己生活不如人時,不要覺得抬不起頭來,更不要去巴結有權有勢之人,這樣做很沒骨氣,會讓人瞧不起的;若自己的生活富裕,條件較好時,也不要瞧不起不如自己的人。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一帆風順、完美無暇,因此有的人為了追求“十全十美”,放棄了曾經和他朝夕相伴的在他看來不是完美的事物或人。每個人都或多或少的有這樣的習性。在欲望的驅使下,養成了奢靡的習慣,結果一旦欲望得不到滿足,就會痛苦不堪,久而久之愈陷愈深,最終走上一條不歸路。

【國學小百科】

重“義”的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