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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與國家

家庭雖然具有生物上的起因,但在文明社會中,卻是法製的產物。婚姻受法律製約,而且父母對於孩子的權利也是有明確規定的。由於孩子是完全屬於母親的,如果沒有婚姻,父親就沒有權利。雖然製定法律的出發點是要維護家庭,但是,現在它卻開始逐漸幹涉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係,並違反法律製定者的意願,愈來愈成為破壞家庭製度的主要因素之一。這樣說的原因,是因為我們不能相信那些道德敗壞的父母,能夠像社會所普遍認為的那樣去照看孩子。其實,不僅那些道德敗壞的父母,就是那些極為貧困的父母也應受到國家的製約,以保證他們的孩子免遭不幸。

在19世紀初,幹涉工廠雇傭童工的建議遭到強烈的反對,理由是,這會減少父母的責任。英國的法律雖然不像古羅馬的法律那樣,允許父母迅速而無痛苦地殺死他們的孩子,但卻允許父母用苦工般的折磨慢慢奪去孩子的生命。這一神聖的權利得到家長、雇主和經濟學家的維護。但是,社會的道德觀卻對這種抽象的空談感到反感,於是所謂的《工廠法令》被通過了。

接下去的措施更為重要,這一措施就是開始推行強製性教育。這無疑是對父母權利的一種嚴重的幹涉。在一天的大部分時間中,除了節假日,孩子們必須離開家,去學習國家認為他們必須知道的事情,而父母對於這一問題的看法卻得不到法律上的認可。通過學校,國家對於孩子生活的支配權逐漸擴大起來。國家要照看孩子的健康,即使他們的父母是不懂醫學的。如果孩子在身體上有缺陷,他們會被送到專門的學校;如果他們吃不飽,他們會得到免費食物;如果父母沒有能力替孩子購買鞋子,可以由國家負責供給;如果孩子在學校時表現出父母有虐待的跡象,父母很可能因此受到懲罰。過去,隻要孩子尚未成年,父母就有權得到孩子掙來的錢。現在,雖然孩子實際上很難保留他們自己掙來的錢,但他們有權這樣做,並且一旦情況需要他們這樣做時,就可以實現這種權利。在雇傭勞動者中,那留存給父母的幾項權利之一,是向他們的孩子傳授同一居民區中大多數父母所共有的迷信。但是,在許多國家,即使是這種權利也被從父母的手中奪走了。

無法確定國家取代父親能達到什麼程度。國家所擔負的是父親的功能,而不是母親的功能,因為國家要向孩子提供父親在經濟方麵的幫助。在上層和中層社會中,幾乎從未發生過這種情況,因此,富裕的父親要比貧窮的父親重要些,並且富裕的家庭也要比貧窮的家庭穩固些。凡是重視社會主義的地方,如在蘇聯,取消或徹底改造以前為富家子弟而製定的教育製度,被視為是一件重要而且極須解決的事情。在英國很難想像這種事情會發生。我目睹過那些英國社會黨人的領袖們,因有人建議所有的孩子都應上小學而大發雷霆的情形。他們高聲叫道:“什麼?難道讓我的孩子與貧民窟的孩子來往嗎?不行!”真是奇怪,他們竟然不知道階級之間的分歧與教育製度有著何等緊密的聯係。

目前歐洲各國的趨勢是,國家對雇傭勞動階級中父親的權力和功能的幹涉日趨嚴重,但是並沒有相應地幹涉其他階級(蘇聯除外)。結果是,在富人和窮人之間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情形:一方麵,窮人家庭日趨衰落;另一方麵,富人家庭卻毫無改變。

我認為。對孩子的人道主義的觀念已經造成了國家的幹涉,而且還將造成越來越多的幹涉。例如,倫敦貧民區中的許多孩子,以及北方各工業城市中眾多的孩子都在遭受佝僂病的折磨,這一事實應當引起廣泛的注意。對於這種疾病,無論貧窮的父母如何努力,都是無濟於事的,因為它需要良好的飲食、新鮮的空氣和充足的陽光,而這是貧窮的父母所無力提供的。如果聽任孩子在他們年幼時受到身體上的摧殘,那不但殘酷。而且也是不經濟的。因為,如果人類更多地掌握衛生和飲食方麵的知識,孩子就不會受到不必要的傷害。的確,所有這類建議都遭到了政治上的強烈反對。倫敦各城區的富人們聯合起來,想壓住這些事情的發展勢頭。這就是說,他們在極力阻止那種減少窮人疾病和痛苦的行為。例如,在坡普勒,若當地方官員采取確實有效的措施來降低嬰兒死亡率,他們就會被投入監獄。但是,富人們的反對屢屢受挫,窮人們的健康在不斷地得到改善。因此,我們完全相信,在不遠的將來,國家在照顧雇傭勞動者的孩子方麵的作用將得到加強而不是削弱,與此同時,父親的作用也將相應地減弱。父親的生物作用是在孩子們無力自助的時候保護他們,所以,當這種作用被國家所取代時,父親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據。

因此,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我們終究會看到社會逐漸分化為兩個等級:一方麵,保存舊式家庭製度的富人;另一方麵,越來越希望國家起到過去屬於父親的經濟作用的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