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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心理中的家庭
在這一章裏,我想討論家庭關係對於個人性格的影響。這個題目可以分成三部分:第一,對孩子性格的影響;第二,對母親性格的影響;第三,對父親性格的影響。當然,這三部分很難截然分開,因為家庭是一個嚴密的整體單位,所以,凡是可以影響父母的,同時也可以影響孩子。盡管如此,我還是打算把這個問題分成三部分來討論。自然應當從孩子開始,因為每一個人在成為父母之前,在家庭中都是孩子。
如果我們相信弗洛伊德的話,那麼孩子對於家庭其他成員的情感,似乎有點敵對的情緒。一個男孩恨他的父親,是因為他把父親看作他的情敵。他對母親懷有一種為傳統道德所極其憎惡的情感。他恨他的兄弟姐妹,因為他們吸引了父母的一部分注意力,而他隻希望父母的注意力能夠全部集中於他一人身上。在以後的生活中,這種混亂情感的後果是極為複雜和可怕的,好則是同性戀,壞則患躁狂症。
弗洛伊德的這種說法並沒有引起多大恐慌,這很出乎我們的意料。誠然,一些教授由於相信這種學說而被開除,甚至英國警察當局竟把當代傑出的人物霍默·萊恩送去流放,原因是他實行了弗洛伊德的學說。但是,由於基督教禁欲主義的影響,人們對於弗洛伊德強調性的解放的奇談怪論,比對他關於嬰兒仇恨心理的描寫更加感到震驚。然而,我們對於弗洛伊德有關孩子情感的觀點的對與錯,必須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首先,應當承認,最近幾年有關孩子的大量試驗使我們認識到,弗洛伊德的理論中所含有的真理比我們以前所想像的要多得多。盡管如此,我仍然認為,弗洛伊德的理論僅代表真理的一個方麵,而且就是這個方麵,隻要父母們多少有點知識,也會很容易接受與認同。
讓我們先從伊底帕斯情結談起。嬰兒的性欲無疑比弗洛伊德之前的任何人所想像的都要強烈。我甚至認為,在嬰兒時代對異性愛的情感是很濃厚的,這比我們從弗洛伊德的著作中所看到的還要強烈。一個不明智的母親很容易完全無意識地使年幼的兒子對異性愛的情感集中在她自己身上。毋庸置疑如果真是這樣,弗洛伊德所指出的那些惡果也許就會產生。但是,如果母親的性生活是滿意的,那種情形就很可能不會發生,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下,她不必向她的孩子尋求那種隻應從成年人那裏得到的情感滿足。純潔的父母之間的衝動是一種撫養孩子的衝動,它並不要求從孩子那兒直截了當地得到愛情。因此。如果一個女人在性生活中是快樂的,她會主動避免產生從孩子那裏尋求一切不正當的情感上的反應。因此,一個快樂的女人也許要比一個不快樂的女人更能成為賢良的母親。然而,沒有一個女人能夠保證她永遠快樂,所以在不快樂的時候,她應當有一定的自製力,以避免向孩子索取不正當的情感。這種自製不是很難做到的,隻是以前它的必要性並沒有被人們意識到,因此母親對於孩子的那種過分的愛撫行為被認為是十分正當的。
其實,孩子的異性愛的情感可以從其他孩子那裏得到自然的、有益的、天真的發泄。這樣,異性愛的情感就成了遊戲的一部分,而且這種情感會像一切其他遊戲一樣,為將來的成人活動做準備。所以,一個孩子在3歲或4歲以後,為了他或她的感情發展,需要有其他兩種異性的孩子作伴,不但需要有年齡比他大或小的兄弟姐妹作伴,也需要有同齡人作伴。現代這種純粹的小家庭對於孩子早期的健康成長顯得過於呆板和禁閉,不能幫助一個人在童年時期獲得健康的成長,但這並不意味著在孩子的環境中絕對不應有這種氛圍。
不但母親會對孩子產生不正當的情感,女仆和保姆以及以後的女老師也十分危險,甚至更加危險,因為她們在性的需求方麵是如饑似渴的。教育界的權威們認為,凡是和孩子發生關係的,應當總是那些不快樂的老處女。這種觀念表現出他們在心理學方麵的無知,因為任何一個認真了解過孩子心理發展的人都不會產生這種觀念。
在家庭中,兄弟姐妹之間的嫉妒是司空見慣的。在以後的生活中,這種嫉妒有時還會造成殺人狂或較為嚴重的神經錯亂。這種情形並非很難避免,當然輕微的情形除外,條件是,父母或其他照看孩子的人能夠花費些精力控製他們的行為。當然,我們絕不能在玩具、飲食和關心等方麵有偏愛之心,我們必須抱著十分公正的態度。在新的弟弟或妹妹出生時,我們必須防止其他孩子誤認為他們對於父母,不再像以前那樣重要了。如果有嚴重的嫉妒的事件發生,那是因為對這些簡單的措施過於忽視的緣故。
因此,如果我們要使家庭生活對孩子的心理產生良好的影響,就應當具備幾種必要的條件:父母,尤其是母親,必須盡可能使自己的性生活快樂;父母雙方都要避免與孩子產生那種會引起孩子不良反應的情感關係:在兄弟姐妹中一定不能厚此薄彼,而應完全公平地對待他們;孩子三四歲以後,家庭不應成為他們的惟一環境,而要讓他們把相當一部分時間用在與同齡孩子的交往上。如果具備這些條件,那麼我相信,弗洛伊德所擔心的那些惡劣後果很可能就不會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