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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家庭
在前麵,我們已經論述過母親和父親家庭,以及家庭與古代性道德觀的關係。現在,我們要繼續探討家庭問題,因為家庭是限製性自由的惟一合理依據。
人們普遍認為,性和罪是有聯係的,建立這種聯係雖然不是古代基督教徒的發明,但確實是他們在推波助瀾,已經成為我們大多數人自動的道德判斷力中的一部分。我不想耗費精力去討論神學上的觀念,由於按照這種觀念,性中間存在著某些罪惡的東西,而這些東西隻能通過那種以生孩子為目的的婚姻結合才能得以消除。我們現在所要討論的問題是,孩子們的利益要求父母性關係鞏固到何種程度?這就是說,我們必須把家庭看成是穩定的婚姻的理由是什麼?這絕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顯然,一個孩子作為家庭中的一員所得到的利益依賴於以下的代替法:我們應當擁有一批極好的育嬰堂,這些育嬰堂應能勝過絕大多數家庭。我們還要注意父親在家庭生活中是否起主導作用,因為女性的道德被當作對家庭至關重要全是由於父親的緣故。我們必須研究家庭對孩子個人心理的影響——這是弗洛伊德曾討論過的問題。我們必須注意到,經濟製度在提高或減少父親的主導地位方麵所具有的影響。我們必須捫心自問,我們是否應當希望國家取代父親,甚至像柏拉圖所說的那樣,取代父親和母親。即使我們都認為在正常情況下父母能為孩子提供最好的環境,我們還必須注意其他許多情況。因為有時某一方不能承擔父母的職責,或者雙方都不適合撫養孩子,為了孩子的利益著想,還是與父母分開為好。
在那些根據神學而反對性自由的人中間,流行著一種反對的論調,因為在他們看來,離婚是不利於孩子的。不過,這種論調並不地道,因為既然主張這種論調的人是有神學思想的,所以他們不但不能容忍離婚,也不能容忍避孕,即使父母一方有性病,而且孩子們也許會因遺傳而染上性病,也不能容忍離婚或避孕。這種情形告訴我們,如果僅僅為了孩子的利益而反對離婚,那麼隻能是殘酷的借口而已。總之,有關婚姻和孩子利益的關係問題,需要公正地去探討。同時也要認識到,有關這一問題的答案絕不是唾手可得的。因此,對於這個問題,我還是概括地說幾句為好。
家庭乃是最早的一種製度。至於家庭存在的理由,在生理方麵看來,是因為在母親懷孕和哺乳期間父親的幫助是孩子得以生存的必備條件。但是,正如我們從特羅布裏恩德島的島民們那裏所看到的,而且從類人猿的情況中也可以得出同樣的證實,這種幫助,在原始的社會中,並不是父親存在的理由,這是和文明社會所不同的一點。原始社會中的父親不知道孩子和他有生理上的聯係,以為孩子隻是他所鍾愛的女人的後代。這是他所知道的事實,因為他曾親眼目睹孩子的降生,正是這一事實使他有了與孩子之間的本能的聯係。在這個階段,男人在維護妻子的貞操時,並不在意生理上的重要性,雖然當他發現妻子另有新歡時,也會產生本能的妒忌。並且在這一階段,他並不把孩子當成自己的財產。孩子是妻子及其兄弟的財產,他與孩子隻是感情上的關係。
人類隨著智力的發展,遲早會吃伊甸園中那智慧之樹上的果子。男人逐步意識到孩子是他播種的結果,因此,他必須保證妻子的貞操。於是,妻子和孩子都成了他的私有財產,而且在經濟發展的某個階段中,他們也許是極有價值的財產。他通過宗教使妻子和孩子對他產生責任感。對於孩子,這種責任感尤其重要,因為他雖然比年幼的孩子健壯,但他終究是要衰老的,而孩子們則將進入生命旺盛的成年期。到那時,孩子們應當孝敬他,這對於他老年的幸福是極其重要的。關於這個問題的那句聖訓是騙人的鬼話,因為它說:“孝敬你的父母,使你的日子在上帝所賜你的土地上,得以長久。”它應當這樣說:“孝敬你的父母,讓他們在這塊土地上生活得長久些。”我們並不會對一種我們無法想像的自己會犯的罪行(如吃人肉)感到恐怖,因此,我們也不會受到古代文化中殺父弑母的恐怖的影響。
古代畜牧業和農業社會的經濟發展,使家庭進入了鼎盛時期。當時,大多數人的經濟能力都不可能得到奴隸,因此,獲得勞動者的最便利的途徑就是繁殖勞動者。為了使孩子們確信為他們的父親幹活是天經地義的,他們不得不借用宗教和道德的全部力量,使家庭成為一種神聖的組織。以後,長子繼承權逐漸地使家庭單位擴展為若幹附屬的小家庭。進而提高了家長的權力。君主和貴族主要就是依據於這一思想,甚至連神祗也不例外,因為宙斯是神和人的父親。
這樣,文化的發展增強了家庭的凝聚力。然而,從那時起,也出現了一種相反的現象,在西方世界,家庭已經變得模糊不清了。家庭製度衰落的原因,一部分是經濟的,另一部分是文化的。充分發展的家庭,無論對於城市居民還是對於以航海業為生的人,都是很不適合的。在以往的各個時代,貿易曆來是文化發展的主要因素,因為貿易可以使人們與其他民族的風俗習慣發生聯係,並能使人們消除種族偏見。因此,可以看到,在以航海業為生的希臘人中,比在他們同時代的人們當中家庭的約束要少得多。另外,我們還可以在威尼斯、荷蘭和伊麗莎白女王時代的英國,看到航海對於擺脫家庭束縛的影響。
當然,這些大都是題外話。惟一有關的是,當家庭某一成員長期外出,而其他成員留守家中時,無疑他擺脫了家庭的束縛,而家庭的凝聚力也就相應地減弱了。農村人口湧入城市(這是文化增長時期的特點),也會產生和海上貿易相同的結果,即削弱了家庭的凝聚力。另一種是奴隸製的影響,在下層社會中,這種影響也許更為重要。主人很少重視他的奴隸的家庭關係,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把男女奴隸配為夫妻,同時,他也可以和任何他喜愛的女傭進行性交。當然,這些影響不會削弱貴族家庭的凝聚力,因為貴族家庭的建立是依據對於門第的欲望,以及古代所特有的城市生活中家庭之爭的勝利——這很像中世紀下半葉和文藝複興時代意大利的城市生活。然而,在羅馬帝國最初時期,由於最終獲勝的基督教起初是一種奴隸和無產階級的宗教,導致貴族製度曾失去過它的地位。以前,家庭在社會各階級中的力量之所以減弱,無疑是因為古代基督教反對家庭,而且規定了一種把家庭放在次要位置上的道德標準的緣故。其位置之低,是以前的道德標準中所沒有的,除佛教的道德標準外。在基督教的道德標準中,重要的不是人與人的關係,而是靈魂和上帝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