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最初所要求的,不僅涉及到政治問題,而且也與性道德有關。瑪麗·霍斯通克拉夫特的態度完全是合乎時代所要求的,然而以後那些爭取婦女權利的積極分子在這點上卻沒能效仿她。並且相反,他們是一批極嚴厲的道德家,他們希望用曾經束縛女人的那些道德來束縛男人。於是,在1914年以後,那些年輕的女人,盡管沒有多少理論依據,也開始站在了不同的戰線上。戰爭所造成的那種感情上的刺激,無疑是這種新的改變的主要原因,可是無論如何,這種改變要不了多久仍舊會發生的。過去,女性道德的動機,主要是對於地獄之火和懷孕的恐懼。至於第一點由於神學上正宗派的失敗,地獄之火已經不複存在。而第二點則通過避孕法得以消除,懷孕的恐懼也消除了。傳統道德曾一度通過風俗和精神惰性的力量進行維持,但是歐洲戰爭的爆發終於消除了這些阻力。現代的男女平等主義者們不再像30年前的那些男女平等主義者那樣急於減少男人的“罪惡”;她們所要求的是,男人能夠得到的,她們也應當得到。她們的前輩所追求的,是道德束縛中的平等,然而她們現在所追求的卻是道德自由中的平等。

目前,我們很難斷定這種運動以後將如何發展,因為它還處於初級階段。這一運動的追隨者和實行者大都是青年人。因而在那些所謂有影響的人中間,她們很少有支持者。而且,警察、律師、教會以及她們的父母都是反對她們的,但是這些青年人一般是能夠把這些事實隱瞞住,而不讓那些會為這些事感到痛心的人知道的。公布這些事實的那些作家,如林賽法官,被老年人視為是在惡意誹謗青年人,即使那些青年人並沒有覺得他們受到了惡意誹謗。

這種情形自然是不會持久的。問題的關鍵是,下麵兩種情形究竟那一種會先發生:是老年人相信了這些事實並設法剝奪青年人剛剛贏得的自由;還是那些未成熟的青年人自己謀求到高層的和重要的地位,使當局認同那種新的道德觀。據初步估計,在一些國家,我們將看到前一種情形;在另外一些國家,我們將看到後一種情形。與在其他國家一樣,在意大利,不道德是政府的特點,雖然政府現在正熱烈地提倡道德;在俄國,因為政府是讚成新道德的,情形則與意大利恰恰相反;在德國有新教的地區,自由是很可能會贏得勝利的,而在有天主教的地區,則未敢斷言;法國恐怕很難脫離它固有的風俗,在那裏,雖然對不道德有著明確的寬恕方法,但除此之外,它不會再有任何新的進展了;至於英國和美國以後的情形如何,我就不敢妄下斷論了。

現在,讓我們來研究一下男女平等的要求中所包含的邏輯問題。長期以來,如果不是在理論上的話,男人在實際上,總是可以沉溺於非法的性關係的。男人結婚時,並沒有人要求他有童身。即使在結婚之後,人們對於男人的不忠也不是十分重視的,隻要妻子和鄰居不知道他的不忠行為就行。這種製度的可行性依賴於娼妓得以存在。然而,這是一種現代人難以為之辯護的製度,而且很少有人會提出女人應當通過同樣方式得到和男人一樣的權利:設置一種男妓,以滿足那些希望和她們的丈夫一樣表麵貞潔而實則不然的女人的欲望。可以肯定,在當今晚婚的時代裏,僅有少數男人能夠在和本階層的女人建立起家庭以前,克製住自己的性欲。既然未婚男子克製不住性欲,那麼,從權利平等的角度出發,未婚女子也可以提出無需克製自己的性欲的要求。

對於那些道德家來說,這種情況是絕對不能允許的。任何一個傳統的道德家,如果能認真地思考一下這個問題,他們就會發現,實際上他們犯了所謂“雙重標準”的錯誤,即性道德在女人中比在男人中更為重要。也許有人會爭辯說,理論上的道德也是要求男人節製性欲的。對此,有一個顯而易見的反駁依據:這種要求在男人身上是無法得以實現的,因為他們很容易在暗地裏違背了性道德。因此,那些傳統的道德家隻好違背自己的意願,不但承認男女是不平等的,而且也承認一個青年男子與其和他本階層的女人性交,倒不如和娼妓性交的好,雖然他和他本階層的女人的關係(假如沒有與娼妓的關係),也許可以成為高尚的、熱烈的和有快感的。當然,道德家們不會想到,提倡一種他們明知不會被人們所接受的道德觀將會產生什麼影響。他們以為,隻要不主張賣淫,他們也就不必對賣淫是他們的學說的必然產物這一事實承擔責任。然而,當今的職業道德家們隻具有水平線以下的知識——這一人人皆知的事實又一次得到了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