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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的解放

目前,性道德有改變的趨勢,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避孕法的發明;第二,婦女的解放。前一個原因,我將在以後討論:後一個原因是本章的論題。

婦女解放運動起始於法國革命,是民主運動的一部分。這場革命,正如我們所了解到的,它改變了繼承法,這種改變是對女人十分有利的。

1792年,瑪麗·霍斯通克拉夫特所著的《維護婦女權利》,是那些引起法國革命並為法國革命所造成的思想的衍生物。自從那時起,直到現在,男女平等的要求更是日益受到重視,並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約翰·斯圖爾特·米爾所著的《婦女的屈服》,是一部很有說服力、很有理智的書。這部書對他以後的那些比較有頭腦的人,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我的父母都是他的崇拜者,在60年代,我母親常號召投婦女的讚成票的發表演說。她的男女平等思想極為強烈,以至在生我的時候,她竟然請了女醫生加勒特·安德森接生。安德森當時還沒有取得醫生的資格,隻不過是個有證書的助產士而已。

早期的婦女運動僅限於上層及中層階級,因此,並沒有形成多大的政治力量。雖然每年不乏有人在國會中提出讚成投婦女的票的議案,而且也有動議和附議,但是,當時總得不到順利通過而成為法律的機會。然而,當時中層階級的男女平等主義者也曾在他們自己的範圍裏取得過一次重大勝利,於是1882年通過了《已婚婦女財產法》。在這個法令實施以前,已婚婦女所擁有的一切財產都由她的丈夫所支配,雖然在有受托人的情況下他是不能使用這部分資產的。以後的婦女運動的曆史,都是很近的事,並為大家所熟知的事,因此無需贅言。但是,考慮到有關這一問題的觀念改變的重大意義。下麵這一情況還是值得研究的:在大多數文明國家裏,婦女獲得政治權利的速度是前所未有的。與奴隸製度的廢除多少有點類似,但是奴隸製度在現代的歐洲各國畢竟是不存在的,而且給人們的印象也不像男女之間的關係那樣密切。

我認為,這種突變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是民主主義理論的直接影響,這種理論使得人們對於反對婦女的要求。找不出任何合乎邏輯的理由;第二,越來越多的婦女走出家門自謀生路,她們舒適的日常生活不再依賴父親或丈夫的恩惠來獲得。在歐洲戰爭時期,這種情況自然達到了頂峰,因為以前通常由男人承擔的很大一部分工作,如今不得不由女人接替了。在歐洲戰爭之前,人們普遍反對投婦女的票,其理由之一是,婦女具有和平主義的傾向。在歐洲戰爭期間,婦女在很大程度上駁倒了這一指責,而且,由於她們在這場流血的事業中作出了貢獻,終於使她們得到了選票。那些理想主義的先鋒人物,以為婦女是可以提高政治道德的,這種情形對於他們卻是一種失望。其實,這是一切理想主義的命運,因為他們所追求的就是那破壞他們理想的東西。當然,實際上婦女的權利並不是根據這樣一種信念。即婦女在道德上或其他方麵優於男子。她們的權利完全根據於她們作為人的權利,或者更確切地說,根據普通民主主義的論點。但是,當一個被壓迫階級或民族要求他們的正當權利時,那些辯護者總是搬出這樣一種論據來加強他們的論點,即婦女是有特殊貢獻的,而且這些貢獻是屬於道德範疇的。

雖然,婦女的政治解放,對於婚姻革命隻有間接的關係,因為那和婚姻以及道德直接有關的,乃是婦女的社會解放。在古代(東方至今仍然如此),人們總是用束縛婦女的方式來保持她們的道德純潔。人們從不設法使她們獲得內心自製的能力,人們所做的一切,不過是要根除所有犯罪的機會。這種方法在西方並未得到認真的采納,隻有那些有地位的婦女卻是從小就受到教育,以便促使她們對於婚姻以外的性交具有恐怖感。隨著這種教育方法的日臻完善,外部阻礙逐漸削弱了。那些致力於消除外部障礙的人確信,內心的障礙對於約束婦女道德已經足夠了。例如,人們認為,陪伴是不必要的,因為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女人不會接受那些青年男子的友好表示,無論她的機會怎樣。

在我小的時候,有身份的女人普遍認為,性交對於絕大多數女人都不是一件樂事。在婚姻中她們之所以能忍受性交的痛苦,隻是出於一種義務感而已。由於持有這種觀念,她們寧願冒險,給她們的女兒以很大的自由,其開放程度遠遠超過了在比較注重實際的時代被認為是明智的範圍。也許結果和她們所預料的有些不同,甚至這種不同,無論是在已婚婦女中還是在未婚女子中,都是普遍存在的。許多婦女現在仍然像維多利亞時代的婦女那樣。在精神方麵是受到束縛的。這種束縛在意識方麵並不十分明顯,因為它屬於潛意識的抑製。現代青年中的這種抑製已經衰退了,這種衰退引起了意識中本能欲望的重現,雖然這種欲望被隱藏在虛偽的貞潔之下。對於性道德,這種情形具有一種革命性的影響,其影響範圍不隻是一個國家或一個階級,而是所有文明國家和一切階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