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現在,在中國和日本仍存在著對祖先的盲目崇拜,這種崇拜是古代文化的普遍特點。做父親的對於他的孩子具有絕對的權威,這種權威有時竟發展到對子女擁有生殺予奪之權,在羅馬就是如此。在整個文明世界,做女兒的,在許多國家做兒子的也是如此,沒有父親的應允是不能結婚的。他們應當娶誰或嫁誰,通常都是由父親來獨自決定的。作為一個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從未有過獨立生存的時期。結婚前隸屬於她的父親,結婚後隸屬於她的丈夫。當然,一位老年婦女在家庭中還是具有近乎專製的權力的:她的兒子及兒媳都和她生活在一起,她的兒媳是完全服從於她的。在中國,直到現在我們還能聽到年輕的媳婦不堪婆婆的虐待而自殺的悲劇。其實,中國所存在的這種現象,以前在歐洲和亞洲的各個文明國家裏也是相當普遍的。當基督說他的到來乃是為了使兒子反對父親獨裁,使兒媳反對婆婆的專製時,他所指的正是我們在遠東所看到的那種家庭。父親起初通過他強大的力量所得到的這種權力,由於宗教的作用而越發加強了,因為大多數宗教都認為上帝是站在國家統治者這一邊的。祖先崇拜或類似的行為,盛行各地。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基督教的宗教思想充滿著父親的威嚴。社會上那種君主的和貴族的組織,以及繼承製度都是以父權為依據的。古代的經濟基礎是維護這一製度的。在《創世紀》中,我們可以看到人們是何等的希望有眾多的子孫,以及當他們有了眾多的子孫之後,那情形對他們是何等的榮耀。子孫的繁衍和牛羊的繁殖一樣有益。這就是耶和華當初勸告人們繁衍子孫的理由所在。

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和經濟狀況的改變,人們開始唾棄那種以前形成的自私自利的觀念。例如,羅馬昌盛之後,那些貴族就不再有兒孫滿堂的景象了。盡管有道德家的勸告,那原有的貴族仍在不斷地減少,那些道德家們當時的勸告就像現在一樣令人無法接受。從此,離婚成了一件既輕而易舉而又普遍的事情;上流社會的婦女得到了和男人近乎平等的地位,而父權變得越來越弱了。如此情形在許多方麵和我們今天的情形非常類似,但在那時這僅限於上流社會而已,對於那些貧窮而不能從中受益的人來說,卻是一件了不起的驚人之舉。古代的文明和我們今天的文明是截然不同的,它僅限於少數貴族,因而多災多難。這是古代文明的危險所在,由此可知,古代文明雖然能夠存在,卻最終還是被下層社會的迷信的動亂所戰勝。

基督教和野蠻人的侵略導致了希臘一羅馬的思想體係的解體。父權製度仍被保留下來,而且得到比羅馬貴族製度更強大的力量。但是,它也增添了一些新的成分,即基督教關於性的觀念。以及從基督教關於靈魂和靈魂拯救的教義中所產生的那種個人主義。如今,沒有一個基督教的社會能夠像古代和遠東文明那樣完全依據於生理的。此外,基督教神學中的個人主義逐漸影響了基督教國家的政治。同時,個人不朽的夢想也減少了人們在他們子孫的生存中所寄予的那種希望——這種希望以前在他們看來和個人不朽的道理極為相似。

雖然,現代還是父係的社會,家庭依舊存在,但是比起古代社會對於父親關係的重視,卻要減色不少,而且家庭的作用也比以往減弱了。現在,人類的希望和誌向與《創世紀》中的那些家長是截然不同的,因為現在的人類希望通過他們在國家中的地位,而不是通過擁有眾多子孫來成就一番偉大事業。這種思想的改變是傳統道德和傳統神學不如以前有力的原因之一。但是,這種改變的本身實際上隻不過是基督教神學的一部分而已。至於這種改變是怎樣產生的,還有,宗教是怎樣影響人類對於婚姻和家庭的觀念的,這些是我們下一步必須探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