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桃色·黨爭(4)(2 / 3)

疏入,皇帝的答複是:“命已之。”要他們不要這樣搞。這答複,有可能出自朱由崧,也有可能出自馬士英,因為後者可以代皇帝批複,同時對於興大獄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然僅過八天,另一個東林死敵張孫振,便再上一疏,這次矛頭所指已非複社愣頭青,而是東林巨魁、崇禎大僚吳甡和鄭三俊,以及現任蘇鬆巡撫祁彪佳。[77]

原因在於,複社僅為枝葉,後者才是大樹之根,抑或“針插不進,水潑不入”的地方保護傘。例如,祁彪佳之為阮大铖忌,主要是因為用顧杲為幕僚,從而被目作庇護者。閱《祁忠敏公日記》,確有多筆涉及顧杲。九月二十八日:

旬餘來,盛傳銓部(吏部)議欲轉(改調)予,予知非欲優待,乃以議論意見不合,有外予之意也。前以一揭救左公祖(指左光先,“公祖”係尊稱),已拂當路意。又因錢牧齋(錢謙益)言,東義之警有嘉禾二友早知於未變之前,惟錫山顧生名杲者能知二友,乃聘來晤於吳門歸舟。及予至吳門,屢於禮賢館晤之……不知顧生曾以討檄得罪阮圓海,而予獨取用,又觸忌甚矣。[78]

十月十六日:

薄暮,顧子方(顧杲,表字子方)偕台州顧南金入署,留酌於水鏡齋。顧甚知南中局麵消息,語多所未聞,且深勸予言去。[79]

從以上看,祁、顧相識乃是近期的事,祁從前並不知道顧杲曾主持《留都防亂公揭》。祁與顧交往,沒有庇護關係,祁遇事會谘詢於顧,與其說顧受益於祁,不如說倒是消息靈通的顧杲對祁彪佳幫助更多。南京政局日壞,祁是從顧杲那裏了解到,辭職的建議也來自顧杲,而祁彪佳接受了這建議。十月二十一日,祁彪佳接錢謙益信,“已知予深為時局所忌,勢不能留”[80]。二十六日,與赴任途中路過的楊龍友晤,楊是馬士英親戚,祁彪佳乘便表示歸誌,“求其轉達馬瑤草,必放予歸”[81]。十一月初一,得知柳祚昌“參徐九一、楊維鬥諸君子”事[82]。十一月初五,從友人書信讀到張孫振對他的指控:

至是,見掌河南道張孫振言予力爭皇上監國(當初,祁彪佳認為朱由崧立即登基不妥,宜以監國過渡)、阻建年號,請與吳鹿友(吳甡)、鄭玄嶽(鄭三俊)同誅而末之。誣予無所不至,甚且指為奸貪。予唯一笑置之。[83]

由是請辭益堅,終於十一月十四日得到批準。其間有一重要情節,即祁彪佳拿到張孫振彈劾奏章後,曾轉交給楊龍友,後者傍晚即過府拜訪,且帶來馬士英手劄一封,“以予才固殊絕,不肯即放”。楊龍友還轉達馬士英如下看法:“但論其(指祁彪佳)做官甚好,不必問意見異同也。”[84]祁虎佳對此感受良好,記入日記時,對馬士英略其姓氏而稱“瑤草”,語氣欣慰。有野史說,張孫振劾祁彪佳為馬士英所嗾,據此則明顯不實。換言之,張孫振的幕後另有其人。這個人,從祁彪佳日記的線索求之,隻能是“阮圓海”。

由祁彪佳所記,阮大铖與其黨徒步步緊逼、張網掘阱的態勢,一目了然。不少史著,包括《小腆紀傳》、《清史稿》,甚至權威的《明史》都說,顧杲、黃宗羲遭到逮捕。如《明史》稱:“大铖又誣逮顧杲及左光鬥弟光先下獄。”[85《]

小腆紀傳·黃宗羲傳》記述:“時方上書闕下,而禍作,與杲並逮。”[86]

這是一個錯誤,顧、黃並未被捕。但逮捕令確已下達,對此,黃宗羲述之甚明:

阮大铖得誌,以徐署丞疏逮子方及餘。時鄒虎臣(副都禦史鄒之麟)為掌院,與子方有姻連,故遲其駕帖。弘光出走,遂已。[87]

具體經辦者加以拖延,以此幸免。吳應箕也是逮捕對象,“周鑣下獄,應箕入視,大铖急捕之,亡命去”。[88]幸免者還有侯方域,他得到風聲逃離南京前,留書阮大铖,立此存照:

昨夜方寢,而楊令君文驄(即楊龍友)叩門過仆曰:“左將軍兵且來,都人洶洶,阮光祿颺言於清議堂,雲子與有舊,且應之於內。

痛罵辣諷:

士君子稍知禮義,何至甘心作賊,萬一有焉,此必日暮途窮,倒行而逆施。……仆且去,可以不言語,然恐執事不察,終謂仆於長者傲,故敢述其區區。[89]

並非人人有此幸運,複社名流陳貞慧確實被捕,幾死[90]。又下令逮捕呂大器、左光先(浙江巡按、左光鬥堂弟)、戶科給事中吳適。呂大器因先已返回四川老家,”以蜀地盡失,無可蹤跡而止“[91];左光先倒是抓到了,但押解途中”亂亟道阻,間行,走徽嶺得免“[92];吳適不幸,真的身陷囹圄,罪名是”東林嫡派,複社渠魁“[93]——至此,東林、複社已公然是論罪依據。終於,屠刀也舉起來了,刀下之鬼便是周鑣、雷祚,兩人於乙酉年四月初九(1645年5月4日)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