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長陽縣土家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2)(2 / 3)

家鄉樂園(喲)真神奇,

合作醫療發呀發祥地,

山歌之鄉(喲)喜事多,

番茄廣椒皺皮木瓜喲,

我愛神奇的樂園歌。

(三)山歌創輝煌,任重而道遠

山歌,是樂園的土特產,是土家文化的瑰寶,如何讓樂園山歌成為精神文明建設中一束豔麗的鮮花,如何讓土家兒女熱愛山歌、學唱山歌、弘揚山歌,讓山歌再創輝煌,任重而道遠。

學校通過近些年的山歌教學實踐,收獲和體會較多,一是通過學校這塊陣地,培養了近3000名能喊一部分山歌的青少年接班人;二是通過此活動活躍了校園,提升了學校的文化品位和學校特色,提高了學校的知名度;三是學校擔當了傳播的重任,使學生成為繼承鄉土文化的主陣地;四是在學校課程開發體係中,樂園山歌無疑是最具樂園特色、學校特色的課程,其開發的深度、廣度、價值將是無窮無盡的。然而,其中也存在許多困惑和難以解決的問題。

一是“山歌”並不是一門簡單的藝術,其曲牌類別繁多,不易區別掌握,其音高亢、婉轉、彎彎多,與校園歌曲、兒童歌曲差別很大,不易學唱。農村的老山歌手大多也隻能“喊一嗓子”,不懂曲譜,曲譜資料也很有限,在我校,能記譜的教師非常有限。因此,山歌教學要想跳出“喊一遍”的局麵,就必須有專業技術人員的深入指導,否則,喊是喊了,但真正懂山歌的卻很少。

二是“山歌”這一民族文化生態項目的保護刻不容緩。農村的老歌手所剩無幾,他們的歌,從詞到音頻、視頻資料的搜集整理必須形成一個係統工程。而這一係統工程的完成,學校很難肩負重任。從現實的情況來看,缺資金、缺人員、缺設備、缺時間。2006年“土家歌王”預選賽在我校舉行,來參賽的歌手不到20人,大部分已年逾古稀。這說明,山歌已成為一門急需“搶救”的藝術。

三是要加大展示、宣傳山歌舞台搭建的力度。撤鄉並鎮後,樂園沒有了“文化節”,田間地頭沒有了勞作過程中的山歌對唱……因此,把“樂園山歌”當作一個品牌,當作一個旅遊產業來開發,重現“勞動歌”“風情歌”“苦歌”等場景。讓學校與社會攜手共進,才能共同奏響“山歌”發展的時代最強音。

第二節 傳承的問題和對策

一、傳承存在的問題

1.傳承經費嚴重不足。長陽縣文化事業單位雖然均是財政全額預算單位,實際上財政隻保證人員工資和極少量的辦公費用,即沒有足夠的經費組織文化傳承活動。歌舞劇團因經費短缺,設備老化,創編受到製約,難以推出更多的舞台藝術精品。文化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等單位,因經費緊張,文化基礎設施麵積小、規模小、設施設備落後。

2.民族文化傳承網絡體係薄弱。縣原建立的11個鄉鎮文化站,在鄉鎮體製改革時,與鄉鎮廣播站合並後,改名為文化廣播服務中心,單位性質定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實際上就是無主管部門的社會中介組織。原有文化站的文化幹部有的退休,有的轉行,絕大部分站無文化專業幹部,多數鄉鎮的民族文化傳承處於被動局麵。

3.文化傳承產業化程度低。民族文化產品具有市場運作的潛力,文化傳承單位缺乏市場意識和產業化理念,在開拓文化市場上缺乏拚搏精神,對民族文化的“生產性保護”傳承尚處於探索階段,文化事業單位仍處於單一靠財政撥款維持生存的局麵,因而自我發展能力不強,民族文化資源優勢還沒有真正轉化為經濟優勢和產業優勢。

4.文化傳承機構功能萎縮。一部分單位因缺乏經費不能正常開展文化服務。能夠開展業務的機構,其服務數量和質量也無法滿足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同時,從事文化管理、創作、表演、研究的公共文化服務人才年齡老化,專業人才斷層現象突出,特別是各個鄉鎮綜合文化站的文化服務人才就更顯得單薄。

5.民族文化流失加劇。改革開放以來,一是市場因素和廣播、電視、電影、互聯網等現代傳媒對產生於農耕時代的民族文化衝擊很大,各種流行文化、都市文化不斷進入土家山寨,致使民族傳統文化生活結構和文化環境再度發生巨大變化,民族文化不斷流失、萎縮和嚴重變異;二是民族文化後繼乏人,麵臨失傳;三是隨著農村城鎮化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和農村體製改革,部分傳統文化失去了生存環境。

6.學校教育傳承處於無序狀態。首先,經費保障嚴重不足。學校作為傳承民族民間文化的主要陣地,經費不足嚴重製約著民間文化進校園工作的開展。如何確保民族文化生態得到有效保護、弘揚、合理利用和可持續發展,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和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開展“民族文化進校園”的學校僅15個,其他學校還隻停留在計劃階段;有的學校雖然製定了民族文化進課堂的工作計劃,但由於經費得不到落實,工作未能得到開展。二是已經開展這項工作的中小學校,也有經費投入不足、來源不穩定的問題,如資丘鎮資丘小學、漁峽口鎮雙古墓小學、榔坪鎮秀峰橋小學等,都是開展“民間文化進課堂”工作很有成績的單位,但因沒有經費投入到這項工作,致使教材未能編印出版,教師的培訓工作也無法正常展開,課堂教學的教具、器材等也得不到解決,影響了整個工作的整體推進。三是部分中小學因聘請民間藝人時,涉及往返交通費、生活費和誤工補助費等,增加了學校負擔。

其次,教材教具普遍缺乏。教材教具是開展民族民間文化進校園的物質基礎,從目前情況看,這個基礎還很薄弱。一是部分中小學沒有相應教材,目前僅5所中小學編印使用了教材。二是部分中小學校編寫的教材存在質量不高、內容較為單一、使用效果不理想等問題。雖然有幾所中小學校編寫了一本或一套鄉土教材,但從整個工作來看,教材存在的問題非常多,如編寫不科學、欠規範,不是按照中小學教材的要求來編寫,部分內容不適合中小學生的學習;絕大部分教材的選材內容隻局限於本地,未能把本縣最優秀的文化成果選進教材引進課堂;教材的內容較為單一,有的僅僅限於民間故事。三是傳統體育訓練場地和訓練器材不足。從調查情況來看,全縣僅5個學校有民族傳統體育訓練場地,僅占學校總數的3%。

複次,師資力量亟待改善。教師也是影響這項工作能否正常開展的因素之一,我們了解到每個鄉鎮都存在師資力量薄弱的問題,全縣中小學專(兼)職老師共有80人,而能勝任這項教學工作的又較少。不少的中小學校從民間藝人中聘請教師,但這些民間藝人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教學經驗,因此工作效率不高、教學效果也不理想,還涉及民間藝人往返交通費、生活費和誤工補助費,時間長了,學校負擔不起。有些學校計劃開展這方麵的教學工作,終因教師的問題不能解決而放棄。

最後,民族民間文化傳承與現行教育政策體製存在矛盾。“民族文化進校園”中,主導課程政策和教學評價體係與民族民間文化教育傳承之間存在衝突,“民族民間文化進校園”是一項全新的工作,目前國家教育部門對這項工作還沒有明確的具體要求,隻是提倡,沒有任務,沒有考核目標,學校又負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課程的壓力,因此在一部分學校還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認為此項工作可有可無。

二、完善傳承的對策

1.完善法規政策。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完善《長陽土家族自治縣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的各項規定和法律責任。細化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普查工作的主體、內容、範圍、程序等事項,製定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保護措施,製定學校教育的傳承體製和機製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