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問我:“你最感幸運的是什麼?”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是趕上了好時候,能夠選擇我所喜愛的寫作,先是新聞寫作,後是文學創作。”記者沒往深裏問,我也沒再多說。其實就這個話題我還可以多說幾句。
一個人生命有限,一輩子能幹好一件事情就不錯了。至於幹什麼,因受社會分工製約和種種客觀條件所限,人們往往並不能自主選擇自己所喜愛的工作,常常要聽從於命運的安排。拿我自己來說,與種地相比,我比較喜歡寫作;與挖煤相比,我更熱衷於挖掘我自己。可是,在我初中畢業後的十來年裏,我隻能把自己的主觀願望壓抑著,天天用鋤頭在土裏刨食,或扛起大鍁到井下攉煤。但我喜愛寫作的心並沒有死。在農村,我隻能以貧農社員的名義給縣廣播站寫點大批判稿,以滿足一下自己的虛榮心。到了煤礦,我也願意利用業餘時間看書看報,寫點表揚稿什麼的。一個偶然的機會,我見到了一位到煤礦采訪的省報記者,記者的工作和風度讓我羨慕極了,我覺得當記者真好,可以到處采訪,不斷寫稿。我萌生了一個想法,自己什麼時候能當上記者就好了。我很快為自己的想法感到可笑,意識到自己的想法隻是一個妄想,在當時那種情況下根本不可能實現。
機會開始眷顧我是到了粉碎“四人幫”後的1978年,這年春天,我從煤礦被調到北京一家產業工人雜誌社當編輯。雜誌改成報紙後,我就成了報社的編輯和記者。這是真的嗎?不是做夢吧?我問自己。這是真的,有你的記者證可以為你作證。你不是早就想當記者嘛,好好幹就是了。我自己回答。我當了近二十年編輯兼記者,幾乎跑遍了全中國,寫的稿子數不清,新聞作品獎也得了好幾個。
人是不容易滿足的,當記者的同時,我也在寫小說。搞新聞工作時間長了,我慢慢覺出寫新聞稿的被動性和局限性,一篇新聞稿寫完,有時會覺得意猶未盡,該表達的感情和想法不能充分表達。而寫小說就好一些,小說這種文體為我們提供了自由想象的巨大空間,我們可以通過小說中的形象,盡情表達對現實世界的看法,並再造一個屬於自己的心靈世界。我這麼說,並不是說新聞工作不重要,新聞工作當然重要,隻是二者所擔負的社會功能不同,不能互相代替。作為一名新聞從業人員,我必須把主要精力用在新聞事業上,寫小說隻能是忙裏偷閑,小打小鬧罷了。盡管我是利用業餘時間寫小說,還是怕別人說我不務正業。問題還不在這裏,讓人著急的是,當我構思了一篇稍長一點的小說,卻苦於沒時間寫。我想,什麼時候我才能有大塊的時間用來寫小說呢?
我原以為要等到退休之後才能踏踏實實寫小說,不料機會再次降臨在我頭上,2001年,我被北京作協吸收為駐會專業作家。我大喜過望,深感幸運。打個比方,我正要劃船呢,作協就送給我一支槳。不,這個比方還不大準確。人的生命過程就是一定的時間量,有什麼比時間更寶貴呢?就在我需要時間進行文學創作的時候,北京作協及時地給了我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時間多了,我突然很緊張,生怕自己會虛度光陰。我告誡自己,一定要抓緊生命的韁繩,讓時間更有效。還好,當專業作家七八年來,我每年都發表二三十萬字的作品,僅長篇小說就出了四部,中短篇小說也寫了近百篇。其中,長篇小說《平原上的歌謠》獲得了第三屆老舍文學獎提名獎;長篇小說《紅煤》獲得了第五屆北京市政府獎。
一個人喜愛什麼工作,不僅是天賦方麵對這項工作比較敏感,也是出於內心深處的一種需要,性情與這項工作比較投合。喜愛是什麼?喜愛本身就是持久的動力,就意味著自覺的投入,並預示著事業的成功。有人把人生的訴求分為從低到高的五個層麵,從生存、安全、愛情、尊嚴,到人生價值的實現。如果我們所傾心做的是我們真正喜愛的一項工作,那既是我們的幸福,也有可能通過辛勤勞動實現我們的人生價值。不是每個人都能幹上自己所喜愛的工作,而我卻一次再次如願以償。這決不是我本人有什麼特別的能耐,隻能說我趕上了好時候,或者叫好時代。好時代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尊重人,尊重人的個性,尊重人的喜愛和選擇,並為個人的才能發揮提供廣闊的舞台,幫助人們實現人生的價值,滿足人們對幸福的追求。而不好的時代是不把人當回事,壓製人,摧殘人,毀滅人。蕭紅是我所敬仰的作家之一,我常常想起蕭紅在舊時代的悲慘遭遇。蕭紅多次說過,她對環境沒有別的要求,最大的願望就是能有一個安定之所,能夠安心寫作。可在那戰亂年代,她顛沛流離,從北跑到南,從東跑到西,連生存問題都很難解決,何談安心寫作!最後,蕭紅還是死在被日軍侵占的香港。想想蕭紅的遭遇,我們深感幸運的同時,應該倍加珍惜現在的創作機遇,抓緊時間,爭取多寫一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