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經貿管理(1)(1 / 3)

一、度量衡

度量衡

“度量衡”名稱源自《書·舜典》“同律度量衡”,《漢書·律曆誌》闡明其意,隨後曆代都沿用這個名稱。

如果把度量衡這個名詞分開,就有度、量、衡三個量。這種分開來的各個單一量的名稱,係由漢代劉歆的條奏所言“審度”、“嘉量”、“衡權”而確定。其中“嘉量”又出自《周禮·考工記·桌氏》“嘉量既成,以觀四國”。

“審”的意思就是“定”,所謂審度是指用“度”來確定物體的長短。“嘉”的本義是“善”,所謂嘉量是指以量器來量物體的多少時,必須像水平那樣作為標準。“權”的意思是“重”,“衡”的作用是用“權”來平衡物體的輕重,衡權也就是指權和物形成平衡。

下麵分別敘述度、量、衡的單位命名。

長度單位的名稱,產生很早,上古時都是以人身體的某個部分或某種動作為命名依據的,例如寸、咫、尺、丈、尋、常、仞等都是。在這些名稱中,尺是長度的基本單位。一尺的長度與一手的長相近,容易識別,所以古時就有“布手知尺”、“尺者識也”等的說法。此外,仞是量深度的實用單位,並且單獨構成一個係統。仞與尺的比例關係,一向沒有明確的定數,說一仞為四尺、五尺六寸、七尺、八尺的都有,一般認為是八尺。周代以前的長度單位的名稱,經過《漢書·律曆誌》的整理,保留了寸、尺、丈三個,並在寸位以下加一“分”位,丈位以上加一“引”位,都是十進,這就是所謂五度。長度的小單位,一般都是算數學者使用的。所謂“度長短者,不失毫厘”,隻是表示測量時應該具有微小數的精度的意思。《孫子算經》卷上有“蠶所吐絲為忽,十忽為一秒,十秒為一毫,十毫為一厘,十厘為一分”的說法。這些十退位的分、厘、毫、秒、忽成為算術上專用的小數名稱和長度小單位名稱。到了宋代,把秒改為絲。清末時把長度小單位定到毫位為止。

量器是封建社會計量農產品多少的主要器具,因此容量的計量產生最早,它的單位名稱也最複雜。在《左傳》、《周禮》、《儀禮》、《爾雅》等經典著作中都有關於容量單位的記載,其專用名稱有升、鬥、斛、豆、區、釜、鍾以及溢、掬等。同長度一樣,周代以前容量單位也是用人的身體計量,以一手所能盛的叫作溢,兩手合盛的叫作掬,掬是最初的基本的容量單位。

掬也就是升,升的本義是“登”、“進”的意思,兩手所盛是基本的容量數,然後從這個數登進,按四進有豆、區、釜,按十進有鬥、斛。所以升(亦即掬)是容量的基本單位。後來《漢書·律曆誌》對容量單位作了係統的整理,命名為龠、合、升、鬥、斛五量,一合等於二龠,合以上都是十進(宋以後一斛為五鬥)。升是容量的基本單位,鬥和斛則為實用單位。至於《說苑·辨物》雲“十龠為一合”,說法有所不同,可資參考。附帶提一下石,石本來是重量單位,為一百二十斤,但自秦漢開始,石也作為容量單位,與斛相等。關於容量的小單位,《孫子算經》卷上說:“六粟為一圭,十圭為抄,十抄為撮,十撮為勺,十勺為合。”這樣,六粟為一圭(一說,十粟為一圭),其餘圭、抄、撮、勺以及合、升、鬥、斛八個單位,都是十進。這種計算方法,自漢代以後一直都在采用。

很早以來,銖、兩、斤、鈞、石五者都用作重量的單位。但古時對重量單位的說法複雜不一。自《漢書·律曆誌》把銖、兩、斤、鈞、石這五個單位命名為五權之後,名稱就比較一致起來,直至唐代都沒有改變。其進位方法頗值一提: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關於使用兩以下的錢、分、厘、毫、絲、忽等小單位,南朝陶弘景《名醫別錄》曾說:“分劑之名,古與今異,古無分之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自唐代起已把本作為貨幣的“錢”當作重量單位,並且“積十錢為一兩”。宋代權衡的改製廢棄了銖、索、黍等名稱,其重量單位名稱自大到小依次為石、鈞、斤、兩、錢、分、厘、毫、絲、忽,其進位方法已如前述。

宋製衡量一直沿用至元明清,很少改易。宋元明清之醫方,凡言“分”者,是分厘之“分”,而晉唐時一分則為兩錢半,二者不同。

中醫藥特殊計量

在我國古代中醫藥著作中使用一些特殊或模糊的“量”名,不常見,但十分有趣,現擇要列舉:

方寸匕

古代盛藥量器,猶今之藥匙。

錢匕

古代量取藥末的器具。用漢代的五銖錢幣盛取藥末至不散落者為一錢匕;用五銖錢幣盛取藥末至半邊者為半錢匕;錢五匕者,是指藥末蓋滿五銖錢邊的“五”字至不散落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