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能發展的,最多隻是地方性的交通和農產加工企業,如運輸、倉庫、碾米、磨粉等地方性的小企業。其他重要的企業;日本人都不讓台灣人經營。在台北帝大,台灣籍教授鳳毛麟角,絕大多數教授都是從日本聘請來的學者。因此,在學術上,台灣同胞並沒有機會發展到足以領導台灣文化建設的地步,也不足以領導台灣的輿論。
台灣人爭取平等的努力
台灣同胞力爭身份和權利的平等,也曾經有過多次努力和抵抗。1913年羅福星(羅福星(1886-1914)祖籍廣東嘉應鎮平縣,客家人。為中國同盟會會員,曾經參與黃花崗之役,亦為台灣日治時期著名的抗日誌士。)領導的“苗栗事件”(羅福星事件、台南關帝廟事件、台中東勢角事件、新竹事件、南投事件的合稱,這五次事件相繼發生於1912年、1913年間。日本人將這五次抗日事件鎮壓後,合並處理,稱為苗栗事件。),1915年餘清芳(餘清芳(1879-1915)台灣屏東市人,1915年西來庵事件領導人。行動遭到日本殖民當局鎮壓,因人告密而被捕,後被日軍在台南監獄處以絞刑。)領導的“西來庵事件”(又稱餘清芳事件、噍吧哖事件或玉井事件,是發生於1915年的武力抗日事件,是台灣日治時期諸多起事之中規模最大、犧牲人數最多的一次,同時也是台灣人第一次以宗教力量抗日的重要事件,更是台灣漢人最後一次武裝抗日。)都失敗了。後者又稱“噍吧哖”之戰,日本正規軍鎮壓遊擊隊,實行了集體大屠殺。除了這兩次規模較大的民間起義之外,1930年,原住民部落也有過“霧社事件”(指1930年10月27日台灣霧社(在今南投)地區馬赫坡、缽亞倫、荷戈、塔羅灣、羅多夫、斯庫六個村社的高山族人民,為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血腥統治,在莫那·魯道的領導下掀起的一次大規模武裝起義。起義戰士消滅日本軍警百餘人,將霧社全區占領三天,後又轉入深山繼續戰鬥達兩月之久。日本殖民當局調集駐台陸空軍和大批武裝警察殘酷鎮壓,施放毒氣,起義戰士全部犧牲。),日本軍隊用大炮和毒氣,壓製沒有現代武器的原住民。
台灣人民努力爭取應有的權利,除了武裝起義,還通過議會政策的途徑和輿論的鼓吹,以求獲得比較公平的待遇。台灣文化協會就是一個例子,他們曾經想用請願的方式,為台灣同胞取得參政的權利。他們也力圖爭取發行自己的報紙和刊物,甚至嚐試組織政黨,例如民眾黨,希望遵循現代各國民主運動的常規,爭取參政的權利。20世紀20年代,台灣民權的請願不下十五次,然而,這些努力都失敗了。日本終究沒有賦予台灣人民合理的平等地位。
1930年10月27日,台灣霧社高山族一千五百人舉行抗日大起義,起義者砍死了包括日本縣長在內的一百三十四名日本殖民統治者。
台灣人民和中國大陸的聯係
1911年辛亥革命,中華民國成立了。大陸的革命運動,台灣同胞也曾經參與,如羅福星就曾經是孫中山革命黨的黨員,而且參與了廣州起義。大陸的五四運動,也引起台灣的共鳴,像張我軍(張我軍(1902-1955)作家,台灣日治時期新舊文學論戰的導火線引燃者,被稱為“高舉五四火把回台的先覺者”。)就曾經在台灣推行台灣的新文化運動,用漢語的白話文創作。
台灣人民和大陸的聯係,其實不絕如縷,常有來往。大陸的著名人物,如改革和革命的領袖梁啟超和孫中山,都訪問過台灣,受到地方人士的熱烈歡迎。台灣的一些精英人士,很多人在海峽兩岸都有產業,來往居住。板橋林家在廈門有住宅,即著名的菽莊花園;林爾嘉(林爾嘉(1875-1951)本是廈門抗英名將陳勝元五子陳宗美的嫡長子,六歲時才過繼給台灣板橋林家,是民國期間在閩台兩地頗負聲望的人物之一。)在福建投資了許多事業,是閩南有名的企業家。